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更新时间:2026-02-25 05:04:27

二〇一七年九月,建民买摩托车,一万二,“借”的。

二〇一八年全年,每个月固定转两千给婆婆,说是“养老”。婆婆转手给建民了——这个我是后来才知道的。

二〇一九年,建民买房首付,八万。

二〇二〇年,建民小店进货,前后借了四次,一共六万三。

二〇二一年……

我停下来。

二〇二一年四月。

一笔转账。三万五。

备注:建民车贷。

这笔钱,我不记得赵建军跟我说过。

我翻了手机聊天记录。

没有。

这三万五,是赵建军自己转的。

没告诉我。

我继续翻。

二〇二一年七月。两万。备注空白。收款人:赵建民。

也是赵建军自己转的。

也没告诉我。

我坐在银行大厅里。

空调开得很足,我后背在出汗。

我不是在生气。

我在害怕。

我不知道还有多少笔是我不知道的。

我没有继续翻。

把二十三页纸叠好,放进包里。

出了银行。

走到路边,站了一会儿。

然后去超市买了菜,回家做饭。

晚上,赵建军照常回家。

照常吃饭。

照常看手机。

照常没有问我今天过得怎么样。

我坐在餐桌对面,看着他。

他把最后一口饭扒进嘴里。

“今天建民说,装修那边还差——”

“建军。”

他停下来。

“怎么了?”

我看着他。

想问很多。

想问三万五是怎么回事。想问两万是怎么回事。想问这八年到底还有多少笔我不知道的。

但我没问。

因为我知道他会怎么回答。

“那是我亲弟弟。”

他会说这句话。

就像他说过一百遍一样。

“没什么,”我说,“吃完了我收拾。”

我端起碗,去了厨房。

厨房门关上。

我把碗放在水池里。

水龙头没开。

我站了一分钟。

然后我打开手机,搜了一个词:

“离婚财产分割”。

5.

手术还有九天。

我做了一件事。

我请了半天假,去了一趟法律援助中心。

接待我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女律师,姓方。

“周女士,您先说说情况。”

我把二十三页银行流水放在桌上。

“这是我和我丈夫这八年的共同账户流水。标了颜色的,是转给他弟弟的。”

方律师翻了几页,眉头动了一下。

“我还没算完总数,”我说,“但不会少。”

“您想离婚?”

“我还不确定。但我想知道,如果离婚,这些转给他弟弟的钱,算什么?”

“如果是未经您同意的大额赠与——或者名为借实为赠——在财产分割时可以主张。”

“什么意思?”

“意思是,如果能证明这些钱是他单方面决定给的,没有借条,没有还款记录,法院会认定为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您可以要求多分。”

我坐在那里。

“还有一件事,”我说,“我婆婆名下有一套老房子,我想确认一下产权。”

方律师看了我一眼。

“您怀疑——”

“我不确定。但我想查一下。”

那天下午,我回到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