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约情况呢?”
陈经理顿了一下:“雨晴那边……正在谈。”
“正在谈了多久?”
“呃……两个多月。”
王总没说话。
他低头看了一眼资料,又抬起头。
“林念,你说一下,你那12个客户的续约情况。”
“全部续约了。”
“什么时候谈下来的?”
“上个月。”
会议室里更安静了。
我能感觉到陈经理看我的眼神,像刀子一样。
散会后,她把我叫进了办公室。
“小林,你今天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
“王总问你客户情况,你答那么清楚干什么?”
“他问了,我就答了。”
“你不知道收着点?”
我看着她,突然想笑。
“陈经理,我只是实话实说。”
“你这是在给我难堪!”
“您续约率不高,关我什么事?”
她被我噎住了。
半晌,她冷冷地说:“林念,我告诉你,别以为有王总撑腰你就可以翻天。这个部门,我说了算。”
我没说话。
她继续说:“你以为客户是你的?告诉你,客户是公司的!你走了,公司照样转!”
我点点头。
“您说得对。”
然后我转身出去了。
从那天起,我知道,我跟陈经理,撕破脸了。
也是从那天起,我开始想一个问题:
如果我真的走了,公司会怎么样?
4.
第六年,我终于想明白了一件事。
这公司,离了我,真的转不动。
不是我自大。
是我把所有客户的情况理了一遍,发现了一个事实:
我手里那12个客户,贡献了公司80%的业绩。
更重要的是,这些客户,都是“认人不认公司”的。
周明跟我说过:“小林,我合作的不是正和传媒,是你。”
恒远集团的李总说过:“你什么时候跳槽,给我说一声,我跟你走。”
青云科技的张经理说过:“你离职了,我们就换供应商。”
以前我觉得,这些话只是客套。
现在我才知道,这些话,是我的底气。
陈经理说得对,客户是公司的。
可客户认的,是我。
想明白这一点后,我做了一个决定。
我开始找工作。
说是找工作,其实是等一个机会。
那个机会,在第七年的时候来了。
一家叫“星辰文化”的公司找到了我。
他们正在扩张,需要一个有经验的客户总监。
给我开的条件是:年薪50万,股份期权,还有独立团队。
50万。
是我现在工资的十倍。
我跟星辰文化的老板聊了三个小时。
她叫苏明月,是个70后,干练、直接、不绕弯子。
她问我:“你在正和干了8年,为什么想走?”
我说:“干够了。”
“干够了?”
“付出和回报不成正比,干够了。”
她点点头:“你的客户能带过来吗?”
“这个我不能保证。客户是自由的,他们愿意跟谁合作是他们的事。”
她笑了:“你很诚实。”
“有些事不能骗人。”
“那你能保证的是什么?”
“我的能力。”
她看了我几秒钟,伸出手。
“林念,欢迎加入星辰。”
那天晚上,我签了off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