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更新时间:2026-02-28 07:48:59

刑事判决书

(2025)浙01刑初XXX号

被告人:苏明,男,1998年出生——

我没往下看。

因为我的眼睛已经看到了几个字。

诈骗罪。

涉案金额:人民币五百一十三万元。

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我坐在办公室里。

外面是杭州十二月的冬天。

暖气开着。

我却觉得很冷。

五百一十三万。

诈骗。

七年。

我弟弟。

我妈口中“年薪五十万的经理”。

我妈逢人就夸的儿子。

坐了牢。

我深呼一口气。

然后我把判决书从头到尾看了一遍。

十二页。

每一页我都看了。

从犯罪事实,到证据认定,到量刑。

苏明,伙同他人,以“高回报投资项目”为名,骗取受害人共计五百一十三万元。

受害人一共十七个。

我看到了受害人名单。

看到了每个人被骗的金额。

最多的一个人,被骗了八十七万。

最少的一个,被骗了六万。

我又往下看。

看到了一段话。

“受害人李秀兰,68岁,退休教师,被骗金额23万元,系其全部退休积蓄。”

二十三万。

一个六十八岁退休老师的全部积蓄。

被我弟弟骗走了。

我关掉页面。

站起来。

走到窗边。

外面是杭州的夜景,灯火通明。

我在想一件事。

我妈什么时候知道的?

停机是四个月前。

公司注销是八个月前。

判决是三个月前。

她最近疯了一样催我相亲。

催我嫁人。

催我要彩礼。

三十万。

她说的是三十万。

我忽然笑了一下。

不是觉得好笑。

是觉得冷。

彻骨的冷。

5.

我开始做一件事。

查账。

这六年,我每年给家里打钱。

第一年,我刚工作,月薪八千,每月给家里两千。

妈说:“你爸腰不好,要治。”

我打了。

第二年,我升了职,开始每月给三千。

妈说:“你弟弟换工作,需要过渡。”

我打了。

第三年,涨到每月五千。

妈说:“家里要翻修房子。”

我打了。

第四年、第五年、第六年。

每年过年另给一万到两万。

我打开银行APP。

一笔一笔地算。

计算器按得很慢。

六年。

一共给了家里四十二万三千元。

四十二万三千。

然后我做了一件以前从没做过的事。

我查了我妈的收款记录。

不是她的银行卡——我没有她的密码。

但我有转账记录。

每一笔,都是转到她的银行卡。

我又打了一个电话。

打给一个在银行工作的同学。

“帮我查一下,这个账户最近三年的大额转出记录。”

同学帮了忙。

三天后,结果出来了。

我妈的卡,最近三年,大额转出一共三十一笔。

收款人只有一个名字。

苏明。

三十一笔。

加起来三十八万。

我给她的四十二万,有三十八万都转给了弟弟。

看病?

翻修房子?

生活费?

全是假的。

每一分钱,都进了弟弟的口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