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去看新上映的爱情电影时,她会提前五分钟到影院门口,手里拿着两杯热饮,一杯是常成喜欢的焦糖玛奇朵,一杯是她自己的热可可,杯壁上还贴着一张小小的便签,写着 “电影时长 120 分钟,记得中途去洗手间哦”。一起去逛书店时,她会提前查好书店的楼层分布图,精准地在约定好的时间找到常成,手里还拿着他前几天在微信里提过想看的《时间的秩序》,书页里夹着一片干燥的银杏叶,“上次路过公园,看到银杏黄了,就捡了一片,夹在书里当书签正好”。
每次见面,常成都忍不住打量宛若。她穿碎花连衣裙时,淡粉色的裙摆上印着小小的雏菊,随着她走路的脚步轻轻晃动,勾勒出玲珑有致的曲线 —— 腰肢纤细,臀部饱满,双腿修长,每一步都像是在走 T 台,却又带着日常的慵懒;她穿职业装时,白色的衬衫领口系着一条浅紫色的丝巾,丝巾的结打得一丝不苟,黑色的西装外套收在腰间,露出里面的曲线,干练又不失女人味,手里提着黑色的公文包,走路时脊背挺直,像一株骄傲的白杨树。
“你知道吗?每次看到你,我都觉得世界都亮了。” 一次约会结束,两人沿着街边的路灯往家走,常成牵着宛若的手,手指轻轻摩挲着她掌心的纹路,认真地说。晚风带着初秋的凉意,吹起宛若的长发,发丝拂过常成的脸颊,带着淡淡的洗发水香味。
宛若的脸颊瞬间泛红,像熟透的苹果,她轻轻靠在常成的肩上,声音软软的:“你嘴怎么这么甜?是不是跟别人也这么说过?”
常成停下脚步,转过身,认真地看着她的眼睛 —— 那眼睛像浸在清泉里的黑曜石,亮得惊人,里面清晰地映着他的影子。他低头,在她的额头印下一个轻轻的吻,吻上她皮肤的瞬间,感觉像是吻到了棉花糖,柔软又温热:“只有对你,才会这么说。因为你值得所有的甜言蜜语,值得所有的温柔。”
那天晚上,常成的手表走得格外准。他时不时地低头看一眼,表盘上的指针在路灯下泛着淡淡的光,每一声 “滴答”,都像是在为他们的爱情伴奏。他牵着宛若的手,沿着路灯一直走,走到宛若家楼下时,已经快十一点了。
“上去吧,早点休息。” 常成揉了揉她的头发,笑着说。
宛若点点头,却没有立刻转身,她踮起脚尖,在常成的脸颊上轻轻吻了一下,然后像只受惊的小兔子,转身跑进了楼道。常成站在原地,摸了摸被吻过的脸颊,那里还残留着她的温度,心里甜得像要溢出来。他低头看了眼手表,十一点零三分,他在心里默默记下这个时间 —— 这是宛若第一次主动吻他的时间,要永远记住。
热恋的日子里,甜蜜像潮水般将两人淹没,每一分每一秒都充满了粉色的泡泡。常成会每天早上六点半准时起床,绕远路去宛若家附近的老字号早餐店,买她喜欢的豆浆和肉包 —— 豆浆要无糖的,肉包要肥瘦相间的,还要加一个茶叶蛋,蛋壳要剥得干干净净。然后在七点十五分准时出现在宛若家楼下,等她下楼。
宛若每次都会在七点二十分准时出现在楼道口,穿着不同款式的衣服,却永远整洁又漂亮。看到常成时,她会笑着跑过来,接过早餐,然后两人一起往地铁站走,路上分享着今天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