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书里那个为校花苏清寒疯魔,最后家破人亡的舔狗,是在我当众告白的那一刻。
苏清寒抱着手臂,一脸冰冷地看着我。
「陆哲,别白费力气了,我不可能喜欢你。」
她身后,本书男主林天一脸嘲讽。
我笑了。
甩开手里的玫瑰,转身就走。
「好啊,那就不追了。」
从今天起,你们这对主角的金手指,归我了。
等着你们的订婚宴,我会备上一份大礼。
一份,能把你们所有人,都送进去的大礼。
「陆哲,你还要不要脸?」
一道冰冷的女声,像淬了毒的冰锥,扎进我的耳膜。
我猛地睁开眼。
眼前是一片巨大的人群。
操场,看台,黑压压的人头攒动。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我身上。
有嘲笑,有鄙夷,有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兴奋。
而在我对面,站着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孩。
她很高,很瘦,皮肤在阳光下白得晃眼。
五官精致得像一尊没有感情的雕塑。
苏清寒。
我脑子里瞬间跳出这个名字。
以及,一段不属于我的,长达十年的卑微记忆。
从小学开始,原主就像个跟屁虫一样跟在苏清寒身后。
给她送早餐,为她打架,替她背黑锅。
十年如一日,风雨无阻。
换来的,却是她此刻冰冷的眼神和刻薄的话语。
「我说了,别再来烦我。」
苏清寒抱着手臂,眉头紧锁,语气里满是不耐烦。
「你做的这些,只会让我觉得恶心。」
我低头,看见自己手里捧着一大束鲜艳的红玫瑰,花瓣上还带着水珠。
脚下,是一个用蜡烛摆成的巨大爱心。
土得掉渣。
我明白了。
我穿书了。
穿成了这本校园爽文里,最悲催、最没脑子的反派舔狗,陆哲。
按照原书剧情,接下来,本书的男主角林天,会像个英雄一样站出来,把我狠狠羞辱一顿,再对我这个「不自量力的富二代」来一记铁拳,赢得美人芳心和全校的喝彩。
而我,会因为这次的冲动,被记大过处分。
这只是个开始。
之后,我会不断地因为苏清寒去找林天的麻烦,然后被他一次次打脸。
最后,在他们的订婚宴上,我家公司破产,父亲气得跳楼,我本人则被林天打断双腿,扔进精神病院,凄惨度过余生。
好一个,舔狗不得好死。
「陆哲,你听不懂人话吗?清寒让你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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