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做准备。
我租的那个小破日租房,房东是个五十多岁的阿姨,人还算和善。我跟她商量,每个月多给她三百块钱,借用一下她家的小院子。
院子不大,但有个水龙头,还有个能挡雨的棚子。足够了。
每天天不亮,我就骑着我的三轮车,去最大的菜市场。
我要买最新鲜的猪前腿肉,肥三瘦七,这是做抄手馅儿的黄金比例。
我要挑最薄透的馄饨皮,薄如蝉翼,下锅一煮,能清晰地看到里面粉色的肉馅。
我还要去牛贩子那里,买最大、最粗的牛棒骨,上面要带着筋膜和残肉。这,是我汤底的灵魂。
骨头要先用冷水泡,泡出血水。然后下锅焯,撇去浮沫。再捞出来,用温水洗干净。
最后,放进我的那个大深桶里,加上足量的水,放几片老姜,几段大葱,几颗八角,一小撮花椒。
然后,就是熬。
先用大火烧开,再转成最小的火,咕嘟咕嘟地,熬上至少八个小时。
不能急,不能催。时间会把骨头里所有的精华,所有的胶质,都逼进汤里。
最后熬出来的汤,是奶白色的,浓稠得像牛奶。上面飘着一层金黄的牛油。光是闻一下那股子鲜香味,魂儿都能被勾走。
肉馅儿的制作,更是讲究。
猪肉不能用绞肉机。必须用手剁。两把菜刀,上下翻飞,发出富有节奏的“笃笃”声。只有手剁的肉馅,才能保留肉的纤维,吃起来才有颗粒感和嚼劲。
剁好的肉馅里,加上姜末、葱白、盐、一点点糖提鲜,再分次打入我秘制的葱姜水。
顺着一个方向,搅。一直搅到肉馅上劲,变得黏糊糊的,用筷子能拉出丝来。
这样,馅儿才算做好了。
最后,是红油。
这更是我的独门绝技。
上好的干辣椒,用小火在锅里焙香,不能焙糊了。然后用石臼捣碎,分成粗细两种辣椒面。
菜籽油烧到七成热,先下一半的洋葱、香菜、大葱、姜片,炸。炸到它们变得焦黄干枯,把所有的香味都逼进油里。
捞出这些料渣,把油温降到五成热,再把细的辣椒面倒进去,用勺子不停地搅。
“刺啦”一声,一股霸道的香气瞬间就炸开了。
等油温再降一点,把粗的辣椒面和一把白芝麻倒进去。
一锅又香又麻又辣的红油,就成了。
那几天,我就住在那间小破屋里,每天重复着这些工序。
房东阿姨一开始还嫌我吵,后来闻到我熬的骨汤和炼的红油味,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小林啊,你这是做的什么呀?也太香了吧!”
她端着碗,站在我棚子下面,一个劲儿地咽口水。
我笑了笑,给她下了一碗刚包好的抄手。
没放红油,就是一碗清汤的。
阿姨尝了一口,眼睛都直了。
“哎哟我的妈呀!这……这也太鲜了!”她一口气把整碗连汤带水吃得干干净净,碗都快舔了。
“小林,你这手艺,不去开大饭店,可惜了!”
我只是笑笑,没说话。
大饭店?我刚从一个华而不实的“大饭店”里逃出来。
我现在的战场,在街头巷尾。
准备工作全部就绪,我开始琢磨出摊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