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他妈的顶级艺术!去他妈的浑然天成!这破院,这烂瓦,这漏风的墙,就是穷!就是惨!就是被人坑得血本无归!
三天前……
太阳毒得能把人晒脱一层皮,知了在村口那几棵歪脖子老槐树上扯着嗓子嚎,吵得人心烦意乱。我穿着那件洗得发白、印着“XX物流”的旧工装T恤,脖子上搭条看不出本色的毛巾,汗珠子顺着额角往下淌,在后背洇开一大片深色。手里拎着扫把,正跟堂屋里积了八百年的陈年老灰较劲。灰尘扬起来,呛得我直咳嗽。
就在这灰头土脸、咳得撕心裂肺的当口,院门口传来“嘎吱”一声刺耳的刹车响。声音不大,但在这寂静得只剩下知了叫的晌午,显得格外扎耳。
我捂着嘴,眯缝着被灰迷了的眼睛朝外看。
一辆锃亮得能照出人影的白色宝马,稳稳当当地停在了我家那歪歪扭扭、勉强能算个门的破木栅栏外面。跟周围这破败景象一对比,那车简直像个天外来物,晃眼。车门开了,先伸出来的是一只脚。
脚上踩着一双尖得能戳死人的黑色细高跟鞋。那鞋跟,少说也得有十厘米。然后,是一条腿,裹在某种光滑得像水一样的黑色丝袜里,线条绷得笔直流畅,从开得老高的旗袍下摆里探出来。
我眼珠子有点发直,喉咙里那点咳嗽硬生生给憋了回去,呛得我眼泪都快出来了。
车门完全打开。一个女人钻了出来。站直了。
阳光正好打在她身上,晃得我有点晕。她穿着一身墨绿色的旗袍,料子看着就贵,上面用银线绣着隐隐约约的花纹,在太阳底下闪着细碎的光。那旗袍剪裁得极其服帖,把她那腰身掐得,细得一把就能攥住。再往上……领口盘扣扣得一丝不苟,偏偏衬得脖颈修长,锁骨精致。脸上架着一副能遮住半张脸的茶色大墨镜,露出来的下巴尖尖的,嘴唇涂得鲜红欲滴,像熟透的樱桃。头发一丝不乱地盘在脑后,露出光洁饱满的额头。
她整个人往那儿一站,就像一幅刚从顶级画报上抠下来的精修图,跟我这灰扑扑、乱糟糟的破院子,还有我这个灰头土脸、一身臭汗的糙汉子,形成了惨烈到让人想捂眼的对比。
她摘下墨镜,露出一双画着精致眼线的眼睛,眼尾微微上挑,带着点天然的媚态,目光在我身上和破院子上扫了一圈,眉头几不可察地蹙了一下,但瞬间又舒展开,换上一种职业化的、无可挑剔的微笑。
“请问,”她开口,声音不高,带着点城里人特有的那种软糯腔调,却字字清晰,“是赵大川,赵老板家吗?”
我手里还攥着那把秃了毛的破扫把,愣在原地,感觉脚底板下的泥地都在发烫,舌头有点打结:“啊?是…是我。你是……”
“林菲菲。”她踩着那双尖细的高跟鞋,姿态却异常平稳,径直朝我走过来。细高跟踩在院子里坑洼不平的泥土地上,发出笃笃的轻响,每一步都像踩在我心尖上。“‘溪畔居’的设计师。我们之前电话联系过。”
一股极淡、极好闻的香气随着她的靠近飘了过来,像是某种冷冽的花香混着一点干净的皂感。不是那种浓得熏人的香水味,却丝丝缕缕地往人鼻子里钻。我下意识地吸了下鼻子,脸皮有点发烫,赶紧把手里那破扫把往墙角旮旯一扔,胡乱在裤子上擦了擦手心里的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