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嫁入刘家三年,人人都说刘夫人端庄娴静,是京城里数一数二的贤内助。
只有我自己知道,这份端庄是演的,这份娴静是装的。
本以为这辈子就耗在这深宅里了,可高中状元的夫君刘枳突然变了个人。
穿花袍,宿风月场,还传外有私生子。
这不,反手一个巴掌过去,
不想过就都别过了!
1
我嫁入刘家三年,人人都说刘夫人端庄娴静,是京城里数一数二的贤内助。
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这份端庄是演的,这份娴静也是装的。
我刚到这身子里时,原主的记忆像团乱麻,只模模糊糊记得她性子怯懦,总怕行差踏错,惹夫君不快,
却又偏偏爱惨了刘枳,每每一想到他,心中便一阵滚烫,烫的她失了分寸。
原主家中有权有钱,而当初的刘家,举全家之力供刘枳读书,虽不至于家徒四壁,但也不是寻常人家眼中的好地方。
所以当初,原主的家人都不愿意这门亲事,拼命反对,
可偏偏原主是个恋爱脑,在家又不受重视,唯一的勇气,可能就用在为了刘枳和家人争执上了。
谁家闺女天天在深宅哭闹不休?
原主家怕传出丑闻,便依了原主,却也自此心寒,断了往来,不再过问。
却不曾想,刚嫁过来几日,便得了风寒一睡不醒了。
醒来后,便是我这个外来人了。
我对着铜镜看了半晌,想要唤醒原主的意识,
可惜,回应我的只有脑海中的记忆片段和对刘枳那浓烈的爱意,证明原主的存在感……
我想着,说不定哪天原主就回来了,我得先替她活着。
于是我决定先按原主的路数走——少说话,多垂眸,走路脚跟先落地,笑时要掩唇,坐时要敛衽。
呵,好一套繁琐磨人的规矩呀……
庆幸的是,原主夫家的关系简单,除了丈夫外,只有个小姑子和婆母。
丈夫刘枳是个读书人,总爱坐在窗边看书,素色长衫洗得发白,却永远熨帖平整。肩背挺得笔直,像株被风洗过的青柏,不张扬。
他话极少,虽生得高,站在人群里却不扎眼,可真要遇上事,他往那一站,倒比谁都让人觉得,天塌下来,有他顶着。
也怪不得原主喜欢。
刘枳待我不算坏,却也谈不上热络,他总爱对着书卷发呆,看我的眼神像看一幅挂得端正的画,没什么情绪。
我乐得清静,反正我对这位名义上的夫君也没半分兴趣,端庄安静,正好也省去许多麻烦。
2
在这的第一个挑战便是婆母。
说起来,刚嫁过来那阵子,我是真怕了她。
最开始的刘家条件不好,家里没有丫鬟下人,很多事只能亲力亲为,
因此,很快,原主白嫩的小手上便长了茧。
而婆母又总爱挑刺,饭咸了是我想齁死她,衣薄了是我盼着她早死,
就连我给刘枳缝的护膝,她都能拿起来掂量半天,酸溜溜地说:
“也就这点针线活能见人,可惜了,肚子不争气。”
用一句话来形容,纯属是直肠通了嘴巴——滂臭。
还记得有回,她故意把我喜欢的玉簪扔在地上,说我不配戴这么好的东西,我蹲在地上捡碎片时,指甲盖都被划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