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镜中没有我自己的影子,而是一个披着破旧僧袍、满脸灰烬的僧人。他静静坐着,低头诵经。我一步步走近,镜中僧人抬起头,眼中没有怨恨,只有深深的悲悯。他伸手向我,我下意识触碰镜面,瞬间——镜子像水面荡开,我整个人跌入了不属于今生的记忆。我看见前世的自己,在不同身份中挣扎:一世,我是战乱中的和尚,救人如救火,却因为爱上了一个女人而破戒,最终死于乱军之手。一世,我是县吏,断案时徇私,害死三口无辜之家,死后魂魄困于衙门不散,受尽责打。一世,我是街边乞儿,冬日里抢走别人供奉的馒头,冷眼看一个瘦弱的小孩饿死。我看见她,姜止。她在不同的身份里反复出现。她是那个女人、那个孩子、那个被我害死的冤魂。我一直在害她,又一直在“救”她。这就是“回”。我跌坐在地,泪流满面。那些前世片段如利刃割过我的魂魄,每一幕都像提醒——你不是一个偶然犯错的人,你是一个一直在重复犯错的人。镜中的僧人缓缓低语:“命运不是奖惩,而是让你看见自己。”这句话,像是把我从轮回之河中猛然捞出,濒死的灵魂,终于睁眼看见水面上的倒影——原来那个反复制造因果的人,是我自己。从黄崖寺回来后,我开始频繁做梦。梦里总是反复出现三样东西:一盏油灯、一根折断的香、一块白玉。灯未熄,香已断,玉上刻着一个字:“愿”。我本能地明白,这三样东西不是幻觉,而是某种象征。那盏灯,是慧命未断的执念;那根香,是中断的誓愿;那块玉,是众生因缘的投影。每当我试图靠近梦中的它们,就会有一个声音响起:“你不配点亮它。”我问为什么,声音不答,只重复那句话,像是一种判决。现实中,我开始跟随姜止生前留下的手札,一条条完成她未竟的事:去河边放生、替陌生人付药费、在养老院为孤寡老人剃头洗脚。可我越做,梦中的灯越暗,香越碎,玉上的“愿”字也开始裂出一道道痕。我意识到,我做这一切不是为了众生,而是为了让我好受一点。有天夜里,我梦见自己走在水边,身后跟着一个穿黑袍的孩子,手里拿着一把断香。他笑嘻嘻问我:“你还在抵吗?”我说我在偿还。他却摇头:“你不是在还,你是在逃。你怕面对那些你真正伤害过的人。”梦醒时,我的床边坐着一个影子,那是一具早已腐烂的身体,眼睛却滴着泪,像是还没从死里醒来。我认出那张脸。是三年前一个小偷。他在我当警员时被我行刑逼供,不出三天便上吊自杀。我一直坚信他有同伙,但事后才发现那不过是一个独来独往、犯了初次的小贼。我曾辩解说我只是“按流程办事”,但他死后的第三天,他的母亲在派出所门口大哭,骂我:“你不是查案的,你是杀人的!”那句话我听着不屑,现在却如铁钉,一点点敲进梦里。这就是“偿”的意义——不是你做多少“好事”可以盖住那些“坏事”,而是你是否有勇气去看、去认、去对那些你亲手造成的痛,低头说一句“对不起”。我开始梦见更多“我以为早已过去的人”:那个因我失手延误施救的溺水女孩;那个在我粗暴盘问中突然癫痫发作的拾荒老人;那个在雨夜请求我协助找回失踪孩子的女人——她跪在地上,我当时却说“不是辖区的事”,便转身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