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头冰天雪地,内里每层摆着数十盆燃着的银丝炭,室内外不是一个世界。
楼梯旁的案上放青瓷瓶插的红梅,暗香浮动。
沈乐宁把薛立蘅送的玉茗搬来放在三楼,伴着外头稀稀朗朗的雪花,别有一番风景。
沈乐宓在上次触了姜氏逆鳞,被冷了近半年后,这次穿着得体,再不敢穿素色衣裳。
她看到了沈乐宣,跟着姜氏出门参加宴席,和其他贵女们结交。
沈乐宁一早,就和来寻她的沈乐宣一起去正屋,给姜氏请安,然后一起去门口等客人。
席面上由小杨氏帮着张罗,各府老封君们就请到东屋,和太夫人说话。大杨氏也陪在太夫人屋里,她不好出去张罗。
姑娘们就沈乐宁和沈乐宣在门口迎客,其他三位姑娘就都在浣花榭招待。
刚到门口,姜氏就叫俩人去门房隔壁屋,“外头这般冷,去那坐着。”
第一个到的是镇国公世子夫人安姜氏,一个人来的。
武阳侯府的暖宴没请郎君们,是上值的日子,小郎君们也都在学堂上学。
姜氏上前挽着安姜氏的胳膊,“今儿来得早!一会可不准早早回去!”安姜氏管着镇国公府中馈,一大帮事。
“你做东,我怎么都要坐到落钥。”安姜氏来之前就已经处理好了事情。
沈乐宁和沈乐宣出来见礼,“姨母。”
姜氏陪着去见过太夫人后,姜氏陪着去浣花榭。
这是武阳侯府自大房先世子过世后第一次举办。
那两年府里闹得厉害,三房袭爵后就去了福州任职,先侯爷又突然离世,守孝过后三房又回了福州。
是以,这还是姜氏第一次主持暖宴。
太夫人给姜氏定心丸,“你只管放心大胆地去,搞不定的,都拉来我这。”
前些年武阳侯府因为爵位之事闹得有些大,在勋贵里就不怎么显,甚至都觉得武阳侯府要布忠勤伯府和忠勇侯府的后尘,开始没落。
没想到柳暗花明又一村,沈令威赐婚姜氏,而沈令威也是得用的,倒是又重新回到了炙手可热的勋贵一列。
从前姜氏随沈令威外放在福州,武阳侯府当家主母不在,暖宴就一直没办。
绍霁和张溪结伴在萧二娘身后,前面姜氏和萧二娘说话,后面沈乐宣和俩小姑娘并肩。
三人都不是自来熟的,只安静跟在后面落后两步。
沈乐宣引绍霁和张溪上楼,“两位妹妹一会下棋,投壶,或者赏雪,打发些时间。”
浣花榭三楼能看到湖景,冬季也煞是好看。
暖宴席面,姜氏准备了,糟蟹、炙羊肉、姜醋鸡,糕点栗糕放在靠墙的案几上,皆用青瓷梅花盘盛放。
宴后,姑娘们在三楼,有一个姑娘提议行飞花令,“以《梅》为题。”
飞花令沈乐宁不在行,但她知道沈乐宣是才女,就走到沈乐宣身后,“我不行,就派五姐姐做代表!”
沈乐宁作为主人躲在沈乐宣身后,有心思都互看一眼,看来沈乐宁和沈乐宣这个姐姐关系不错。
“红晖洒落枝头,暗香浮上衣角。”
“雪掩朱透玉,好似做刺桐。”
看临京的才女们一句句做关于梅花的诗句,沈乐宁悄悄松一口气,倚在窗口的美人靠上,手里拿着暖炉。
冬日的湖景加上姑娘们的欢声笑语,觉得临京的生活虽比不上福州自由,但也有比福州好的地方。
萧二娘回府时,特意在门口等绍霁和张溪上了马车,停下脚步,和后面的梁薇说话。
“你不必恨我,你该恨的人是那个假货。”萧二娘话讲得不客气。
梁薇心里清楚,萧二娘是无辜的,尤其她还是她的嫡亲姐姐,只是若没有萧二娘的出现,那么她们一家就不会因为这个事情而分崩离析。
长姐成为晋昌郡王世子妃,她也能有门好亲事。
萧二娘言尽于此,见梁薇脸上依旧有不满和恨意,也不想久留。
后面出来的定国公世子夫人快走几步,拉住萧二娘的手,“大姐姐,改日回府玩。”没说下帖子,是把定国公府作为萧二娘的娘家。
萧二娘浅笑,“改日世子夫人来府上喝茶。”心里还是膈应定国公夫人。
定国公世子夫人笑着应下,“好,改日一定来叨唠姐姐。”
俩人都忽略了旁边的梁薇。
回定国公府的马车上,世子夫人语重心长地和梁薇说,“同大姐亲厚些,总是没错的。”
不说从前,就现在,张家水涨船高,即便萧二娘没有生育,她也是张府的大娘子。
梁薇心里还是不得劲,觉得别扭,“要不是她,姐姐也不会。。。”
定国公世子夫人深深吸一口气,缓缓吐出,“她可不是你姐姐,是她夺了你姐姐的人事。”府里的一个两个都拎不清。
认贼作女,认贼作姐。
见梁薇低头不语,定国公世子夫人决定对这个小姑说最后一句,“若是易地而处,你是是被换的那个,你会原谅替你享了二十几年福的人吗?你替她受了二十几年苦。”
“可她要是不闹,府里和姐姐,还有她,都会好好的!”梁薇觉得有圆满的结局,为什么萧二娘不选,非要逼死姐姐。
定国公世子夫人低头不再言语,各人有各人的缘法,她做好自己就行,大姑子也同意和她来往,这便够了。
梁薇的婚事不是她一个做嫂子的该操心的。
等宾客散去,姜氏便带着沈乐宁和沈乐宣一起盘点宴席上损失的东西,这本不是姜氏这个主母要去操心的,但她想着先带俩人熟悉知道一整个宴席流程下来该怎么做。
这次沈乐宓也跟在后面,姜氏见了也没说什么,来了就一起听听,横竖都是沈令威的女儿,也是她名义上的女儿。
将来嫁得好了,也是她儿女的助力,只要拎得清,没必要在这上头做文章。
她损失的不过些钱财,得到的,或许不止钱财。
太夫人自姜氏掌管中馈以来,就免了姜氏每日的晨昏定省,只叫她每三日去一趟。
因此姜氏的媳妇生活和福州也差别不大。
沈乐宁累了一天,慢慢拖着步伐回花眠阁,第二天要继续上闺学。
贺嬷嬷叫天香准备好香汤,好叫沈乐宁泡澡,把艾草、佩兰、木槿叶、檀香捣成粉末煎成汤,加入蔷薇露,清除一天下来沾染的各种杂味,舒缓疲劳,香味三日不散。
泡好澡,天香用玉质玉轮沿小腿内侧自下而上滚压二十一次,从三阴交穴到血海穴。
能够扫走疲劳,还能使肌肤光滑有弹性。
再用素丝绸浸透蔷薇露,轻轻拍打全身,满室都是蔷薇的花香。
最后用檀木梳先逆后顺梳发,重点在百会穴、四神聪穴。
结束后,沈乐宁已经睡着,天香和贺嬷嬷给沈乐宁掖好被子,贺嬷嬷回屋休息,天香留下守夜,拿了床被子在脚榻上合衣躺下。
第二天,沈乐宁醒后在床上躺了会,天香轻声问,“姑娘可是要起了?”到起床时辰了。
沈乐宁点头,“起吧。”
梳洗后,沈乐宁先喝了半碗粥,继而到书房写大字。
再到姜氏屋里,一起再用些早膳,跟着姜氏理事。
遣了管事妈妈们出去后,姜氏对沈乐宁说,“白芷和钱聚的婚事就这几天了,娘按芍药的嫁妆置办了一份。”
给芍药五抬嫁妆,还了赎身的银子,毕竟芍药是嫁到外头做正头娘子,还在李家打了口井。
到白芷这,姜氏就同样给五抬嫁妆,外加二百两银子。
“娘,我给白芷多五十两银子,再多加一只金戒指?”比照芍药的添妆。
姜氏点头,给贴身丫鬟体面,也是对下头人的认可鼓励。
白芷出嫁那日。
沈乐宁给白芷的添妆,和芍药一样的并蒂莲金簪,一只繁花金戒指,一对喜结同心银镯,作为她的贴身大丫鬟,再加一百两压箱底银子。
院里的其他丫鬟都比照芍药添妆,贺嬷嬷也给了一支缠花素银簪,加五两银子。
天香、木犀添妆五两银子,葵花添妆三两,其他丫鬟婆子也都给一两。
沈乐宁给白芷承诺,“等你生了孩子后,还回我身边。”
白芷磕头应下,“是,姑娘。”姜氏和前二管事商量过了,将来白芷和钱聚一道给沈乐宁,做陪房。
钱二管事还有两个儿子,姜氏着想培养好了,连钱二管事一并给沈乐宁陪嫁过去,算一房。
第二天,白芷和钱聚进府给姜氏和沈乐宁磕头。
姜氏留了吃午膳,赏了二十两银子,沈乐宁赏了十两银子。
冬日里剩余的乐趣就是下雪天堆雪人玩。
沈乐宁在刚搭好的花房旁边堆了一个雪人,去梅山折了一枝梅花插在雪人身体上,路过就有一阵梅香飘过。
用过午膳后,沈乐宁便去彩云轩,下午学琴。
对琴,沈乐宁知道不多,会的也不多,只学到乐理,知道怎么弹,琴怎么制作。
姜氏还给她定做了一张桐木七弦琴,通体髹黑漆,鹿角灰胎。
这张七弦琴娇贵异常,平日里要注意保护漆面,避免磕碰,尽管鹿角灰胎本身坚硬,其表面的漆层需要精心呵护。
温度骤变,过于干燥或者过于潮湿都会损坏琴。
因此平日里沈乐宁都用琴囊包裹后装入厚实的琴盒内。
每次弹奏前,用丝布擦拭琴面,弹奏完后,也要仔细擦拭,才收起来。
这张七弦琴背龙池上方刻有小篆“流水”,琴名“流水”,左右刻草书琴铭“凤鸣秋月,曲水流觞”,龙池下行书“隆熙元年”,是新琴。
沈乐宁爱极了,每次琴课都舍不得拿出来,都是拿府里一起采买的七弦琴练手。
府里其他姑娘知道沈乐宁有这么一张琴,都羡慕得很,只是费用不便宜。
连大杨氏和小杨氏都觉得给女儿定做一张不值得,只是为了学琴,就花三千两银子,只为定一张琴,除了偶尔弹弹外,也不见沈乐宁要深耕的意思。
明面上都说姜氏在女儿身上花太多银子不值得,暗地里觉得姜氏对女儿真舍得,一张这般价格的琴在嫁妆里也是拿得出手的。
沈乐宁看着面前和府里姐妹一样的琴,伸手拨了拨,仔细听需不需要调音,这是很基础的一堂课。
一时间彩云轩里均是调琴的声音。
对调音这方面沈乐宁学得认真,姜氏不要求她精通七弦琴,弹出优美曲子,只需要能听出弹琴者的功夫深不深。
一手拨动琴弦,一手旋转琴轸,听音是否在音准,调弦后轻推蝇头,并下压琴弦,消除岳山摩擦导致的音偏移。
单调试琴音,就花了半个时辰,可见调音是精细活,熟练后每根弦一拨琴轸一转就能调好。
沈乐宜侧目看向沈乐宁,见她认真调试琴音,停下手里的动作,“八姐姐!”
沈乐宁手没停,头也没动,只疑惑道,“嗯?”
“改天把你的琴拿来给姐妹们开开眼界呗!”沈乐宜对沈乐宁有张定制的琴很是羡慕,只是沈乐宁一直不拿出来,她也就远远见过一眼。
她和小杨氏闹过,小杨氏说要那不实用的东西做什么,五百两能买到地段一般的铺子了,三千两银子,够买六个铺子了,就是连御街边上的铺子也能买一个!
最后沈乐宜被小杨氏说服,不想要张琴,只是依旧眼红沈乐宁的琴。
正在调音的沈乐安听到沈乐宜的话,也停下手里的动作,看向沈乐宁。
见沈乐宁手上动作没停,又看向沈乐宣,沈乐宣也没停手上动作,沈乐安心下可惜,沈乐宣竟然不闹。
对沈乐宁有一张琴,她不羡慕,娘说会给她也定一张的,银子都付了,很快她也会有自己的琴了。
“铮——”一声锐响,在一片“泠”“叮”声中格外突出。
是沈乐宓的弦断了。
所有人都停下手里的动作,看向沈乐宓。
在上头坐着的申乐娘也看了过去,只是没做声,她教过如何换断弦。
沈乐宓深吸口气,看向左手食指,一道红痕,触目惊心,顿时红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