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短信到的时候,我正在给婆婆炖鸡汤。
乌鸡、枸杞、红枣,小火慢炖三个小时。
手机震了一下。
我擦了擦手,点开一看。
“【XX区人民法院】陈志远执行案,涉案房产位于XX路XX号……”
我看了三遍。
涉案房产。
那是我们的家。
锅里的鸡汤“咕嘟咕嘟”冒着泡。
我关了火。
鸡汤,不用炖了。
1.
我和陈志远结婚八年。
八年里,我每月工资15000,上交13500给婆婆。
婆婆说:“我帮你们存着,年轻人不会理财。”
我信了。
每月留1500块。午饭吃食堂,衣服买打折的,同事聚餐能推就推。
有一次部门团建,去唱KTV。
我说我不去。
同事小李笑:“林姐,你工资比我高三千,怎么活得比我还省?”
我笑了笑,没解释。
省吃俭用,是为了这个家。
婆婆说过:“等存够了,把房贷提前还了,日子就轻松了。”
我记住了。
所以每个月发工资那天,我准时转账。
一个月不落。
八年。
九十六个月。
一百四十二万。
这是我转给婆婆的总数。
我以为这些钱在银行账户里,安安静静地躺着。
直到那条法院短信。
我坐在厨房里,把短信又看了一遍。
“执行案”。
“涉案房产”。
什么意思?
谁在告我们?
我给陈志远打电话。
没人接。
又打了一个。
还是没人接。
第三个。
“嘟——嘟——嘟——”
关机了。
我盯着手机屏幕。
从结婚到现在,他从来没关过机。
心里有一根弦,绷紧了。
我拿起车钥匙,出了门。
没去找陈志远。
去了法院。
立案大厅,我拿着身份证查了案件信息。
工作人员递给我一张纸。
我低头看。
申请执行人:张建国。
被执行人:陈志远。
执行标的:人民币320万元。
担保物:XX路XX号房产。
我的手在抖。
三百二十万。
我们的房子。
我问工作人员:“这个担保合同,我能看吗?”
“你是被执行人配偶?”
“是。”
她调出电子档案,转过屏幕让我看。
我看到了那份担保合同。
最后一页,两个签名。
陈志远。
林晓薇。
那个“林晓薇”,不是我写的。
我从来没签过这份合同。
从来没有。
我问:“请问这个案子,原始借款人是谁?”
工作人员查了一下:“借款人是王秀英。”
王秀英。
我婆婆。
2.
我没有回家。
我去了婆婆住的老房子。
婆婆不在,去跳广场舞了。
我用备用钥匙开了门。
老房子不大,两室一厅。
我站在客厅里,看着那个熟悉的老式柜子。
婆婆有个习惯,重要的东西放在柜子最下面那层。
我蹲下去,拉开柜门。
里面有一个铁盒子。
生锈的,绿色的铁盒子。
我打开它。
一叠纸。
我一张一张翻。
第一张:欠张建国120万,月息1.5%,2019年3月。
第二张:欠李芳80万,月息2%,202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