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但她骨子里的韧劲又上来了。听不懂广州话,她就跟着家里的佣人学,每天对着镜子练发音,不到半年就能流利交流;婆婆挑刺,她不顶嘴,只默默把事情做好——婆婆说她缝的衣服针脚粗,她就熬夜练习,直到针脚比绣娘还细;婆婆说她做的广州菜不地道,她就去厨房跟大厨学,不到三个月,煲的老火汤比广州本地媳妇还香浓。

丈夫陈先生对她很好,知道她想家,时常带她去逛上下九,给她买广绣手帕、鸡公榄;知道她跟婆婆有隔阂,总是在中间调和,说“阿琼是个好媳妇,性子直,没坏心眼”。渐渐地,婆婆对她的态度软了下来,家里的佣人也开始佩服这个“能吃苦、不服输”的少奶奶。

那几年,是刘丽琼人生里少有的安稳时光。她跟着丈夫学记账,帮着打理米铺的后勤,闲时去逛西关的庙会,跟街坊邻里聊家常,慢慢从一个“乡野丫头”,变成了懂规矩、会持家的广州少奶奶。她甚至开始规划未来——等攒够了钱,就把父母弟弟接到广州来,一家人团聚。

3.从少奶奶到包租婆

然而,安稳的日子只过了五年。民国十二年,广州爆发霍乱,丈夫陈先生本就身体弱,不幸被传染,高烧不退。刘丽琼衣不解带地照顾,四处求医问药,甚至去庙里跪了一夜,求菩萨保佑,却还是没能留住丈夫的命。

丈夫走后,米铺的生意没人打理,很快就被同行挤垮,婆婆受不了打击,一病不起,没过多久也撒手人寰。一夜之间,曾经热闹的陈家大宅,只剩下刘丽琼一个人。她站在空荡荡的院子里,看着丈夫的遗像,第一次在广州哭出了声——她以为的“好路”,怎么突然就走不通了?

就在她走投无路时,律师找到了她,说丈夫生前在西关买了一栋旧式楼宇,登记在她名下——那就是后来的“七十二家大院”。楼宇不大,一共三层,二十多间房,当时已经租出去了大半,租客都是做小生意的、打工的普通百姓。

拿着房产证,刘丽琼心里五味杂陈。这栋楼是丈夫留给她的唯一念想,也是她在广州唯一的依靠。她咬着牙做了决定:不回韶关,留在广州,靠收租过日子,把这栋楼打理好,也算对得住丈夫。

刚开始当包租婆,刘丽琼没经验,也没架子。租客家里有困难,晚几天交租,她摆摆手说“没事,等有钱了再给”;租客孩子生病,她还会送点钱过去;大院里的水龙头坏了、楼梯板松了,她亲自去找人修,从不亏待租客。

但日子久了,她发现“心善”换不来好。有的租客仗着她好说话,故意拖欠租金,理由五花八门;有的租客不爱干净,把大院的公共区域弄得乱七八糟,说了好几次都不改;还有的租客偷偷在房间里煮东西,差点引发火灾。

最让她气不过的是民国十四年的冬天。有个租客欠了三个月租金,说“家里孩子多,实在没钱”,她心软答应再宽限一个月。结果月底去收租时,发现那租客早就搬空了,只留下一屋子垃圾。那天晚上,刘丽琼坐在大院的台阶上,看着冰冷的月光,第一次觉得“在广州活下去,不能太心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