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穿成86年舔狗,他嫌我鞋糙还揣着村花帕子
煤油灯的光昏昏黄黄,把土坯房的墙照得斑驳,我盯着手里那双刚纳好的黑布鞋,指腹磨过鞋面上密密麻麻的针脚——这是原主熬了三个通宵才赶出来的,针脚比头发丝还细,鞋底垫了五层粗布,想着他下田干活能软和些。
可门“吱呀”一声被推开时,我还没来得及把鞋递出去,就见李建国皱着眉往后退了半步,像是我手里拿的不是鞋,是块烫手的炭。
“你这鞋做的什么玩意儿?”他扯着嗓子,声音在小屋里撞得人耳朵疼,“针脚歪歪扭扭的,跟狗啃似的,我穿出去人家不笑话我?”
我愣了愣——原主的记忆里,她每次给李建国做鞋,他就算不喜欢,也会敷衍着接过去,从没有这么直白的嫌弃。可现在我才看清,他裤腰带上挂着块天蓝色的方帕子,边角绣着朵小桃花,不是原主的针脚,倒像是村东头赵美兰的手艺——那姑娘昨天还在村口树下,故意把帕子掉在李建国脚边,眼神黏得跟糖似的。
“狗啃的?”我捏着鞋的手紧了紧,粗布硌得掌心发疼,“我熬了三宿,眼睛都快瞎了,你说狗啃的?”
原主就是太能忍。十年了,从十五岁跟他定亲,她就把自己低到了尘埃里:家里的鸡蛋省给他吃,新布票给他做衣裳,自己穿着带补丁的旧褂子;他跟人打架,她半夜去河沟里给他洗带血的衣服;去年他娘生病,她跑遍三个公社找大夫,自己累得晕倒在半路,他却在隔壁村看电影。
可李建国从来没正眼看过她,总觉得她土、她笨,配不上他这个“读过高中”的文化人。
“你嚷嚷什么?”李建国不耐烦地扒拉了一下我的手,布鞋“啪嗒”一声掉在地上,鞋尖沾了层泥,“我跟你说,这鞋我可不敢穿,别回头让美兰看着,还以为我多寒酸。”
他说这话时,伸手摸了摸腰上的帕子,指尖蹭过帕角的桃花,那温柔劲儿,原主活了二十年都没享过一次。
我弯腰把鞋捡起来,拍掉上面的泥,突然就笑了穿越过来这三天,我还抱着点侥幸,想着是不是原主记错了,可现在看来,李建国这渣,真是渣得明明白白,连装都懒得装。
“寒酸?”我把鞋抱在怀里,不再像原主那样巴巴地凑上去,“这鞋是糙,可也是我一针一线纳的,你不穿,有的是人穿。”
李建国愣了,大概是没见过我这样的态度,他挑眉:“你这话什么意思?想给谁穿?”
“给谁穿也不跟你相干。”我转身把鞋放在炕头,对着镜子理了理衣襟——原主长得不差,就是常年低着头,显得怯懦,现在抬头挺胸,眉眼间倒有股子清亮劲儿,“李建国,我跟你说个事。”
他还在摸着帕子,漫不经心地“嗯”了一声。
“那么这亲,我不订了。”
煤油灯的光晃了晃,李建国像是被烫到似的,猛地抬头:“你说啥?你敢悔亲?”
“有什么不敢的?”我看着他瞪圆的眼睛,心里没半点波澜,只觉得原主这十年的苦,真是白受了,“你喜欢赵美兰,就跟她好去,别占着我这儿,耽误你找好的。”
李建国大概是没被人这么顶过,脸涨得通红,伸手就要抓我的胳膊:“你疯了?悔亲你让我脸往哪儿搁?我告诉你,这事由不得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