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更新时间:2026-02-28 05:28:19

三十八万两千六。

这是我爸妈从我身上拿走的钱。

一分都没给过我。

但他们对弟弟呢?

弟弟上学,学费他们出。

弟弟毕业,养着。

弟弟买房,我出三十万彩礼。

弟弟结婚,他们出钱办酒席。

而我?

我穿弟弟的旧衣服。

我没有零花钱。

我没有新书包。

我被标价三十万卖掉。

连压岁钱都被偷走了。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

我躺在床上,反复想一个问题。

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为什么同一个爸妈生的,弟弟是宝,我是草?

想不通。

但我想通了另一件事。

这个家,不能再待了。

超市的活,我不干了。

赵磊的气,我不受了。

爸妈的钱,我不还了。

我从来就没欠过谁。

是他们欠我的。

第二天,我跟赵磊提了离婚。

他以为我在开玩笑。

“离婚?你一个人出去能干什么?”

“饿不死就行。”

“你是脑子坏了吧?”他看着我,“你回这个家三年,吃我的喝我的,一分钱嫁妆没带,现在要离婚?”

“我给你家超市干了三年活,没拿过一分钱。”

我看着他。

“按最低工资算,你欠我十万块。”

他愣住了。

“你觉得这些不算钱?”

我把三年来记的流水账翻出来。

“进货,搬了多少箱我记着。收银,值了多少班我记着。做饭、打扫、洗衣服,每天多少个小时,我也记着。”

赵磊看着那本本子。

他说不出话。

“你用三十万买了个免费保姆、免费收银员、免费搬货工,用了三年。”

我把本子合上。

“现在保姆不干了。”

“你——”

“离婚协议书我已经写好了。”

我把一张纸放在桌上。

“你签不签?”

他瞪着我。

“我不签。”

“那就法院见。”

我转身走了。

什么都没带。

因为这个家里,没有任何一样东西是我的。

4.

离婚官司打了两个月。

赵磊不想离。

不是因为爱我。

是因为超市少了我,营业额直接掉了百分之三十。

他发现,原来我做了那么多事。

但这不重要了。

法院判决,双方无共同财产,无子女,准予离婚。

我净身出户。

准确地说——我本来就是空手来的。

离婚的消息传到我妈耳朵里,她的反应比赵磊还大。

她打电话来骂了我整整四十分钟。

“程安笙,你疯了是不是?!”

“好好的日子不过,你离什么婚?!”

“你以为离了婚能嫁得更好?你看看你自己什么条件!”

“你让我的脸往哪搁?!亲戚们怎么看我?!”

从头到尾,她没有问过我一句:你为什么要离婚?你在那个家过得好不好?你受没受委屈?

一句都没有。

她只关心她的脸面。

我的死活,不在她的考虑范围内。

我没理她。

挂了电话,拎着一个行李箱,坐大巴去了杭州。

身上全部的钱——从超市收银台偷偷攒下来的——四千六百块。

这是我二十六岁时的全部家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