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更新时间:2026-02-10 05:47:13

“妈也是,拿就拿了,拿这么多干嘛。”

这句话的重点不是后半句。

是“拿就拿了”。

他知道。

他知道婆婆在拿东西。

他的态度是——拿几样没关系,拿多了不太好。

问题从来不是“该不该拿”,而是“拿多少合适”。

我看着他。

“你知道她在拿东西?”

“知道一点。她之前拿了些茶具给建华,我说了她两句。”

“什么时候的事?”

“去年吧。”

去年。

去年她就开始了。

不是这一周。

这一周是“最后一波清仓”。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他坐下来,叹了口气。

“她是我妈。我能怎么说?说‘妈你别拿了’?她就说‘我拿自己家东西怎么了’。我说不过她。”

说不过她。

你说不过你妈,所以你选择不说。

你妈一车一车把东西往外搬,你说不过她,所以你闭上眼。

“那你有没有帮她搬过?”

沉默。

长长的沉默。

“有一次……她说有个箱子太重了,让我搬下楼。”

“什么时候?”

“过年那会儿。”

过年。

过年我带乐乐回娘家了。

他留在家里“陪妈”。

“陪妈”的意思是帮妈把东西搬下楼。

我看着他。

这个人我嫁了十二年。

十二年里,我给这个家投了多少钱?

婚后买的这套房子,首付一百六十万,我出了一百万。

装修五十万,全是我出的。

每个月房贷一万二,还了十年,我承担了百分之七十——也就是一万零八。

十年就是一百二十九万六。

给小叔子的首付十五万。小叔子结婚的十万。每年过年给婆婆的红包、生日的礼物、日常转的生活费,平均每年三万,十二年就是三十六万。

装修五十万。家电家具——那些被搬走的——保守一百二十万。

加上首付一百万,月供一百二十九万六,给小叔子二十五万,给婆婆三十六万。

我算了一个数字。

四百六十万六千。

加上那些没法查的零碎——日常买菜、乐乐的学费、一家四口的吃穿用度,我承担了大头。

五百万打不住。

这五百万,是我十二年一点一点挣出来的。

现在,她用一周的时间,把能搬的全搬了。

搬给她的小儿子。

而我丈夫的态度是——“她是我妈,我能怎么说。”

我关上笔记本。

不是愤怒。

愤怒是之前的事了。

现在是一种很平的感觉。

像一杯水泼在地上。没有声音,只是摊开了,然后凉了。

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6.

接下来三天,我做了四件事。

第一件:把所有购买记录、银行流水、快递单号、物业监控、物品清单整理成一份完整的文件。打印了五份。

第二件:找了律师。

律师姓孙,四十多岁,做过很多家事案件。

我把文件给她看。

她翻了十分钟。

“周女士,如果这些物品确实是用你的钱购买的,且能提供购买凭证和支付记录——从法律角度看,你婆婆的行为构成侵占。”

“能追回吗?”

“可以。如果对方拒不返还,可以走法律程序。情节严重的,涉嫌盗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