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更新时间:2026-02-25 05:09:10

传票上写着我姐的名字。

刘芳,原告。

刘敏,被告。

我看了三遍。没看错。

原告是我亲姐。就是那个我十六岁辍学去电子厂,每个月工资分一半寄回去,供了七年的亲姐姐。

诉讼请求第一条:要求依法分割被告名下拆迁补偿款三十八万元。

第二条:要求确认被告所经营之餐饮门店中属于原告之份额。

我把传票翻到最后一页。

代理律师那一栏,盖着一个律所的章。

我姐上个月才从那家律所入的职。

她研究生毕业后干的第一件事,是告我。

1.

传票是快递送来的。

下午两点,我刚把饭馆午市的碗洗完,手上还有油。签收的时候,油渍印在了快递单上。

我擦了擦手,拆开。

看到“人民法院”四个字的时候,第一反应是——谁告我了?是不是饭馆出了什么事?

然后我看到了原告的名字。

刘芳。

我站在后厨门口,看了很久。

我姐读了四年本科,三年研究生。法学。

七年。

我供了她七年。

她毕业后的第一个月,我还给她转了三千块钱,说是“过渡一下,等你发了工资就不用了”。

她收了。

那是上个月的事。

这个月,她把我告了。

手机响了。

来电显示:姐。

我接了。

“敏敏,传票收到了吧?”

她的声音很平静。像在说一件很正常的事。

“你别急,这就是走个法律程序。拆迁款本来就是咱家的,你一个人占着不合适。”

我没说话。

“妈也同意的。你想想,那房子是咱爸盖的,又不是你一个人的。你占了拆迁款还开了饭馆,我们什么都没分到,这公平吗?”

公平。

她嘴里蹦出这两个字的时候,我脑子里闪过一个画面。

十六岁那年冬天。

爸刚走,家里欠着医药费。

妈拉着我的手说——你姐成绩好,正读大二,不能断。你先别念了,去打工,等你姐毕业了,她会拉你一把的。

我当时点了点头。

书包还在柜子里,没来得及拿走。后来再回家,书包不在了。妈说扔了。

“你又不读了,留着干嘛。”

电话那头,刘芳还在说话。

“我不是要跟你闹,我是依法主张自己的权利。咱们姐妹,打完官司还是姐妹。”

我说:“你读的法律,是我供的。”

她顿了一下。

“这是两码事。”

我挂了电话。

手还攥着传票。

传票右上角有个编号,后面有受理日期。

我看了一眼——立案日期是上个月二十七号。

我给她转那三千块钱,是上个月二十五号。

她收了我的钱,两天后去法院立了案。

我把传票放在收银台的抽屉里。

关了灯。

后厨水龙头没关紧,一滴一滴的。

我没去关。

2.

十六岁之前,我以为我跟我姐是一样的。

一样是刘建军和陈桂英的女儿,一样上学,一样吃饭,一样长大。

后来我发现不一样。

初一那年开学,我妈给我姐买了新书包。浅蓝色的,带拉链夹层,我姐背着去学校,高兴了一整天。

我的书包是我姐淘汰的。拉链坏了一边,用绳子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