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刀工!” 旁边的杂役忍不住赞叹道。
李明远得意地扬了扬眉毛,这可是他当外卖小哥前,在餐馆后厨练了三年的基本功。他把切好的五花肉放进冷水锅里,加入姜片和料酒 —— 虽然没有现代的料酒,用绍兴黄酒代替也凑合。
“大火烧开,撇去浮沫。” 他一边念叨着步骤,一边用勺子把锅里的血沫舀出来。旁边的张百户看得一头雾水,忍不住问道:“这肉直接煮不就行了?费这劲干啥?”
“大人有所不知,” 李明远一本正经地解释道,“这血沫要是不撇掉,肉就会有腥味,影响口感。做美食,就得讲究精益求精。”
张百户似懂非懂地点点头,眼睛却一直盯着锅里的肉,鼻尖微微抽动着,似乎已经闻到了香味。
等肉煮得差不多了,李明远把肉捞出来沥干水分。接着,他在铁锅里放了点猪油,等油化开后,加入两勺冰糖。
“这又是做啥?” 张百户好奇地问。
“炒糖色,” 李明远一边用铲子翻炒着冰糖,一边解释,“这样做出来的肉颜色红亮,看着就有食欲。”
只见冰糖在油里慢慢融化,从透明变成浅黄,再变成深褐色,最后冒出细密的泡泡,散发出一股焦甜的香气。李明远赶紧把五花肉倒进锅里,快速翻炒起来。
“滋啦 ——” 五花肉碰到热油,立刻发出诱人的声响,表面迅速挂上了一层漂亮的琥珀色。
“好!” 张百户忍不住拍了下手。
接着,李明远又加入葱段、姜片、八角、桂皮,翻炒出香味后,倒入适量的黄酒和酱油。他特意多放了点酱油,心里盘算着 —— 这古代没有味精,只能靠酱油提鲜了。
“再加没过肉的热水,大火烧开,然后转小火慢炖。” 他盖上锅盖,长长地舒了口气。
厨房里顿时安静下来,只有锅里咕嘟咕嘟的声响,还有那越来越浓郁的肉香。张百户和杂役都站在灶台边,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锅盖,仿佛那里面藏着什么稀世珍宝。
“还有多久能好?” 张百户忍不住又问,喉结上下滚动着,明显是馋坏了。
“最少得炖一个时辰,” 李明远看了看天色,“慢工出细活,好东西都是熬出来的。”
张百户虽然心急,但也只能耐着性子等着。他让杂役搬了张凳子坐在厨房门口,名义上是看守,实际上就是想第一时间闻到肉香。
一个时辰后,李明远揭开锅盖,一股浓郁的肉香瞬间弥漫开来,整个县衙仿佛都被这香味笼罩了。锅里的红烧肉色泽红亮,汤汁浓稠,每一块肉都吸足了酱汁,看着就让人垂涎欲滴。
“成了!” 李明远拿起勺子,小心翼翼地把红烧肉盛进一个白瓷盘里。
张百户三步并作两步冲过来,拿起筷子就夹了一块塞进嘴里。那肉一进嘴就化了,肥而不腻,咸甜适中,浓郁的肉香在舌尖上炸开,让他忍不住闭上眼睛,发出满足的喟叹。
“好吃!太好吃了!” 他含糊不清地喊道,又夹了一块塞进嘴里。
“大人,这可是给县太爷准备的……” 李明远赶紧提醒道。
张百户这才回过神来,恋恋不舍地放下筷子,擦了擦嘴角的油:“算你小子有点本事。赶紧把菜端去正厅,要是能让太爷和贵客满意,我保你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