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着屏幕。
笑了。
八年前的借条,写在去年才出厂的纸上。
陈志远,你连造假都不用心。
2.
八年前的事,我记得很清楚。
2016年春天,陈志明跟我说想开一家建材公司。
他在建材行业干了六年,从业务员做到区域经理,客户资源有,经验也有,就是没钱。
我说行。
第二天我就去找中介挂了我们的婚房。
那套房是我爸妈出首付,我们俩一起还贷的。七十八平,在城东。不大,但装修是我一点一点弄的。
挂出去第三周卖掉了。
到手一百八十七万。
加上我自己攒的四十三万,一共两百三十万。
这是我们所有的钱。
租厂房花了四十六万,买设备花了八十三万,进第一批货花了七十一万。
剩下三十万,是流动资金。
每一笔我都记了账。
银行流水、合同、收据,全在一个文件袋里。
那时候我们租了个六十平的小公寓住,月租两千三。
我白天去厂里帮忙,晚上回来对账。
陈志明跑业务,我管后勤。
前三年亏了。
第一年亏六十二万。
第二年亏四十一万。
第三年亏十九万。
那三年,我没买过一件超过一百块的衣服。
有一次发不出工人工资,我把我妈给我的金手镯当了。
三千二。
就是那三千二,把那个月撑过去了。
而陈志远那三年在干什么?
他在家打麻将。
我不是夸张。
他没有正经工作。婆婆给他在老家买了一套房,他就住在那里,每天打牌、喝酒、吹牛。
他唯一跟公司有关系的事,是第二年来厂里“看了看”。
“看了看”的意思是,在办公室坐了半小时,喝了一杯茶,拿走了两条中华。
走的时候跟陈志明说:“弟弟,有什么需要帮忙的跟哥说。”
然后就再也没来过。
直到第四年。
第四年公司开始盈利了。
净利润八十七万。
不多,但终于看到了希望。
就在这时候,婆婆来了。
“志明,有件事妈得跟你说。”
那天晚上,婆婆坐在我们租的小公寓里,端着我泡的茶。
“你哥没有正经工作,你爸走的时候说过,兄弟要互相照顾。”
她看着陈志明。
“你把公司的股份分一点给你哥。”
陈志明没说话。
我说:“妈,这公司是我和志明卖了房子才开起来的。大伯哥没有出过一分钱。”
婆婆看了我一眼。
那个眼神我记得。
不是生气,是不屑。
就好像我说了一句不该我说的话。
“苏念,我跟我儿子说话,你插什么嘴?”
我愣了一下。
陈志明拉了拉我的手。
那天晚上他跟我说:“给他一点吧,不然我妈不会消停。”
我说:“多少?”
“百分之三十。”
“百分之三十?!”
我的声音尖了。
“他一分钱没出,一天没干,你给他百分之三十?”
陈志明低着头。
“他是我哥。”
最后,陈志远拿了百分之三十的股份。
没出一分钱。没干一天活。
凭的就是——他是老大。
那一天我在日记本上写了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