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咽下去。”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腥檀。
男人面无表情的哄着,让孟杳杳将一碗腥稠黏腻的东西喝下去。
因连日失血过多,那张俊朗的脸上,唇色泛白,敞开的丝质寝衣里,胸膛上全是沟壑纵横的伤口,新伤添旧伤。
孟杳杳却将头一歪,嘴一抿,闭目将刚才强制喂下的半口药也吐了出来,鲜红的药汁顺着她的嘴角滑落。
她知自己时日无多,不想死前还喝这么难喝的东西。
“有,有糖吗?”
“有。”
男人从枕下的锦囊里取出一颗蜜饯,然还未给她喂下,臂弯里枕着的女子一阵猛咳,大口大口的鲜血从她的口中涌出来。
孟杳杳仰头望着明黄色的帐顶,双目逐渐失去了神采……
这个男人名叫姜彻,曾是家里最低贱的马奴。
谁都想不到,丞相府任人踩踏的小马奴竟是当今皇上和白月光的私生子,在他那个疯疯癫癫的母亲和先皇相认后,他也被带回了皇宫。
三年前,他血洗京城,以雷霆手段夺得了帝位,登基后第一件事,就是在她与竹马大婚的时候将她夺娶,并将竹马全家都送入天牢。
她觉得姜彻娶她纯纯是为了报复,因为她踩在他背上整整十年,昔日,他卑微的匍匐在地,她踩着他的身子上下马车,换来他后来日日夜夜在她身上发狠……
虽然给了她皇后之名,孟杳杳一直以为姜彻是不爱她的,直到三个月前,她被人算计,中了剧毒,当太医说需以纯阳之血做药引时,他每日匕首剜心,以心头血做药引,给她喂下。眼见着他也日渐苍白消瘦去了半条命。
可是姜彻,他怎么会?
这是孟杳杳至死也想不明白的事情,因为直到她至死,他都是对她冷冷淡淡的那副死样子。
如果有下辈子,她不希望再跟姜彻见面了。
“如果有下辈子,朕,不会再强娶你……”
这是她听觉丧失前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脑子里一片混沌之后,耳边恍然又听到一片鸟语花香。
睁眼,她正掀开马车帘,发现回到了之前丞相府门前的那条小巷子。
暮春时节,花红柳绿,带着泥土清新气息的春风拂在脸上暖暖的,她穿着一身轻薄的粉色春衫,看着像是十岁做姑娘时穿的那一身,低头,看见那一道清瘦的身影拱着背脊,伏在地上。
姜姜姜姜姜姜彻?!
孟杳杳再次看了看自己的衣袖,再看看旁边伺候的丫鬟小冰糖年轻稚嫩的小脸,确认自己已经回到了五年前,也就是自己十六岁的时候。
那个时候,她仍然是丞相府备受宠爱的大小姐,丞相孟玉勋的掌上明珠。
再一看地上伏跪在地的小马奴,她哪里还敢踩?!
她直接一跃,越过他的背脊从高高的马车上跳了下来。
地上跪伏着的身影似乎一怔。
“你……你起来吧。”
她清亮的嗓音响起,接着转身进府门,看似步履匆匆,实则是落荒而逃。
她没招了。
谁懂啊,她怎么重生了?
孟杳杳在房间发了好一阵子呆才接受自己重新回到了十六岁的现实。
现在的姜彻仍然是她家里的小马奴。
跟小冰糖确认了现在的时间,距离姜彻那个疯疯癫癫的母亲和先皇相认还有一年,一年后,姜彻便会被先皇接入宫,再过一年,他便会成功夺权。
这个时间不早也不晚,要想避过成为姜彻皇后然后被毒死的结局她还来得及。
只要,她在被他夺娶入宫前逃跑!
或者,让这辈子的姜彻不再娶她。
现在,她第一件事就要把他送走!
“来人。”
她喊了声,深吸了一口气。
“把孟星的卖身契拿来,本小姐找他有一点事。”
姜彻是他认祖归宗以后的名字,这个时候,他是丞相府的家奴,还跟着她一起姓孟,叫孟星。
这个名字还是她取的。
当时,七岁的他跟着母亲刚来丞相府,被选作她的马奴,还没有名字,那日刚好是一个盛夏的夜晚,满天星辰,她小手上拿着冰糕,另一手指他:
“他的眼睛像星星一样明亮,就叫孟星吧。”
前世,这个名字跟随着他直到入宫的那一刻,入宫之后,没人再敢喊他这个名字,他也成为了丞相府一个无人敢提的禁忌。
倒是有几回她烧糊涂的时候,仍记得他叫孟星,看见他时恍然喊着:“孟星。”
他将她烧得发烫的手心贴着自己冰冷的脸颊,一遍遍面无表情的回应:
“朕在,朕在……”
从前,孟杳杳从未主动找过那个小马奴,甚至连正眼都没有瞧过他一眼。
低贱的马奴是不配跟大小姐见面的,下人寻思应该是那个小马奴惹得大小姐不满了,偷偷为他捏了一把汗。
不多时,姜彻出现在孟杳杳面前。
眼前的人背脊挺得很直,身上穿着洗得破了几个洞的粗布麻衣,为了方便做事,袖子挽到了手腕上。
这时候的姜彻身材清瘦,因为劳作皮肤晒成了小麦色,他每日喂马,洗马,吃着府上最下等的饭菜。
孟杳杳回想起嫁给他的时候,那个时候已经在宫里养了一年,长了些肉,也养白了,甚至身上带着与生俱来的矜贵,让人根本联想不到此之前是个卑贱马奴。
两人一站一坐,她端详着他,叹了口气:“你,把头抬起来。”
“不知小姐找奴何事?”
饶是做好了准备,对视间,在触及那双寒星一般的深邃而熟悉的眼眸时,孟杳杳仍是感觉到心脏紧紧一缩。
“你,来丞相府多久了?”
“十年。”
是了,十年前,他还只有七岁的时候,就成了丞相府上的小马奴,每日伏在地上,被她在背上踩了十年。
孟杳杳从一旁的木托里拿起一物:“这是你的卖身契。还你,从此以后,你就自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