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提着一根烧得通红的铁钳,钳口离他那双曾被誉为“天工之手”的指尖,不过半寸。滚滚热浪,已经让他额角渗出冷汗。

“知行,你这双手,模仿我的技艺倒是学了七八分火候,只可惜啊……”我轻笑一声,“从今天起,你怕是连根绣花针都拿不稳了。”

第1章 我儿子呢?

替皇帝老儿在昆仑山上修了五年“通天坛”,我萧振衣,总算能回家了。

我这辈子,没啥大本事,就是手艺还行,被江湖上的人抬举,送了个“匠圣”的虚名。

这五年,风餐露宿,跟野人似的,图啥?不就图我那宝贝儿子萧长乐能有个好前程吗?

我走的时候,他才十三岁,已经能独立打造出“流云飞袖”这种精巧的玩意儿了,整个京城都夸他是百年不遇的奇才,将来成就肯定在我之上。

五年了,也不知道我那傻小子长成啥样了。

我归心似箭,连皇帝的赏赐都没顾得上领,快马加鞭就往京城赶。

可刚到承恩街的巷子口,就看见前面围了一大堆人,吵吵嚷嚷的。

我心里“咯噔”一下,这不是回我家的路吗?

挤进人群一看,我眼珠子差点没瞪出来。

一个年轻人,穿着一身脏兮兮的绸缎衣裳,头发乱得跟鸡窝似的,满身酒气,正被三四个五大三粗的汉子按在地上揍。

那年轻人一边挨揍,还一边嘴硬地嚷嚷:“你们……你们敢打我?知道我爹是谁吗?我爹是萧振衣!是‘匠圣’!等他回来,把你们的骨头一根根拆下来做成板凳!”

我一听这话,脑袋“嗡”的一声,血全冲上来了。

这声音……这混账话……

我拨开人群,冲了过去。

被按在地上的那张脸,虽然又青又肿,还沾着泥,可那眉眼,我死都不会认错。

是我儿子,萧长乐。

我的心,像是被人拿大锤狠狠砸了一下,疼得我喘不上气。

我那个天之骄子,那个被我捧在手心里的宝贝,怎么变成了这副鬼样子?

“住手!”我吼了一嗓子,声儿都劈了。

那几个打人的汉子回头瞅我一眼,看我一身风尘仆仆的,也没当回事。

领头的那个啐了口唾沫:“哪来的老东西,多管闲事?这小子欠我们百珍阁三千两银子,今天不还钱,就打断他的手!”

打断他的手?

我萧振衣的儿子,这双手是用来传承我的衣钵,创造传世之作的,谁敢动他一根指头试试?

我没再废话,一步上前,抓住那领头汉子的手腕,轻轻一拧。

“咔嚓!”

一声脆响,那汉子的手腕直接被我掰折了,惨叫声撕心裂肺。

剩下几个一看这架势,都吓傻了。

我松开手,把地上的长乐扶了起来,他已经醉得人事不省,嘴里还在嘟囔着胡话。

我脱下外袍,把他裹住,冷冷地看着那几个家伙:“三千两?我给他。但是你们打了我儿子,这笔账,又该怎么算?”

就在这时,人群外传来一个清脆又焦急的声音。

“哥!你怎么又在这惹事!”

我一回头,看见我女儿萧清月,还有我收的义子林知行,正急匆匆地跑过来。

他们俩,一个出落得亭亭玉玉立,一个长得温文尔雅,看着就让人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