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后,传来徐曼带着胜利者姿态的声音:“林默,以后别再来找我。我们,两清了。”
我背对着她,嘴角咧开一个巨大的弧度。
两清?
不。
这游戏,才刚刚开始。
她拿走的,是一个我不想要的,负债累累的躯壳。
她以为那是我的终点。
却不知道,那是我回归真正热爱的起点。
我走出咖啡馆,深深吸了一口带着汽车尾气的空气,却觉得无比香甜。
我摸了摸口袋,里面只剩下最后两千块钱。
这是我全部的家当。
但我一点也不慌。
因为我的手艺,还在。我的魂,回来了。
我要让她亲眼看着,她弃之如敝履的东西,我是如何把它,重新变成人人追捧的珍宝。
我要让她亲眼看着,她引以为傲的“格调”,是如何被我最“土”的手艺,碾得粉碎。
我要让她,在最饥饿,最落魄的时候,闻着我锅里的香气,跪着来求我。
到那时,我会笑着问她一句:
“小姐,吃碗馄饨吗?请排队。”
第二章:一辆三轮车,是我东山再起的战车
离婚后的第一个晚上,我睡在一家最便宜的日租房里。
房间小得可怜,一张床,一张桌子,转身都费劲。墙皮剥落,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潮湿的霉味。
隔壁情侣的争吵声,楼道里醉汉的叫骂声,清晰得像是贴在我耳边。
这就是徐曼眼里的“天高海阔”。
换做以前,我可能会觉得凄凉。但现在,我心里却异常的平静。
就像一个憋在深水里快要淹死的人,终于浮上了水面,哪怕呼吸到的空气再污浊,那也是自由。
我躺在床上,睁着眼睛,脑子里开始盘算。
两千块钱,租个店面是不可能了。连买像样厨具的钱都不够。
唯一的出路,就是摆摊。
成本最低,风险最小,也最接地气。
我不需要什么“莫兰迪粉”的墙,不需要什么“霓虹灯”的字。我的招牌,就是我锅里飘出去的香味。
第二天一大早,我揣着钱,直奔二手市场。
这里是城市里最混乱,也最充满生机的地方。到处都是叫卖声,讨价还价声,还有各种工具敲打的噪音。
我像一条鱼,游进了属于我的大海。
我花了八百块,买了一辆半旧的电动三轮车。车斗很大,足够我折腾。
又花五百块,淘了一套锅碗瓢盆。一个煮馄饨的大锅,一个熬骨汤的深桶,一个专门用来拌馅儿的不锈钢盆,还有几十个朴实无华的白瓷碗。
这些东西,在徐曼眼里,可能就是一堆破烂。但在我眼里,它们是我的兵器,我的战甲。
最后,我花了两百块,找市场口写招牌的老师傅,给我做了一块最简单的木牌子。
上面就三个字——“林记·抄手”。
字是用黑墨写的,力道十足。
我把所有家当都装上三轮车,叮叮当当地往回骑。路过以前的“拾味小厨”,现在的“Pink Dream”,我特意放慢了速度。
店门口冷冷清清,只有一个服务员在无聊地玩手机。粉色的墙壁在灰蒙蒙的街道上,显得那么突兀和可笑。
我摇了摇头,一拧油门,走了。
道不同,不相为谋。
接下来的几天,我没急着出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