第1章

我是皇帝亲手抱上龙椅的混世魔王。

满朝文武都知道,我活着就是为了替太子挡明枪暗箭。

他们私下骂我“皇家恶犬”,我笑着抽断老臣三根肋骨。

太子视我为最忠心的狗,常赏我沾血的糖丸。

他不知道,当年边境血案里幸存的小皇子,正叫我阿姐。

我更没说过,御医说我至多活到二十五岁。

所以太子倒台那夜,我踩着他胸口轻笑:

“殿下,狗咬人是不挑日子的。”

今日我率军大胜还朝,京城欢呼震天。

只是他们不解,为何女将军的棺椁。

要盖着龙椅那般颜色的布幔。

01

我是在金銮殿的龙椅上学会爬的。

这话说出来,足够那些御史台的酸儒们撞柱死上十个来回。

可偏偏,说的人是我,满朝文武便只能憋着,脸涨成猪肝色,也不敢吐出一个“不”字。

三岁还是四岁时,记不清了。

只记得那龙椅宽大,冰凉,雕琢的龙鳞硌得我小手生疼。

我被陛下从那冰冷的、沾着父帅最后一点气息的铠甲旁抱起来,径直放在了那天下最尊贵的位置上。

我吓得哇哇大哭,挥舞着手脚要下去,他却只是捋着胡须笑,对底下黑压压跪倒一片的人说:“以后念念就由朕来养。”

皇祖母赶来,嗔怪地瞪他一眼,亲手将我抱下,搂在怀里心肝肉儿地哄。

她的怀抱有清雅的檀香,驱散了龙椅上沉甸甸的冷冽。

她拿着内务府新造的金丝楠木小弓小箭逗我,我便破涕为笑,抓着那玩具,摇摇晃晃地,一“箭”射中了刚好进殿禀事的太子衣摆。

太子,我那名义上的“皇叔”,当时还算年轻的脸上肌肉抽搐了一下,却扯出一个温和的笑,弯腰捡起那支小箭,双手奉还给我:“念念真是……活泼可爱。”

皇祖父哈哈大笑,声震殿宇。

从此,我便在这皇宫里,无法无天地长大了。

他们都叫我混世魔王。

将军遗女,父帅母妃战死沙场,尸骨无存,陛下怜我孤苦,接入宫中,由帝后亲自抚养,恩宠冠绝京华。

我骑马过市,纵奴行凶,砸过亲王的别院,抽过老臣的脊梁。

只因他私下议论我父帅当年轻敌冒进,才致全军覆没。

那日我提着马鞭闯进他办公的衙署,当着众多官员的面,一鞭一鞭,抽裂了他的官袍,也抽断了他三根肋骨。

陛下罚我禁足三月,抄写《女诫》百遍。

我抄了,字迹歪歪扭扭,墨团污了满纸。

皇祖母来看我,叹着气,把我的“墨宝”收走,转头对陛下说:“念念心里苦,由着她吧,总归我们还在,护得住她。”

皇祖父沉默良久,赐下南海进贡的夜明珠给我镶在新做的马鞍上。

瞧,他们是真的疼我,像疼亲孙女。

这份恩宠,是蜜糖,也是枷锁。

随着我的长大,太子看我的眼神,则越来越像看一条好用的恶犬。

他需要我这条疯狗,去撕咬那些不听话的臣子,去替他做那些他不能亲自出手的脏活。

他常赏我东西,有时是沾着血的东宫令牌,让我去“处理”某个不长眼的奴婢。

有时是几颗包装精美的糖丸,那糖丸总带着一股若有若无的铁锈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