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男人的动作顿了顿,捏着诗集的手指微微收紧,指节泛白。他沉默了几秒,才缓缓开口:“或许是被误放在其他地方了?这家书店的书太多,有时候找一本旧书,得慢慢来。”

他抬头看向窗外,梧桐叶被风吹得沙沙作响,“我叫沈屹,是附近建筑事务所的设计师,每周三下午都会来这里待两小时,看看书,避避工作的麻烦。”

他递来一张名片,白色的卡片边缘带着细微的毛边,正面印着他的名字和联系方式,背面用钢笔写着一行小字:“下周三下午三点,一起在葡萄架下听《玫瑰人生》?”字迹清秀,带着点潦草的温柔,和陈屿的字有几分相似,却又不完全一样。

林薇接过名片,指尖触到卡片时,传来一阵轻微的凉意。她把名片夹进《情人》的第37页,那里正好印着“我遇见你,我记得你,你天生就适合我的灵魂”。这句话是当年陈屿最喜欢的,他总说,这是他想对她说的话。

“我叫林薇,刚回国,在一家翻译公司工作。”她抬起头,对沈屹笑了笑,“下周三下午三点,我会来的。”

沈屹的眼睛亮了亮,像是有星光落进了眼底。他又和林薇聊了很久,从聂鲁达聊到杜拉斯,从黑胶唱片聊到手冲咖啡。

林薇越聊越觉得惊讶,沈屹的喜好和陈屿太像了,连喜欢的黑胶唱片版本、喝咖啡的温度,都和十年前的陈屿一模一样。

夕阳西下时,林薇才起身告辞。沈屹送她到巷口,看着她撑着伞走远,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在梧桐树荫里,才转身回到书店。

他走到最里面的书架前,从顶层抽出一本厚厚的旧词典,翻开封面,里面夹着一张泛黄的照片——十六岁的林薇站在葡萄架下,扎着马尾,笑得眉眼弯弯,手里拿着一本聂鲁达的诗集。照片背面,用铅笔写着一行字:“薇薇,等我回来,我们一起读诗。”

沈屹指尖轻轻拂过照片上林薇的笑脸,眼底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有温柔,有愧疚,还有一丝难以言说的恐惧。

他把照片放回词典里,又从抽屉里拿出一个深棕色的木盒,盒盖上刻着一个小小的“薇”字,是用美工刀细细刻出来的,边缘还有点毛糙。他打开木盒,里面放着一沓信封,收信人都是“林薇”,寄信人地址都是“拾光书屋”,日期从十年前一直延续到三年前。

最上面的一封信,信封上沾着褐色的痕迹,像是干涸的血迹。沈屹拿起那封信,指尖微微颤抖,他看了很久,才又小心翼翼地把信放回木盒,锁进抽屉深处。

“薇薇,我终于等到你回来了。”他轻声呢喃,声音里带着点哽咽,“可我该怎么告诉你,我就是陈屿?我该怎么告诉你,当年我没有走,只是不敢见你?”

窗外的风更大了,梧桐叶落了一地,像是在为这个迟来十年的相遇,铺垫着漫长的伏笔。

周三下午三点,林薇准时出现在“拾光书屋”的后院。葡萄架已经爬满了藤蔓,深绿色的叶子层层叠叠,遮住了午后的阳光,只漏下细碎的光斑,落在石桌上。

沈屹已经到了,他坐在石凳上,面前放着一个银色的手冲咖啡壶,旁边是两个白色的陶瓷杯,杯身上印着小小的黑胶唱片图案——和林薇家里那个旧杯子一模一样,那是当年陈屿送给她的生日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