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水混着什么温热的东西砸在石碑上,我才发现自己在哭。三年前我被东南亚的人贩子扔进集装箱时,断了三根肋骨,咳血咳到晕厥都没掉过一滴泪,可现在看着父亲的笑脸,眼泪却像断了线的珠子。
“小姐,借个火。”
低沉的男声突然在身后响起,我瞬间攥紧口袋里的微型电击器转身,强光手电的光柱扫过对方的脸时,心脏像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攥住,几乎停止跳动。
是顾晏臣。
他穿着黑色风衣,领口微敞,露出里面白色的高领羊绒衫。指间夹着支未点燃的烟,雨丝打湿了他纤长的睫毛,在眼下投出淡淡的阴影。三年不见,他褪去了少年气,下颌线锋利如刀,可那双眼睛,还和高中时在图书馆给我递情书时一样,亮得像浸在水里的黑曜石。
“林晚?”他似乎很惊讶,烟头烫到手指都没察觉,指节泛白,“你……没死?”
我死死咬住后槽牙才没让自己扑上去咬断他的喉咙,声音抖得像风中的树叶:“先生认错人了,我叫林薇。”
他逼近一步,风衣下摆扫过我的小腿,带着雪松混着硝烟的味道——和那天推我下楼时,他身上的味道分毫不差。我甚至能闻到他袖口沾着的消毒水味,和父亲葬礼上法医身上的味道一样。
“你锁骨下的疤,”他忽然抬手,指尖悬在我领口前两厘米处,停住了,“是被天台边缘的碎玻璃划的,七针。”
电击器在掌心发烫,我盯着他手腕上的百达翡丽——那是父亲送我的十八岁成人礼,表盘内侧刻着我的生日,被他抢走时表链刮破了我的手背,留了道月牙形的疤。
“先生,”我猛地后退,后腰撞在墓碑上,疼得倒吸一口冷气,“骚扰陌生人是犯法的。”
他笑了笑,弯腰捡起我掉在地上的手帕。那上面绣着朵含苞待放的蔷薇,是母亲教我绣的第一朵花,针脚歪歪扭扭,像个拙劣的笑话。
“三年前你从楼上掉下来时,手里攥着的就是这个。”他把帕子塞进我口袋,指尖不经意间擦过我的掌心,冰凉刺骨,“我找了你三年,林晚。”
雨越下越大,我看着他转身离开的背影,突然想起他十七岁时,也是这样站在雨里,把黑色的伞塞给我说:“林晚,以后我保护你。”那时他的白衬衫湿透了,贴在身上,能看到少年单薄却挺拔的脊梁。
口袋里的匕首硌得我生疼。
这个亲手把我推入地狱的人,凭什么用这样温柔的语气,说找了我三年?
3 试衣间的交锋
订婚宴前一天,我去了顾晏臣指定的礼服店。
店员踩着十厘米的高跟鞋,端着杯香槟走过来,递来的礼服是藕粉色的真丝,领口低得能看到乳沟,裙摆上缝满碎钻,在灯光下晃得人眼睛疼——像极了三年前我准备穿去成人礼的那条,只是那条被林梦瑶用剪刀剪成了碎片。
“顾总特意交代,林秘书穿粉色最好看。”店员笑得谄媚,假睫毛上的亮片快要掉下来,“这料子是意大利空运来的,光是手工费就够在市中心买个厕所了。”
我摸着裙摆上的钻,突然想起父亲的葬礼上,顾晏臣也是穿着一身白,站在我面前说:“晚晚,以后我养你。”那时他手里还捏着母亲的遗书,纸张被雨水泡得发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