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工。
大伟每个月工资八千,交给陈金花五千,留三千自己花。
我呢?
买菜、做饭、洗衣、拖地、接送孩子、照顾陈金花的老腰、逢年过节张罗一大家子的饭——
工资是零。
不对,不是零。
陈金花每个月从大伟给她的五千里,拿出一千二给我当“生活费”。
一千二。
买菜、买孩子的东西、买全家的日用品。
剩下的才是我的。
从来没剩下过。
离婚的时候,陈金花指着我的鼻子说:“你在我们李家白吃白住十年,还要分我儿子的钱?”
白吃白住。
十年。
我没有吭声。律师替我说了。
共同财产分割,我分到了十二万,加上我婚前自己攒的八万。
二十万。
开这个店用了十七万。
剩下三万,是我和女儿小雨的全部家当。
陈金花逢人就说:“她拿了我儿子的钱跑了。”
十年的账,她一笔都不认。
但那都是以前的事了。
我以为离了婚就干净了。
我以为开了自己的店就自由了。
我以为第一次举报只是意外。
第二次举报让我开始不确定了。
两次举报,间隔二十三天。第一次食品安全,第二次消防。
像是有人在轮着来。
但我没有证据。
只有一种说不上来的感觉——有人在盯着我。
4.
第三次举报发生在第二次之后第十九天。
这次是噪音。
有人向12345投诉,说翠园路23号餐饮店排油烟机噪音严重超标,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城管来了。
拿着噪音检测仪在排烟口外面测了二十分钟。
结果:达标。
城管走了。
但传言比检测结果跑得快。
隔壁打印店的老板老何,以前每天中午在我这吃饭。第三次举报以后,他不来了。在门口碰见我,打个招呼就走,眼神躲着。
第三天我去他店里打印菜单,他犹豫了一下,说了句:“淑芬,你是不是得罪什么人了?”
我说:“没有。”
他低头弄打印机,不看我。
“被查了三次了,你自己想想。大家做生意的,都怕被连累。”
我没接话。
拿了菜单,付了钱,走了。
对面水果店的嫂子更直接。以前我俩经常互相搭把手——她忙的时候我帮她看一眼摊子,我忙的时候她帮我签个快递。
第三次举报以后,她不搭话了。
有一次我路过她摊子,叫了她一声。
她说:“哎,淑芬啊……最近忙,改天聊。”
然后转身去码水果了。
码了半天,那箱苹果本来就是码好的。
我站在那看了两秒。
回了店里。
那天晚上打烊以后,我一个人坐在店里对账。
这个月亏了。
三次举报,加上停业三天,加上客人流失,这个月倒亏两千三。
房租六号要交。
女儿的补习费十五号要交。
我拿计算器按了三遍。每一遍都是亏。
王建红来电话了。
“怎么样?最近还被查吗?”
“第三次了。”
“啊?什么被查的?”
“噪音。”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下。
“淑芬……我跟你说个事,你别生气啊。”
“你说。”
“要不你别干了?换个地方重新开。可能这条街风水不好,或者你真的得罪了谁。你一个人又带孩子又开店,身体也扛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