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单换了。
我提前两天从杭州回来,打开卧室门,第一眼就看到了。
象牙白的四件套。我买的是灰蓝色。
枕头上有一根头发。
长的,微卷,栗色。
我的头发是黑的,直的,齐肩。
我站在门口,没有进去。
手还提着行李箱。
走廊的灯是声控的,灭了。
我没动。
灯也没再亮。
1.
我把行李箱靠在玄关,换了拖鞋。
不对。
鞋柜里多了一双拖鞋。
米白色,毛绒的,鞋底有磨损痕迹。我家只有两双拖鞋——我的灰色,刘建军的深蓝色。
这双不是新的。鞋底的绒毛已经踩塌了,至少穿过十几次。
我蹲下来看了一眼尺码。
37。
我穿38。
我站起来,去了厨房。
洗碗架上有三个杯子。一个是我的马克杯,一个是刘建军的保温杯,第三个——淡粉色,杯壁上印着一只兔子。
杯子洗过了,但没擦干。杯底还有一圈水渍。
我打开冰箱。
下层多了一盒酸奶。我不喝酸奶,刘建军也不喝。
草莓味的。保质期还有五天。
我关上冰箱,去了卫生间。
洗手台上,我的位置没变。刘建军那一侧——多了一瓶卸妆水。
还有一支口红。
我拿起来看了一眼。色号我不认识。
我把口红放回原处。
然后我去了衣柜。
打开右侧——我的衣服都在。打开左侧——刘建军的衣服往中间挤了挤,最左边,挂着三条连衣裙。
碎花的,雪纺的,吊带的。
不是我的尺码。不是我的风格。
我伸手摸了一下其中一条裙子的面料。
洗过了。柔顺剂的味道。
是我买的那款柔顺剂。
我的手缩回来。
站在衣柜前面,我把这些东西在脑子里过了一遍。
拖鞋。杯子。酸奶。卸妆水。口红。连衣裙。
不是来过一次。
是住过。
而且不是一两天。
我拿起手机,看了看日期。我这次出差七天。
七天前我走的时候,家里什么都没有。
这些东西不可能七天内就磨损成这样。
也就是说——
不只是这一次。
我出差的每一次,可能都有人住进来。住进我的房子,睡我的床,用我的厨房,穿着我的柔顺剂洗过的衣服。
然后在我回来之前,搬走。
只是这一次,她忘了把东西收干净。
或者——她已经不打算收了。
我把衣柜关上。
声音很轻。
我走到阳台,站了一会儿。
楼下是小区花园,有几个老人在散步。
灯光暖黄色的。
我摸了摸阳台栏杆,栏杆上放着一盆绿萝。
这盆绿萝是我买的。搬进来那天,我跟刘建军说,阳台放盆绿的,有家的感觉。
他说好。
那是七年前。
那时候这套房子的首付是我出的。每个月房贷从我卡里扣。七年了,一个月没断过。
我以为这是我的家。
我回到卧室门口。
象牙白的床单。枕头上的栗色长发。
柜子上有一个相框。我们的结婚照。
我看了一眼。
照片里刘建军搂着我笑,笑得很真。
我把相框翻过去,扣在柜子上。
然后拿起手机。
不是打给刘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