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听她说完最后一句话。”**
字迹娟秀,落款是一个名字:林晚。
我没再见过那个女人。
但我知道,她是谁。
是那个小女孩长大后的模样——如果她能活着的话。
我把照片贴在大厅墙上,旁边写下一行新标语:
**“欢迎来住,这里不吓人,只讲故事。”**
从此以后,“鬼屋民宿”不再只是一个猎奇景点。
它成了城市里唯一一家能让亡魂安心离开的地方。
因为我懂:
真正的恐怖,从来不是鬼。
而是孤独太久,无人倾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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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听见沉默的人
我小时候,总被大人说“太敏感”。
别的孩子怕黑,是因为黑暗本身;而我怕黑,是因为黑暗里有人在哭。
五岁那年,我家隔壁搬来一对母女。母亲病弱,女儿叫阿囡,比我小两岁,扎两个羊角辫,爱唱《小燕子》。
有一天,她不见了。
三天后,警察在小区后面的废弃井里找到了她。
据说是贪玩摔下去的。
葬礼那天,我站在人群外,忽然听见耳边有人说:“哥哥,我的风筝还没捡回来……”
我猛地回头,没人。
但我清楚地知道,那是阿囡的声音。
当晚,我梦见她坐在我床边,脚上全是泥,手里攥着半截断线的风筝。
她说:“我不疼了,就是好冷啊……妈妈怎么不来接我?”
我醒来哭了。
父母以为我受刺激过度,带我去看了心理医生。
医生说我想象力太丰富,建议少看点恐怖片。
可我知道,我不是想象。
我是听得见。
后来搬家,上了学,我学会了闭嘴。
不说看见的东西,也不提听见的声音。
直到十八岁生日那天,我在旧货市场淘到一台老式录音机。
卖家是个瞎眼老头,临走前对我说:“有些人天生就能接收到‘信号’,你是其中一个。别浪费它。”
那天晚上,我打开录音机。
里面自动播放一段声音:
“救我……我在地下室……好黑……”
我顺着声音找去,最后在市场角落一间锁死的储物间里,发现了前任租户留下的日记本——那人因债务跳楼自杀,死前曾被困在里面整整两天。
我把日记交给了警方。
从那以后,我开始明白自己的能力:我不是通灵者,也不是驱魔师。
我是情绪共鸣体。
我能感知亡魂残留的情感波频,尤其是那些未能表达、无法释放的执念。
于是几年后,我用积蓄买下了这栋废弃的老楼,改造成“鬼屋民宿”。
名义上是搞沉浸式恐怖体验项目,实际上,是在做一件没人看得见的事:
**让被遗忘的人,重新被记住。**
比如三楼东侧的“溺水房”,住过一位高考前夜投河的女孩。她成绩优异,却被老师当众羞辱“考不上大学不如去死”。她留下遗书,没人相信她是清白的,说她早就有心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