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着一根烧得通红的铁钳,钳口离他那双曾被誉为“天工之手”的指尖,不过半寸。滚滚热浪,已经让他额角渗出冷汗。
“知行,你这双手,模仿我的技艺倒是学了七八分火候,只可惜啊……”我轻笑一声,“从今天起,你怕是连根绣花针都拿不稳了。”
第1章 我儿子呢?
替皇帝老儿在昆仑山上修了五年“通天坛”,我萧振衣,总算能回家了。
我这辈子,没啥大本事,就是手艺还行,被江湖上的人抬举,送了个“匠圣”的虚名。
这五年,风餐露宿,跟野人似的,图啥?不就图我那宝贝儿子萧长乐能有个好前程吗?
我走的时候,他才十三岁,已经能独立打造出“流云飞袖”这种精巧的玩意儿了,整个京城都夸他是百年不遇的奇才,将来成就肯定在我之上。
五年了,也不知道我那傻小子长成啥样了。
我归心似箭,连皇帝的赏赐都没顾得上领,快马加鞭就往京城赶。
可刚到承恩街的巷子口,就看见前面围了一大堆人,吵吵嚷嚷的。
我心里“咯噔”一下,这不是回我家的路吗?
挤进人群一看,我眼珠子差点没瞪出来。
一个年轻人,穿着一身脏兮兮的绸缎衣裳,头发乱得跟鸡窝似的,满身酒气,正被三四个五大三粗的汉子按在地上揍。
那年轻人一边挨揍,还一边嘴硬地嚷嚷:“你们……你们敢打我?知道我爹是谁吗?我爹是萧振衣!是‘匠圣’!等他回来,把你们的骨头一根根拆下来做成板凳!”
我一听这话,脑袋“嗡”的一声,血全冲上来了。
这声音……这混账话……
我拨开人群,冲了过去。
被按在地上的那张脸,虽然又青又肿,还沾着泥,可那眉眼,我死都不会认错。
是我儿子,萧长乐。
我的心,像是被人拿大锤狠狠砸了一下,疼得我喘不上气。
我那个天之骄子,那个被我捧在手心里的宝贝,怎么变成了这副鬼样子?
“住手!”我吼了一嗓子,声儿都劈了。
那几个打人的汉子回头瞅我一眼,看我一身风尘仆仆的,也没当回事。
领头的那个啐了口唾沫:“哪来的老东西,多管闲事?这小子欠我们百珍阁三千两银子,今天不还钱,就打断他的手!”
打断他的手?
我萧振衣的儿子,这双手是用来传承我的衣钵,创造传世之作的,谁敢动他一根指头试试?
我没再废话,一步上前,抓住那领头汉子的手腕,轻轻一拧。
“咔嚓!”
一声脆响,那汉子的手腕直接被我掰折了,惨叫声撕心裂肺。
剩下几个一看这架势,都吓傻了。
我松开手,把地上的长乐扶了起来,他已经醉得人事不省,嘴里还在嘟囔着胡话。
我脱下外袍,把他裹住,冷冷地看着那几个家伙:“三千两?我给他。但是你们打了我儿子,这笔账,又该怎么算?”
就在这时,人群外传来一个清脆又焦急的声音。
“哥!你怎么又在这惹事!”
我一回头,看见我女儿萧清月,还有我收的义子林知行,正急匆匆地跑过来。
他们俩,一个出落得亭亭玉玉立,一个长得温文尔雅,看着就让人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