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八万两千六。
这是我爸妈从我身上拿走的钱。
一分都没给过我。
但他们对弟弟呢?
弟弟上学,学费他们出。
弟弟毕业,养着。
弟弟买房,我出三十万彩礼。
弟弟结婚,他们出钱办酒席。
而我?
我穿弟弟的旧衣服。
我没有零花钱。
我没有新书包。
我被标价三十万卖掉。
连压岁钱都被偷走了。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
我躺在床上,反复想一个问题。
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为什么同一个爸妈生的,弟弟是宝,我是草?
想不通。
但我想通了另一件事。
这个家,不能再待了。
超市的活,我不干了。
赵磊的气,我不受了。
爸妈的钱,我不还了。
我从来就没欠过谁。
是他们欠我的。
第二天,我跟赵磊提了离婚。
他以为我在开玩笑。
“离婚?你一个人出去能干什么?”
“饿不死就行。”
“你是脑子坏了吧?”他看着我,“你回这个家三年,吃我的喝我的,一分钱嫁妆没带,现在要离婚?”
“我给你家超市干了三年活,没拿过一分钱。”
我看着他。
“按最低工资算,你欠我十万块。”
他愣住了。
“你觉得这些不算钱?”
我把三年来记的流水账翻出来。
“进货,搬了多少箱我记着。收银,值了多少班我记着。做饭、打扫、洗衣服,每天多少个小时,我也记着。”
赵磊看着那本本子。
他说不出话。
“你用三十万买了个免费保姆、免费收银员、免费搬货工,用了三年。”
我把本子合上。
“现在保姆不干了。”
“你——”
“离婚协议书我已经写好了。”
我把一张纸放在桌上。
“你签不签?”
他瞪着我。
“我不签。”
“那就法院见。”
我转身走了。
什么都没带。
因为这个家里,没有任何一样东西是我的。
4.
离婚官司打了两个月。
赵磊不想离。
不是因为爱我。
是因为超市少了我,营业额直接掉了百分之三十。
他发现,原来我做了那么多事。
但这不重要了。
法院判决,双方无共同财产,无子女,准予离婚。
我净身出户。
准确地说——我本来就是空手来的。
离婚的消息传到我妈耳朵里,她的反应比赵磊还大。
她打电话来骂了我整整四十分钟。
“程安笙,你疯了是不是?!”
“好好的日子不过,你离什么婚?!”
“你以为离了婚能嫁得更好?你看看你自己什么条件!”
“你让我的脸往哪搁?!亲戚们怎么看我?!”
从头到尾,她没有问过我一句:你为什么要离婚?你在那个家过得好不好?你受没受委屈?
一句都没有。
她只关心她的脸面。
我的死活,不在她的考虑范围内。
我没理她。
挂了电话,拎着一个行李箱,坐大巴去了杭州。
身上全部的钱——从超市收银台偷偷攒下来的——四千六百块。
这是我二十六岁时的全部家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