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喘息着,抬起头,视线有些模糊。街对面巨大的玻璃橱窗里,映着璀璨的灯火和琳琅满目的商品。一件挂在模特身上的酒红色羊绒大衣吸引了我的目光。款式简洁,剪裁优雅,颜色像凝固的陈年葡萄酒,在灯光下流淌着温暖的光泽。标签上的价格令人咋舌,是过去的林晚——那个被沈聿白圈养着的、需要时刻扮演苏念柔影子的林晚——会习惯性地、不带任何犹豫地拥有的东西。
鬼使神差地,我推开了那家精品店沉重的玻璃门。门上的铜铃发出清脆空灵的叮当声,与店内流淌的舒缓钢琴曲交织在一起。
“欢迎光临!”导购小姐脸上挂着标准而甜美的笑容迎了上来,目光在我身上迅速扫过。大概是我惨白的脸色和沾染了污迹的大衣让她眼底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惊讶,但那专业的笑容依旧无懈可击。
“麻烦你,”我的声音因为刚才的咳嗽而沙哑得厉害,指了指橱窗的方向,“那件酒红色的大衣,拿一件我的尺码。”
导购小姐的笑容似乎更真切了一些:“小姐您眼光真好!这件是我们秋冬限量款,羊绒含量极高,保暖又显气质。您稍等,我马上给您拿。”她转身快步走向库房。
等待的时间并不长,却感觉格外漫长。店里暖气开得很足,反而让我觉得更加气闷。我靠在柜台边,手指无意识地抚摸着冰凉的玻璃台面,目光有些失焦地望着外面匆匆而过的行人。他们都有要去的地方,有等待他们的人,有热气腾腾的生活。而我呢?我的终点在哪里?是冰冷的手术台,还是某个无人知晓的角落?
“小姐,您试试这件。”导购小姐捧着那件酒红色的大衣回来了,笑容殷切。
厚重的试衣帘隔绝了外界的视线。狭小的空间里,只有我自己。我脱下那件沾了骨灰、沾了血迹、浸透了沈家腐朽气息的旧大衣,像蜕下一层沉重而肮脏的蛇皮。指尖触碰到那件崭新的酒红色羊绒大衣,触感柔软得像情人的抚摸,带着新衣特有的、干净的纤维气息。
我把它穿上。镜子里出现了一个陌生的女人。惨白的脸被温暖的酒红色衬得似乎有了一丝活气,尽管那活气脆弱得像随时会熄灭的烛火。剪裁完美地勾勒出瘦削的肩线,长及小腿的下摆带着一种优雅的垂坠感。这件衣服,它昂贵、美丽,不再是为了模仿谁,不再是为了取悦谁。
它是林晚的。只属于林晚的。
导购小姐拉开帘子,看到我时,眼中毫不掩饰地掠过惊艳:“天哪!太适合您了!简直为您量身定做!这颜色把您的皮肤衬得……”她的话顿住了,大概也意识到“衬得气色好”这种话在我这张惨白的脸上显得多么不合时宜,转而笑道,“真的非常大气优雅!”
我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看了很久。然后,我点了点头,从旧大衣的口袋里摸出钱包。那张属于沈聿白的、额度惊人的黑金副卡,被我毫不犹豫地抽了出来,递给导购。
“就这件。刷卡。”我的声音很平静。
“好的,您稍等!”导购小姐欣喜地接过卡。
等待刷卡和包装的间隙,手机在旧大衣口袋里嗡嗡地震动起来。一下,又一下,锲而不舍。屏幕上跳动的名字,是“沈聿白”。我没有看,手指悬在挂断键上方,停顿了一秒。屏幕的光映着我毫无血色的脸。然后,指尖落下,干脆利落地划过了红色的挂断图标。屏幕暗了下去。紧接着,我点开通讯录,找到那个名字,长按,选择了“删除联系人”。动作没有一丝迟疑,像是在清理掉一件早已无用、却一直占据着空间的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