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咖啡厅里的修罗场
周六下午三点,市中心那家人均消费抵我半天工资的网红咖啡厅。
我穿着唯一那件还算能见人的深蓝色衬衫——袖口有点磨毛了,领子洗得发白,但熨得很平整。我妈昨晚熬夜给我烫的,一边烫一边唠叨:“程屿,你都三十了,再不找个对象,妈死了都闭不上眼。”
我知道她夸张,但没法反驳。
毕竟三年前那场失败的婚姻结束后,我就再没动过这心思。直到上周,我妈以死相逼,我才勉强答应来见这个“条件特别好”的相亲对象。
“女方叫林薇薇,二十八,外企白领,长得漂亮又会打扮。”介绍人王阿姨的原话,“就是眼光高,一直没找到合适的。程屿啊,你虽然离过婚,但人踏实,工作稳定,说不定她就喜欢你这款。”
我心想,人家凭什么喜欢我这款?
一个月八千块的程序员,租着四十平的老破小,开着十二手的小破车,存款勉强够付个郊区房子的首付——还得是五十平那种。
但妈跪在地上哭,我没办法。
所以现在,我坐在这里,面对一杯六十八块的招牌手冲咖啡,肉疼得指尖发麻。
对面座位还空着。
约的三点,现在三点零七分。我低头看手机,屏幕碎了道缝,一直没舍得换。微信里,妈发来一连串语音:“到了没?穿那件蓝衬衫没?跟人家好好说话,别又闷着……”
我摁灭屏幕,端起咖啡抿了一口。
苦,还酸。
像我的人生。
门口风铃响了。
我下意识抬头,然后整个人僵住。
高跟鞋敲击大理石地面的声音,清脆,急促,带着一种我刻在骨头里的节奏感。三年前,无数个深夜,我躺在床上,听着这声音从客厅经过,走进卧室,然后浴室响起水声。
她洗澡很快,十五分钟。
出来时头发湿漉漉的,带着茉莉香——那是我跑遍半个城市给她买的洗发水,她说只有那个牌子配得上她的发质。
现在,这声音停在我桌边。
我缓缓抬头,视线先落到那只挎着最新款香奈儿菱格包的手上。指甲做得精致,裸粉色,镶着细碎的水钻。然后往上,是手腕上卡地亚的蓝气球——真货,我认得出,因为当年她逼我买,我买不起,吵了整整一个星期。
再往上,是那张脸。
林薇薇。
或者说,我户口本上前妻那一栏曾经印着的名字:林薇。
她没怎么变。还是那张漂亮到锋利的脸,杏眼,高鼻梁,嘴唇薄而红。只是妆容更精致了,眼线上挑,口红是当下最火的烂番茄色,衬得皮肤白得像瓷。
她穿着米白色西装套裙,剪裁合身,一看就价格不菲。头发烫成大波浪,松松挽在耳后,露出那对钻石耳钉——也是新的,我确定,因为离婚时她带走了所有首饰,但没这对。
时间好像凝固了。
咖啡厅里轻柔的爵士乐还在响,隔壁桌情侣在低声说笑,吧台咖啡机发出蒸汽的嘶鸣。
但这些声音都像隔着一层厚玻璃。
我只听见自己的心跳,咚咚,咚咚,撞得胸腔发疼。
林薇薇也看见了我。
她脸上的笑容——那种准备面对“又一个相亲屌丝”的、带着淡淡优越感的笑容——瞬间冻住。然后像冰块遇见沸水,咔嚓碎裂,露出底下狰狞的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