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秋的雨下得绵密,把整座城的温度都抽干了,冷意钻着骨头缝往身上贴。我骑着那辆快散架的电动车,车胎碾过积水的柏油路,溅起的冰凉水花打在鞋面上,湿冷的触感从脚尖漫到心口。外卖箱的边角磕着膝盖,里面的餐食早就凉透了,手机里的派单提示还在不停跳,我却不敢慢下来——老街深处的不见馆,灯影一落,就有被执念缠上的人寻来,我是守灯人,断断误不得。
我把头盔压得极低,帽檐遮住大半张脸,连呼吸都刻意放轻,生怕与人对视。路过商场的玻璃幕墙,余光瞥见倒影里的轮廓又在乱晃,前一秒还是母亲低头缝补衣服的温柔侧脸,下一秒就换成父亲沉默抽烟的背影,两张脸交叠着、扭曲着,像被揉烂的旧照片,刺得我眼底发涩。指尖死死攥着车把,磨得掌心生疼,电动车的链条发出一阵刺耳的吱呀声,惹得路边行人纷纷侧目,眼神里的厌恶、不安、闪躲,像一根根细针,密密麻麻扎过来。
我叫沈见,是不见馆的守灯人,也是个连自己容貌都握不住的囚徒。世人见我,皆是心底最厌的模样,这是刻在骨血里的诅咒,是我用一生自由换来的,甩不掉、逃不开的枷锁。
许念推开不见馆木门的那个夜晚,雨下得几乎要将整座城市淹没,豆大的雨点砸在青石板上,溅起层层水雾,把老街裹得密不透风。她浑身湿透,头发凌乱地贴在蜡黄的脸颊上,额前的碎发黏着水珠,单薄的身子在冷风里微微发抖,却站得笔直,像一株被狂风暴雨打蔫,却依旧不肯弯折的小草。她眼底没有泪,只有一片死寂的空洞,像一盏被彻底吹灭的灯,连一丝波澜都没有,静静落在长明灯的昏黄光晕里,整个人都透着一股破碎到极致的绝望。
她今年二十六岁,曾经是个眼里有光、心里有爱的姑娘。从小在温暖的家庭里长大,父母恩爱,家教温和,把她养得纯粹、热烈,对世界充满信任,对爱情抱着最虔诚的期待。遇见沈辞的那一年,她刚大学毕业,眉眼弯弯,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梨涡,像春日里刚化开的春水,干净又温暖。她以为自己抓住了一生的归宿,把全部的真心、温柔、信任与期待,毫无保留地捧到了沈辞面前,像捧着世间最珍贵的宝贝。
她为他放弃了去外地名牌大学深造的机会,留在这座小城陪他打拼,租住在十几平米的出租屋里,挤在一张狭窄的单人床上,吃着最便宜的泡面,却觉得日子甜滋滋的;她为他学着洗手作羹汤,从连鸡蛋都煎不熟的小姑娘,变成能做出一桌子拿手菜的厨娘,把他的生活照顾得无微不至,衣服洗得干干净净,鞋子擦得一尘不染;她为他包容所有的坏脾气,忍受他的忽冷忽热,在他创业失败垂头丧气时,抱着他说“没关系,我养你”,把自己攒的嫁妆钱全部拿出来给他周转;她为他抵挡所有的流言蜚语,哪怕身边所有人都劝她,沈辞油嘴滑舌、心不定,不值得她掏心掏肺,她却依旧坚定地站在他身边,说“他只是暂时迷茫,他心里是有我的”。
她把爱情当作信仰,把沈辞当作全部,天真地以为,只要自己足够真诚、足够温柔、足够坚持,就能捂热他的心,就能换来同等的珍惜与偏爱,就能和他一起从青丝走到白发。
可她不知道,最炙热的真心,最容易被辜负;最纯粹的爱意,最容易被践踏;最卑微的付出,在不爱你的人眼里,不过是理所当然的累赘。
沈辞年轻、帅气、能说会道,享受着许念毫无保留的付出,却把这一切都当作天经地义。他一边心安理得地花着她的钱、住着她租的房子、吃着她做的饭,一边和别的异性暧昧不清,朋友圈里发着和不同女生的合照,手机里存着无数条暧昧的信息;他在她满心欢喜规划未来、想着什么时候买房、什么时候结婚时,悄悄为自己留好退路,偷偷转移创业的收益;他在她生病发烧需要照顾时,彻夜不归和朋友喝酒,在她最脆弱、最需要陪伴时,冷言冷语说她“矫情、不懂事”,在她掏心掏肺为他付出一切时,一次次用谎言与背叛,刺穿她最后的底线。
朋友劝她及时止损,家人让她趁早放手,可她不肯,她一遍遍为沈辞找借口,一次次降低自己的底线,在爱里卑微到尘埃里,连自己都快认不出自己。她总觉得,再坚持一下,再努力一点,他总会回头的,总会看见她的好的。
直到那一天,她提前下班,想给他一个惊喜,却用钥匙打开门,看见他和一个陌生的女生,躺在他们一起布置的小床上,那女生身上,穿着她省吃俭用为自己买的新裙子。
那一刻,她所有的信仰轰然倒塌,所有的温柔被撕得粉碎,所有的期待化为灰烬,连最后一丝尊严,都被消耗殆尽。她没有哭闹,没有质问,甚至没有多看一眼,只是安静地转身,轻轻带上房门,把所有的痛、所有的绝望、所有的不甘,都吞进肚子里,连一滴泪都没掉。
从那天起,许念变了。
她不再笑,不再说话,不再对任何人敞开心扉,把自己关在空无一人的出租屋里,不吃不喝,不眠不休,日夜被回忆折磨,被痛苦吞噬。曾经鲜活明亮、眼里有光的姑娘,短短半个月,就瘦得脱了形,颧骨高高凸起,眼窝深陷,眼底只剩下死寂与空洞,像一个没有灵魂的空心人。
她走投无路,在无数个失眠的深夜,听着窗外的风雨声,脑海里反复回荡着那个拾荒老人说的话,关于不见馆的传说。
老街深处,有一间能交换一切的屋子。
用你最珍贵的东西,换你最想要的解脱。
以心为契,以魂为价,交换即成,永不反悔。
她像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撑着摇摇欲坠的身子,冒着倾盆大雨,一路摸索,一脚深一脚浅,踩着泥泞的青石板路,终于找到了藏在老街深处、被浓雾包裹的不见馆。木门推开的瞬间,长明灯的光落在她身上,也照亮了她心底最深、最暗的绝望。
她抬起头,看向我的那一刻,身体猛地一颤,像被烫到一样连连后退,后背撞在冰冷的木门上,发出沉闷的响声,眼底瞬间翻涌起浓烈的厌恶与恐惧,像看见了什么洪水猛兽——她看见的,是她心底最恨、最不愿面对的模样,是那个背叛她、伤害她、毁掉她所有期待的沈辞的脸,眉眼依旧帅气,却透着一股子令人作呕的虚伪与凉薄。
可她已经没有退路了。
哪怕恐惧,哪怕厌恶,哪怕面前是万丈深渊,她也只能往下跳。
她死死攥紧拳头,指甲嵌进掌心,掐出深深的血印,连疼都感觉不到,用沙哑到几乎听不清的声音,一字一句,缓缓开口,带着孤注一掷的决绝。
“我想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