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陆知珩沉默片刻,忽然笑了。那是沈星若第一次见他笑,眼角细纹像被春风吹开的涟漪:“沈小姐是第一个读懂她们的人。”

那天收工后,沈星若在化妆间卸假睫毛时,手机忽然弹出条好友申请。

头像是纯黑背景,像他镜片后的瞳孔。验证消息只有简单两个字:陆知珩。

2 雨夜暖心药

她对着屏幕愣了三秒,指尖在 “通过” 按钮上悬了悬,最终还是点了下去。

他们的交流从剧本开始,渐渐延伸到生活的边角。

陆知珩会发来清晨五点的胡同照片,灰墙黛瓦间漏下的天光里,穿蓝布衫的老人正支起豆浆摊,配文:“这里的豆浆比米其林三星动人,糖桂花是现酿的。”

沈星若则拍下片场的晚霞,火烧云把天空染成橘子汽水的颜色,告诉他:“此刻的光影比任何滤镜都温柔,打在演员脸上像敷了层金粉。”

直到某个雨夜,沈星若拍完淋雨的戏份发起高烧。

体温计量到 39 度时,她把自己裹在毛毯里缩成一团,意识模糊间接到陆知珩的电话。他的声音带着难得的急切,像平静湖面被投进石子:“我在你酒店楼下。”

她裹着毛毯打开房门,看见陆知珩站在雨幕里,衬衫湿透贴在身上,勾勒出清瘦却挺拔的身形。

怀里紧紧抱着个药箱,像抱着救命的典籍。“林姐说你病了。” 他的眼镜上沾满水珠,说话时镜片后的眼睛努力聚焦,“我不太会照顾人,这些药应该有用。”

药箱里整整齐齐码着退烧药、感冒药,甚至还有支温度计,包装都没拆。

沈星若忽然想起剧本里的一句话:“爱是笨拙的关心,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勇气。” 她侧身让他进来,闻到他身上雪松味混着雨水的清冽,忽然觉得这场高烧来得很值。

剧组转场到乌镇时,沈星若在石板路上捡到一枚铜制书签。巴掌长短,雕着缠枝莲纹样,背面刻着细小的 “珩” 字,边缘已经磨得光滑,带着被人常年摩挲的温润。

她想起陆知珩总在笔记本里夹着类似的书签,看书时会无意识地用指腹摩挲。

“这是你的吗?” 晚餐时她把书签放在他面前,白瓷餐盘衬得铜色愈发温润。

陆知珩的筷子顿了顿,指尖轻轻摩挲着那个字,像在触碰易碎的回忆。“丢了很多年了。” 他抬头看她,眼里盛着西栅的月光,亮得像落满星辰,“沈星若,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十年前的乌镇,有个写故事的少年和爱读故事的少女。

他们总在黄昏时坐在西栅的石阶上,少女读聂鲁达的诗,声音软得像浸了水的棉花糖;少年就着暮色写未完的小说,笔尖划过稿纸的沙沙声,和运河里的橹声应和。

直到某个清晨,少女留下一本《雪国》和告别信,从此杳无音信,像被晨雾吞没的乌篷船。

“她有先天性心脏病,” 陆知珩的声音很轻,像怕惊扰了回忆里的人,“说不想成为我的拖累。”

他拿起书签,对着灯光看上面的刻痕,“这是她送我的十八岁礼物,说等我出版第一本书,就用这个当书签。”

沈星若忽然明白,为什么《无声告白》里的女主角总在寻找丢失的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