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的阳光斜斜地透过咖啡厅的雕花玻璃,在桌面上洒下斑驳的光影。来荷轻轻搅着杯中的拿铁,奶泡在咖啡表面晕开细密的涟漪。身旁的方琴优雅地抿了口茉莉茶,忽然不经意地说:“对了,凌霄从上海回来了。”
这句平淡的话却像投入深潭的石子,瞬间在来荷心中激起千层浪。尘封已久的记忆如潮水般涌来,小霞的音容笑貌,她和凌霄、方琴,三人曾经在毛纺厂的点点滴滴,都清晰地浮现在眼前。她微微皱眉,语气中带着埋怨:“她也真是的,回来也不找我们聚聚,怕是早就忘了我们这些姐妹。”
方琴放下茶杯,轻轻摇了摇头,替凌霄辩解道:“她这几年一直在外面,才回秦城没几天,咱们的电话地址都没告诉她,她想联系也没办法呀。我也是前几天逛街时,在商场偶然碰到她,才要到了电话号码。”
来荷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迫不及待地说:“快把她电话给我!”拿到号码的那一刻,她的手指微微颤抖。这些年,她一直惦记着凌霄,如今终于有了消息,心中的急切难以言表。电话拨通后,“嘟嘟”的等待声每响一下,都让她的心跳加快一分。
“喂……”凌霄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
来荷几乎是脱口而出,声音里满是激动:“喂,是凌霄吗?我是来荷!”
电话那头先是一阵短暂的沉默,接着传来凌霄惊喜交加的声音:“我是凌霄,真的是来荷吗?你怎么知道我的电话的,你现在在哪里?”
来荷忍不住笑了,嗔怪道:“从方琴那要来的。要不是我打电话,你是不是都不打算联系我?这些年你到底去哪了,怎么都不跟我们联系!”
凌霄轻轻笑了笑,语气中带着几分自嘲:“还不是为了生活,四处奔波。咱们姐妹的命运你还不清楚吗?想要活下去,就得不停地往前跑。”
来荷急切地说:“我正和方琴在一起呢,就缺你了!快过来,我们等你。”她又忍不住埋怨了几句,“回来也不找我们,太不够意思了。”
凌霄的声音变得有些伤感:“我也想你们,只是这些年一直忙着讨生活,也不知道从哪儿找你们。我现在在西京城有点事,一时半会儿回不去。你把地址发给我,我一回去就找你们。”
挂断电话,来荷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她转头对方琴说:“几年没见,凌霄说话的声音都变了。以前她的方言那么重,现在普通话说得这么标准,连声音都比以前更好听了。”说着,她熟练地在手机上输入地址和电话号码,发送给凌霄。
方琴微笑着点点头,眼神中也带着几分感慨:“毕竟是在大城市待过的人,就是不一样。我那天在街上碰到她,都差点没认出来。她现在比以前更漂亮,更有气质,也更成熟了。”
来荷轻轻叹了口气,若有所思地说:“凌霄天生就有一副福相,看着就不像是农村出来的。可谁能想到,她和我们一样,都过着漂泊的生活。”她端起咖啡杯,抿了一口,继续说道,“其实仔细想想,人都是一样的。可我这心里的自卑,怎么都放不下。还记得刚来秦城的时候,有位师傅给我介绍了个城里小伙,约好了见面。可我站在他家门口,犹豫了好久,最后还是没敢进去,转身就走了。师傅为此说了我好久。有时候我也在想,我并不比别人差,可这毛病就是改不了。现在算是明白了,都是小时候的环境影响的。”
“是啊。”方琴深有同感,“可能就是因为咱们在农村长大,我也是这样,一见到生人就紧张,人一多就慌乱。”正说着,她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一看是丈夫刘涛打来的,连忙接起电话。刘涛在电话那头说:“我晚上有事,不回来吃饭了,你别等我了。”
方琴看了看时间,脸色一变,急忙站起身来:“一和你在一块儿就忘了时间!马上五点了,幼儿园快放学了,我得去接孩子,还要买菜回家做饭呢!”她匆匆忙忙拿起小挎包,连外套都没来得及穿好,就急急忙忙地离开了。
咖啡厅里又恢复了安静。来荷端着已经有些凉了的咖啡,走到落地窗前,坐在窗台上。她望着窗外川流不息的街道,车水马龙的景象在眼前掠过,可她的思绪却飘回到了多年前。
那时,在毛纺厂的日子简单而纯粹。凌霄,原名白云霄,“凌霄”是她充满诗意的笔名。当年,她们一同通过招工进入了毛纺厂,命运却将她们分在了不同的车间——她和方琴在粗织车间,而凌霄则被分到了精织车间。尽管工作的地方不同,但她们的宿舍却在同一栋楼,而且紧紧相邻。她和方琴住在一间宿舍,凌霄自然和精织车间的女工们住在一起。
最初,她和凌霄并不熟悉。凌霄性格孤僻,不爱与人交往,却热爱学习和看书。每次下班,别的女孩们总是三两成群地去跳舞、逛街,而她和凌霄却总是选择留在空荡荡的宿舍里。她自己也是个不喜外出、从不串门的人,和凌霄的相遇,大多是在楼道里擦肩而过,或是上班路上偶然遇见。两人虽彼此认识,却从未有过交谈,因为她们都不是会主动与人打交道的性格。每次见面,也只是相视一笑,点头示意,便各自匆匆离去。
直到有一天,方琴拿着一本《红楼梦》回到宿舍,那精美的封面一下子吸引了她的目光。她好奇地问是谁的,方琴说是隔壁凌霄的。为了能读到这本书,她鼓起勇气,第一次走进了凌霄的宿舍,主动向她借书。就这样,一本《红楼梦》成为了她们友谊的桥梁,两人渐渐熟悉起来。随着相处的深入,她惊讶地发现,自己和凌霄竟如此相似。除了外貌不同,两人的性格、爱好都如出一辙,聊起天来总有说不完的话题。更让她惊喜的是,她们还是同乡。凌霄热爱文学,时不时就有文章发表在报刊杂志上,这让她对凌霄既崇拜又好奇。她自己同样痴迷文学,有时候也会在日记本里写几首不敢示人的小诗。凌霄偶尔发表在报刊上的铅字文章,在她眼里闪烁着令人佩服的光芒。曾几何时,她也做过文学的梦,直到母亲的忽然离世才把“诗人”的幻想碾碎成谋生的碎屑。
毛纺厂倒闭的汽笛声撕裂了她们的日常。无路可走时,她曾试探着问凌霄:“咱们摆地摊吧,我觉得摆地摊也挺赚钱的。”某个飘着烤红薯香气的傍晚,她突然提议。凌霄闻言怔住,手指无意识摩挲着手里的书本:“我……更想存钱买台电脑。”对话就此搁浅,像两片朝不同方向飘落的秋叶。
分别那天,凌霄送她一本《飘》,扉页写着:“愿我们都能成为斯嘉丽”。她则塞给对方一包绣着紫藤花的自制书签,谁都没说再见。
来荷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明天就要见到凌霄了,这个念头让她既兴奋又忐忑。六年了,不知道她现在变成什么样子了。想到这里,她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眼角——岁月终究是留下了痕迹。
“又不是见情人,紧张什么。”她对着卫生间的镜子自嘲地笑了笑。冰凉的自来水拍在脸上,却浇不灭心头那份雀跃。她喜欢和凌霄在一起的感觉,那种无需言语的默契,像是前世就结下的缘分。
电话铃声打断了她的思绪。凌霄的声音从听筒里传来:“明天中午喜来乐酒店,你把姐妹们都叫上。”
“来我店里吧。”来荷的声音里带着掩饰不住的骄傲。
凌霄的惊呼从电话那头传来:“什么?你的饭店?你当老板了?”
来荷抿嘴轻笑,声音里带着几分羞涩:“哎呀,算不上什么老板啦……等你来了就知道了。”电话两端顿时响起银铃般的笑声,仿佛回到了少女时代。
“对了,方琴呢?”凌霄突然问道。
“她啊,”来荷的语气柔和下来,“回家相夫教子去啦。”
电话那头的凌霄又问:“你家宝贝上几年级了?”
来荷眼珠一转,调皮地说:”我娃都上初中啦。你呢?”
“还在上幼儿园呢。”凌霄老实回答。
“好你个凌霄!”来荷佯装生气,“结婚都不告诉姐妹一声。来时把小家伙带来让我瞧瞧!”顿了顿又问,“是男孩女孩?”
“是个小公主。”
“那正好!”来荷眼睛一亮,“我还没孩子呢,给我当干女儿吧?”
“咦?你不是说你娃都上初中了吗?”凌霄疑惑道。
来荷顿时笑弯了腰:“哈哈……你还真信啊!”
“感觉你变了好多,”凌霄的声音温柔下来,“比以前开朗多了。”
“那要看跟谁在一起呀。”来荷轻声说道,语气里透着暖意。
正说笑间,电话那头传来孩子嘤嘤的哭声。“快去哄你家小公主吧,”来荷体贴地说,“明天见,我先挂啦。”
次日中午,阳光透过饭店的玻璃窗洒进来,四位老友围坐在餐桌旁。张丹看了看手表,起身告辞:“两点要上班,我先走啦。”没过多久,方琴也匆匆离席:“孩子发烧,我得赶紧回去。”
包厢里只剩下凌霄和来荷。来荷拉着凌霄的手走进办公室,茶香在空气中缓缓弥漫。她将小霞的故事娓娓道来,说到动情处,声音微微发颤:“凌霄,去见见她吧,把她的故事写下来……”
凌霄为难地绞着手指:“可我……还不是作家啊……”
“你还是这么不够朋友!”来荷嗔怪道,眼中却闪着期待的光。
最终,凌霄轻轻点头:“那你带我去见见她吧。”
第三天清晨,来荷的大众SUV停在凌霄小区门口。送完孩子上幼儿园的凌霄小跑着上车,两人沿着蜿蜒的山路驶向来荷姨妈家。
小霞家的景象让她们心头一紧——锈迹斑斑的铁锁挂在门环上,院子里杂草丛生,足有半人高。来荷的心猛地沉了下去。
姨妈的话像一盆冷水浇在两人头上:“小霞去年春天……难产走了……”老人家的手不停颤抖,“一尸两命啊……产床上全是血……可那家人却只顾着跟医院要赔偿……”
回到城里,来荷拉着凌霄直奔酒吧。琥珀色的液体在杯中摇晃,映着她通红的双眼。
“小霞……我可怜的小霞……”来荷的声音支离破碎,“那个畜生继父……凌霄,你要写出来,让全世界都知道他的真面目!”
潮湿的酒香裹挟着低音炮似的震颤扑面而来。她仰头灌下半杯威士忌,琥珀色的液体顺着嘴角滑落,在锁骨处凝成晶莹的珠。“凌霄,你知道吗?”她突然抓住凌霄的手腕,指甲几乎要嵌进皮肤里,“小霞活着时连块糖都舍不得吃,死了却成了别人的摇钱树…… 你说,小霞那么好的人,为什么连老天爷都要往死里逼?”
凌霄轻轻抱住颤抖的好友,任由她的泪水浸湿肩头。酒吧昏暗的灯光下,两个女人的影子紧紧依偎,仿佛要互相汲取力量,来对抗这个残酷的世界。
来荷眼睛亮得可怕,像是燃烧的火焰,“凌霄你知道不?”她扯松领口的丝巾,脖颈上还留着打工时烫伤的疤痕,“我能有今日,有些人竟说我当过小姐,还说我是傍大款才有了今日……”笑声突然变成刺耳的呜咽,“我在流水线上站到腿肿,指甲缝里全是机油,他们怎么就看不见?为了做生意我在西京城丢的一无所有,光着脚走回家他们怎么看不见?我没有钱饿肚子的时候一天只吃一个馒头他们怎么看不见?为了生存我赶早集摆地摊的时候他们怎么看不见?我无家可归逢年过节一个人躲在女生宿舍哭泣的时候他们怎么看不见……”酒液顺着下巴滑落,她浑然不觉,“都说我风流……可我连恋爱都没正儿八经的谈过……”突然她笑了起来,那笑声比哭声还令人心碎,“你知道么?有人追我,我就吓得像见了猫的老鼠……”
记忆中的少年身影浮现在眼前——张子鹤,那个在雨中等待的军校生,那个许诺要娶她的少年,十几年过去了,他的模样在来荷心中依然清晰如昨,“他说要我等他……”来荷的眼泪终于决堤,“可他在哪儿啊……”
凌霄静静听着,看着眼前这个醉眼朦胧却依然倔强的女人。来荷突然笑了,笑容里带着少女般的羞涩:“知道吗?我三十多岁了,连场像样的恋爱都没谈过……”
酒吧的霓虹在来荷眼中模糊成一片。酒精混合着泪水,将压抑多年的委屈全部冲了出来:“凭什么?凭什么好人不得好报!”她的手指紧紧攥着酒杯,“那些造谣我的人,他们知道我是怎么熬过来的吗?”
窗外的霓虹依旧闪烁,城市的喧嚣丝毫未减。两个女人在昏暗的灯光下,一个倾诉,一个倾听,仿佛要把这些年的故事都说尽。
酒吧的灯光突然暗了下来,只余头顶的吊灯在酒杯里投下晃动的光晕。来荷对着虚空举起酒杯,恍惚间,仿佛又看见那个穿着白衬衫的少年,在雨幕里举着伞向她跑来,衣角被风吹得猎猎作响。“子鹤,你看,我现在不怕了……”她喃喃自语,泪水滴进杯中,漾开细小的涟漪,“可你怎么还不回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