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纪念日那晚,沈承忘带礼物回家时,我闻到了他西装上陌生的松节油香气。
后来我在他书房发现了一幅未完成的肖像画——画中女人慵懒的眼神像针一样扎进我心里。
“那是苏晚,我的新缪斯。”他轻描淡写地说,仿佛在谈论天气。
说完,还指责我多疑,说我不可理喻。
直到律师将离婚协议递给他那天,沈承才慌了神:“溪溪,我们重新开始好吗?”
我抚过无名指上浅白的戒痕,将鸢尾花标本夹进书页。
“沈承,你的戏,我杀青了。”
画廊重逢那日,我的画作与他擦肩而过。
他永远不会知道,那幅《新生》的角落里藏着一行小字:
“你弄丢的月亮,现在是我的太阳了。”
1、
雨丝斜斜地敲打着落地窗,在玻璃上蜿蜒出冰凉的水痕。
我小心翼翼地将最后一片褪了色的鸢尾花瓣标本,仔细地夹进那本硬壳精装的《百年孤独》里。
书页间那股旧图书馆特有的、混合着油墨与尘埃的微涩气味,无声地弥漫开来,瞬间就缠住了我的呼吸——像极了多年前大学图书馆那个光线昏沉的角落,沈承第一次笨拙地吻上我唇角时,空气里浮动的味道。
也像极了我们初遇时,画室里松节油和亚麻仁油混合的气息。
那时的我,画笔是我肢体的延伸,色彩是我灵魂的语言。
马尔克斯笔下那个被飓风抹去、又在孤独中永恒重生的马孔多,那些光怪陆离的意象、浓烈到窒息的情感、以及命运无法挣脱的循环感,曾是我画笔下取之不尽的灵感源泉。
我会在图书馆临窗的位置,一边读着布恩迪亚家族的百年兴衰,一边在速写本上疯狂涂抹,将文字幻化成我理解的线条与色块。
沈承就是在那时,被我的画,或者说,被那个沉浸在艺术世界里、眼神发亮、指尖沾着颜料的林溪所吸引。
“溪溪,看,”那时他眼睛亮得惊人,献宝似的指着书中夹着的鸢尾花书签,那是我用刚调好的紫色颜料画在书页上的小涂鸦,“鸢尾的花语是‘爱的使者’,以后,我就是你的信使!”
他年轻的声音带着一种不管不顾的滚烫。
他爱那时的我,爱那个将《百年孤独》的魔幻揉进现实笔触、爱那个满身颜料也毫不在意、谈论起艺术就神采飞扬的我。
2、
指尖下的花瓣早已失去了当初柔嫩的紫色,变得薄脆、枯槁。
我抬起头,视线穿过氤氲着饭菜余温却空旷得令人心慌的餐厅,落向客厅。
沈承陷在宽大的沙发里,手机屏幕的冷光映亮了他小半张脸。
他嘴角勾着,那是一种我许久未曾见过的、近乎专注又带着点隐秘愉悦的弧度。指尖在屏幕上飞快地跳跃,偶尔泄出一两声短促的轻笑,低沉而放松。
窗外都市的霓虹光怪陆离地闪烁,明明灭灭地泼洒进来,落在他身上,也落在这座我曾耗尽心血、一花一草一物都精心挑选布置,此刻却冰冷得像巨大陈列馆的“家”里。
心口猛地一抽,像被一根无形的冰针刺穿,寒气瞬间蔓延到四肢百骸。
这顿晚餐,是为我们结婚五周年准备的。
餐桌上铺着他曾赞过好看的亚麻桌布,水晶花瓶里插着昂贵的玫瑰,旁边却摆着他大学时最爱、如今早已不屑一顾的廉价果味汽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