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收到一个快递,发件人是我自己,寄出时间是昨天下午。这已经很诡异了,更诡异的是,当我手贱拆开那个硕大得能装下一个人的纸箱后,里面真的爬出了一个人——昨天的我。
1.
我叫李默,一个普通的,甚至可以说得上是被生活磨平了棱角的社畜。如果非要说我有什么特别之处,那可能就是特别擅长把一副还不错的牌打得稀烂,以及特别擅长在周一早上发出类似“让我死了吧”的哀嚎。
又是一个平平无奇、让人提不起劲的傍晚。我拖着被空调吹得半僵不僵的身体,像一袋过期水泥一样蹭回我租住的、唯一优点是离地铁站够近的老破小公寓楼。脑子里还在回放白天被甲方蹂躏三百遍的“美妙”画面,盘算着晚上是点那家吃腻了的黄焖鸡米饭,还是冒险尝试一下楼下新开的、logo设计得像个符咒的麻辣香锅。
就在我用钥匙跟似乎永远对不准的锁孔较劲时,脚尖踢到了一个硬邦邦的东西。
“操…”我低声骂了一句,低头看去。
一个巨大的、棕褐色的瓦楞纸箱,像个沉默的巨兽,堵在我家门口。
我愣了一下。第一反应是:走错门了?退后一步,看了看门牌号,没错,是我这猪窝。第二反应是:我买啥了?最近信用卡账单已经惨烈到让我连打开邮箱都需要勇气的地步,我发誓我至少戒网购一个月了……呃,至少戒了半个月?或者一个礼拜?
我狐疑地打量着它。这箱子真够大的,塞进一个我估计都绰绰有余——当然,得是蜷缩起来的我。上面贴着一张快递单,但打印的字迹模糊得像是得了帕金森,收件人信息勉强能认出是我的名字和地址,但发件人那一栏……
我眯起眼睛,凑近了看。
发件人:李默。
地址是我公司的地址。
寄出时间:昨天下午。
我:“……”
那一瞬间,我的大脑CPU进行了一系列高速且毫无意义的计算:1、我昨天在公司寄快递了?2、我寄了这么大一个玩意儿?3、我寄给我自己?4、我他妈图啥?钱多烧的?还是昨天那个我终于被甲方逼疯了,决定今天这个我来承受这份疯狂的代价?
荒谬感像潮水一样涌上来,瞬间淹没了那点微弱的警惕心。主要是,这事实在是太傻了,傻到让人升不起半点面对恐怖片该有的警觉。你会在一个印着Hello Kitty的炸弹面前感到害怕吗?大概率只会觉得这恐怖分子品味真独特。
我一边在心里吐槽昨天的自己是不是脑子被门挤了,一边费力地把这个死沉死沉的箱子连拖带拽地弄进了客厅。它摩擦着地面发出沉闷的噪音,听得我牙酸。
把它扔在客厅中央后,我喘了口气,双手叉腰盯着它,像盯着一个未知文明的遗迹。
它除了大和沉,看起来就是个最普通不过的快递箱,胶带封得歪歪扭扭,毫无美感,甚至有点潦草,很像我自己平时打包东西时那种“差不多得了”的风格。这微妙地增加了它的可信度——这么烂的手艺,确实像我自己干的。
好奇心这玩意儿,一旦冒头,就很难摁回去。
我放弃了先点外卖的决定,找来美工刀(感谢公司行政发放的、我顺手牵羊带回家的办公用品),蹲在箱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