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未婚夫萧玺野,痴狂地迷恋上一位跛脚的芭蕾舞者。
那女孩清高如雪,宁可在酒吧里忍辱跳钢管舞,也不愿做他金丝笼里的金雀。
她曾站在暴雨里拦住我的车,眼底燃着倔强的火:「裴小姐,请你约束好你的未婚夫。我虽无依无靠,却不是供人消遣的玩物。」
沈萧玺野为了证明真心,当场撕毁婚约,豪掷三亿为她办了一场轰动全城的世纪婚礼。
三年后,我与新欢订婚。
萧玺野竟闯入宴会,在众目睽睽之下砸碎香槟塔,醉到吐血送医。
如今已是萧太太的林昭月冲进我公司,指甲几乎掐进掌心,声音颤抖:「全城都在传你是他此生唯一的遗憾,而我不过是他退而求其次的替代品。」
「裴月黎,你是不是特别享受这种高高在上的快感?」
而我却笑:「知道吗,我最喜欢看你们这种人跳脚了。」
我从没想过,自己会在一个暴雨倾盆的深夜,亲眼看着未婚夫把我和他的婚约撕成碎片。
萧玺野说今晚要给我一个惊喜,让我去“迷雾酒吧”找他。
呵,惊喜。
全城都知道,我的未婚夫萧玺野,痴狂地迷恋上了一位跛脚的芭蕾舞者。
林昭月。
那个名字像一根刺,扎进我耳朵里已经三个月了。
起初只是圈内人私底下传的八卦:“萧少最近总往东区那家地下酒吧跑。”
“听说是为了个跳舞的女孩,腿有点瘸,但气质清冷,像雪里开出的花。”
“啧,裴家大小姐快成笑话了。”
我没信。或者说,我不愿信。
我和萧玺野青梅竹马,一起长大。
他叫我“月黎”,我叫他“玺野”。
他送我第一支玫瑰是在十二岁,我替他挡下父亲的藤条是在十六岁。
二十二岁那年,他单膝跪地,在我父母面前郑重承诺:“我会用一生护她周全。”
那时的他,眼神干净,语气坚定。
可现在呢?
车子缓缓停在“迷雾酒吧”门口。
雨刷器疯狂摆动,却怎么也擦不净挡风玻璃上的水痕,就像我擦不净心头那层越来越厚的疑云。
我深吸一口气,推开车门。
雨水瞬间砸在脸上,冰凉刺骨。
但我没走两步,就僵在原地。
酒吧门口,萧玺野站在那儿。
黑色大衣被雨水浸透,贴在他挺拔的肩线上。他没打伞,也没看我。
他的目光死死锁在酒吧内部,透过那扇半开的玻璃门,我能看见舞台中央,一个瘦削的身影正绕着钢管旋转。
她穿着一件近乎透明的银色舞裙,左腿微微拖地,动作却奇异地流畅。
每转一圈,跛脚就轻轻点一下地面,像是在用残缺的身体跳一支完整的梦。
林昭月。
她真的在跳钢管舞。
而我的未婚夫,站在这里,像朝圣一样望着她。
那一刻,我忽然觉得荒谬至极。
我裴月黎,裴氏集团独女,从小被教导要端庄、要克制、要体面。我从不在公共场合失态,从不与人争执,更不会在男人面前哭闹撒泼。
我以为爱情是细水长流,是彼此尊重,是携手共进。
可原来,在有些人眼里,爱情就是一场轰轰烈烈的背叛,是一次不顾一切的投奔,是一个男人为了一个“清高如雪”的跛脚舞者,亲手撕碎与另一个女人的所有承诺。
我站在雨里,一动不动。
直到林昭月跳完最后一支舞。
她似乎察觉到了外面的目光,撩开湿透的刘海,朝门口望来。
一眼,就看到了我。
她的眼神先是惊愕,随即化为一种……悲悯?
不,是居高临下的怜悯。
然后,她做了一件让我至今想起来都恨不得扇自己一巴掌的事。
因为当时我就应该上去扇她一巴掌。
林昭月冲了出来。
赤着脚,踩在积水的地上,跛着那条伤腿,径直走到我的车前。
雨水顺着她的脸颊滑落,头发黏在额角,可她站得笔直,像一株不肯低头的寒梅。
她敲了敲我的车窗。
我降下车窗。
她俯身,雨水顺着她的下巴滴在我的方向盘上。她的眼睛亮得吓人,里面燃着一团火——不是羞耻,不是愧疚,而是正义的火焰。
“裴小姐,”她声音不大,却字字清晰,“请你约束好你的未婚夫。”
我愣住。
她继续道:“我虽无依无靠,却不是供人消遣的玩物。”
说完,她直起身,转身就要走。
可就在这时,萧玺野冲了过来。
他一把抓住我的手腕,力道大得几乎要捏碎我的骨头。
他把我从车里拽出来,雨水立刻浇透我的礼服裙。
我踉跄了一下,差点摔倒,他却毫不在意。
“月黎!”他吼得声嘶力竭,仿佛受尽委屈的是他,“你听我解释!”
解释什么?解释你为什么站在这里,痴痴地看着别的女人跳钢管舞?解释你为什么让全城的人都知道,你即将抛弃我?
可他没给我开口的机会。
下一秒,闪光灯炸亮。
“咔嚓!咔嚓!咔嚓!”
我猛地抬头——酒吧对面,至少二十台相机对准我们。
记者们举着话筒,兴奋地往前挤。
他通知了媒体。
他早就计划好了。
萧玺野从怀里掏出一份文件——那是我们的婚约。
羊皮纸,烫金边,由两家律师团共同拟定,签字那天,他亲吻了我的手背,说:“从此以后,你是我的命。”
现在,他当着全城的镜头,当着我的面,把它撕了。
“哗啦——”
纸张碎裂的声音,比雷声还响。
“月黎!”他对着镜头嘶吼,眼神疯狂又偏执,“我从来没爱过你!我爱的是月月!她的纯洁照亮了我腐朽的灵魂!这份婚约,就是束缚我们的枷锁,我现在就把它撕了!”
纸屑混着雨水,飘落在地,像一场荒诞的雪。
我站在原地,浑身湿透,却没有一滴眼泪。
不是不痛,是痛到麻木。
林昭月站在不远处,双手交叠在胸前,微微仰头,任雨水冲刷她的脸。
她没有笑,但嘴角有一丝几不可察的弧度——那是胜利者的姿态。
而萧玺野,转身奔向她,将她紧紧搂入怀中。
“别怕,月月,”他低声说,声音温柔得能滴出水,“从今以后,没人能欺负你。”
全场寂静了一秒。
然后,掌声响起。
不知是谁先鼓的掌,接着越来越多。记者们激动地喊:“世纪爱情!”“真爱无敌!”“这才是真正的浪漫!”
有人甚至开始祝福他们。
我站在雨里,像个局外人。
可最讽刺的是,萧玺野忽然松开林昭月,对着镜头高声宣布:
“为了证明我的真心,我将豪掷三亿,为林昭月举办一场世纪婚礼!我要让全世界都知道,她值得最好的一切!”
全场沸腾。
闪光灯再次疯狂闪烁。
林昭月捂住嘴,泪如雨下——这次是真的哭了。她扑进萧玺野怀里,哽咽着说:“玺野,我从没想过破坏别人……只是爱情无法控制……我真的不想接受三亿,只是你说那是你的真心,我不想辜负……”
多完美的台词。
多完美的受害者。
而我呢?
我是那个仗势欺人、棒打鸳鸯的恶毒未婚妻。
是那个不懂真爱、只会用金钱衡量感情的冷血女人。
我静静地看着他们拥吻,看着他们被众人簇拥,看着这场荒诞剧被冠以“爱情”的名义,登上明日头条。
婚约撕碎后的第二天,果然全城热搜第一是:
点进去,全是林昭月的照片——她站在落地窗前,穿着素白长裙,手扶窗框,左脚微微内扣,眼神忧郁又坚定。配文是:“她宁可跳钢管舞,也不愿做金丝雀。”
评论区炸了。
“这才是真正的爱情!不慕荣利,坚守本心!”
“裴月黎真是恶毒,仗着家世逼人分手。”
“林昭月好惨,明明什么都没做,却被骂小三。”
“萧少终于醒悟了,娶了个灵魂干净的女人。”
没人问我那天晚上有没有吃饭。
没人问我在暴雨里站了多久。
没人问那张被撕碎的婚约,是我熬了三个通宵和法务团队逐字修改的成果。
他们只关心——
林昭月是不是真的清高?
她跳舞时腿会不会疼?
萧玺野会不会后悔?
而我,成了这场“真爱神话”里唯一的反派。
接下来的一个月,我被迫出席各种商业活动。
不是我想去,是父亲压着我去的。
“月黎,你是裴家的脸面。”他坐在书房里,语气不容反驳,“你越躲,别人越觉得你输不起。你要让他们看看,裴家的女儿,从不靠男人活着。”
于是,我穿上高定礼服,化上无懈可击的妆,踩着十厘米的细高跟,走进一场又一场觥筹交错的酒会。
可每到一处,空气都会微妙地凝滞一瞬。
有人迅速收回目光,有人低声交谈后突然噤声,还有人假意迎上来,笑着寒暄:“月黎,好久不见,最近还好吗?”
我微笑:“很好,谢谢关心。”
可转身,就能听见她们压低的声音:
“听说她被退婚那天在车里哭了整整一小时。”
“怎么可能?她那种人,心比冰还冷。”
“要我说,活该。谁让她仗势欺人,逼人家女孩放弃尊严?”
“林昭月多可怜啊,父母早亡,腿又瘸了,还要被她威胁……”
我端着香槟杯,指尖冰凉。
没人知道,那晚我回家后洗了三遍澡,却总觉得身上有雨水和羞辱的味道。
更没人知道,我连续一周失眠,靠安眠药才能闭眼。
但我不能倒下。
因为一旦我倒下,就坐实了“被抛弃后崩溃”的传言。
我必须站着,哪怕脊椎快断了。
那场私人酒会,是在城东的“云顶会所”。
说是私密,其实圈子里的人都到了。萧玺野没来——他正忙着陪林昭月试婚纱。但他的那群狐朋狗友,一个不少。
我刚走进花园露台,就被围住了。
“哎哟,月黎姐!”王骁第一个开口,他是萧玺野的发小,以前见我还得恭恭敬敬叫一声“嫂子”,现在笑得像条摇尾巴的狗,“您可算露面了!我们都担心死了!”
“是啊是啊,”另一个附和,“萧哥这事办得确实不地道,但你也知道,男人嘛,一时鬼迷心窍……”
“不过话说回来,”第三个凑近,压低声音,眼里闪着恶意的光,“那个林昭月,真有那么清高?我朋友在‘迷雾’干过,说她私下接私活,价格还不低呢。”
“嘘——”王骁故作惊慌地打断,“这话可不能乱说!人家可是‘圣女’,跳钢管舞都是为了艺术!”
众人哄笑。
我静静听着,没说话。
他们以为我在难过,其实在观察。
这群人,根本不在乎真相。他们只是需要一个谈资,一个可以踩着别人往上爬的垫脚石。而我,恰好成了那个“被踩”的角色。
“月黎姐,你也别太伤心了,”王骁忽然换上一副悲悯脸,“萧哥也是一时糊涂,被那个跛脚妹给迷昏了头。”
“说真的,”另一人冷笑,“一个在酒吧跳钢管舞的,也不知道萧哥图她什么。清高?我看是清汤寡水吧?连腿都不利索,还能干什么?”
“可不是嘛!”第三人立刻接话,语气夸张,“哪有咱们月黎姐您一出身就自带光环,知书达理,气质出众,跟她一比,简直是云泥之别啊!”
他们一边捧杀我,一边把林昭月踩进泥里。
目的只有一个——让我成为他们无聊生活的调味剂。
我放下香槟杯,轻轻一笑:“你们说得对,她确实不如我。”
众人一愣。
我继续道:“至少,我不会一边收着三亿聘礼,一边哭诉自己‘不想破坏别人’。也不会一边住着萧家别墅,一边说自己‘宁可跳钢管舞也不做金丝雀’。”
我环视一圈,声音不大,却字字清晰:“虚伪,是最难演的角色。她演得太用力,反而露馅了。”
说完,我转身离开。
身后一片死寂。
我知道,明天他们就会传:“裴月黎嫉妒疯了,开始造谣林昭月。”
但我不在乎。
因为真正的羞辱,还在后面。
婚礼那天,我收到了电子请柬。
主题是:“感谢前任赠我自由”。
设计得很“文艺”——一张黑白照片,林昭月站在雨中,背影单薄,脚下是散落的纸屑。那是我那天被撕碎的婚约。
我盯着那张图看了十分钟,然后关掉邮件。
但父亲说:“你必须去。”
“为什么?”我问。
“因为如果你不去,就是认输。”他说,“而如果你去了,却失态,就是自毁。所以,你只能去,且必须体面。”
于是,我穿了一身银灰色高定套装,没有戴任何珠宝,只在耳垂上点了两颗小钻。妆容清淡,头发挽起,不张扬,不卑微。
婚礼在“星海大教堂”举行,全球直播。
现场布置得像童话——三千朵白玫瑰从穹顶垂落,水晶吊灯折射出梦幻光芒,宾客席上坐满了名流、明星、政要。
而我,坐在最后一排角落。
没人注意到我。
直到林昭月走上台。
她穿了一件定制婚纱,拖尾长达十米,左脚特意做了支撑设计,走起来几乎看不出跛。她手里捧着一束铃兰,低头含泪,美得像一幅画。
主持人请她发言。
她深吸一口气,声音颤抖却坚定:
“三年前,我还是个无依无靠的女孩。为了生存,我在酒吧跳钢管舞。很多人说我堕落,说我不要脸……但我知道,只要心里干净,身体就不会脏。”
台下响起掌声。
她继续:“后来,有人想把我关进金丝笼,给我钱,给我名分,却要我放弃尊严。我拒绝了。因为我不属于任何人,我只属于我自己。”
她顿了顿,目光扫过全场,最后……落在我身上。
那一眼,带着怜悯,带着胜利,带着无声的审判。
“我很感谢裴小姐,”她说,“如果不是她的‘成全’,我可能永远不敢相信,这世上真的有纯粹的爱情。”
全场哗然。
有人开始窃窃私语,目光齐刷刷投向我。
我面无表情,端坐如初。
接着,萧玺野上台。
他穿着黑色礼服,眼神炽热,仿佛站在他面前的是救世主。
“我曾以为,婚姻是利益的结合。”他声音低沉,“直到我遇见昭月。她像一道光,照进我腐朽的灵魂。她教会我,爱不是占有,是尊重;不是施舍,是平等。”
他握住林昭月的手,深情款款:“我愿为昭月放弃一切,包括错误的过去。”
林昭月泪眼朦胧,哽咽回应:“玺野,我从没想过破坏别人……只是爱情无法控制。我真的不想接受三亿,只是你说那是你的真心,我不想辜负……”
台下,无数女性感动落泪。
媒体镜头疯狂对准他们,标题已经拟好:“世纪婚礼!真爱战胜世俗!”
而我,成了那个“世俗”的代表。
那个用金钱捆绑爱情的恶毒前任。
那个不懂真爱、只会嫉妒的失败者。
仪式结束后,是晚宴。
我起身准备离开。
刚走到门口,林昭月追了上来。
她换了一身敬酒服,红色丝绒,衬得她脸色苍白又楚楚动人。
“裴小姐,”她轻声说,语气柔软,“谢谢你今天能来。”
我没说话。
她叹了一口气,像是替我难过:“你真可怜。希望你能放下……别再活在过去了。”
这句话,她说得极轻,却足够让周围几个人听见。
立刻有人低声议论:
“她还在恨吧?”
“肯定不甘心啊,三亿说没就没了。”
“林昭月真是大度,还安慰她……”
我停下脚步,转身看她。
她眼里有一丝得意,藏得很深,但逃不过我的眼睛。
我微微一笑,声音不大,却清晰传到每个人耳中:
“祝你们锁死。”
说完,我转身离去。
高跟鞋踩在大理石地面,发出清脆的声响。
身后,林昭月假惺惺的叹息飘来:
“哎呀裴小姐怎么还破防了?真可怜,希望她能放下,不要对别人的男人有那么大的占有欲……”
她巴不得我放不下。
因为只有我痛苦,她的“胜利”才有意义。
只有我狼狈,她的“清高”才显得真实。
这场婚礼,是他用我的“耻辱”为他们爱情加冕的祭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