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帖子里,我没有提工厂的名字,只是逐条列出了劳动法关于罚款上限、加班费计算标准的相关规定,并附上了法条原文的截图。

每一条,都像一把精准的手术刀,切中了工厂现行制度的要害。

帖子发出去不到十分钟,下面的回复就炸了锅。

“卧槽!原来一个月最多只能罚工资的20%?我上个月被罚了1000块,我工资才4000!”

“加班费是1.5倍,节假日是3倍?我们厂好像从来都是按小时给20块钱,还美其名曰‘加班补助’!”

“这他妈不是黑厂是什么?!”

工友们积压已久的怨气,被这个帖子彻底点燃了。

我看着屏幕上不断滚动的回复,知道我已经成功地在我想要的地方,埋下了一颗种子。

现在,我只需要静静地等待。

等待王厂长的下一步动作,也等待这颗种子,生根、发芽。

04

王厂长果然没让我失望。

仅仅两天后,一份红头文件下发到了每个部门。

《关于调整考勤及工作时长的补充规定》。

我拿到那份文件,几乎要笑出声来。

他真的把规则给改了。

文件里充斥着各种含糊其辞、偷换概念的条款。

什么“为适应生产任务的波动,本厂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什么“鼓励员工发扬主人翁精神,设立‘自愿贡献时长’积分,积分可用于年底评优”。

什么“对于紧急生产任务,员工需无条件服从加班安排,具体调休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翻译过来就是:

以后加班没有加班费了,叫“弹性工作”。

无偿加班不算剥削了,叫“贡献时长”。

强制加班不算违法了,叫“无条件服从”。

王厂长这是连遮羞布都不要了,直接把镰刀架在了每个人的脖子上。

他以为这样,就能堵住我的嘴,堵住所有人的嘴。

但他太天真了。

我把这份新的规定,和我之前整理的《宏发精密制造厂现行制度违法点分析报告》放在一起,逐条进行对比。

然后,我用一个全新的匿名邮箱,将这两份文件,打包发送给了三家在网上提供免费服务的劳动法律师事务所。

邮件正文写得很客气:“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一家制造企业的HR,我们公司最近出台了新的工时制度,想请您帮忙看看,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我把自己伪装成了一个“忧心忡忡”的HR。

同时,匿名论坛上的“普法”还在继续。

我的新帖子标题更加直接:“扒一扒那些劳动合同里常见的‘坑’——‘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工时制’,你真的适用吗?”

帖子里,我详细解释了这两种工时制度的申请条件有多么苛刻,需要劳动部门的严格审批,绝不是企业自己发个文件就能说了算的。

这篇帖子,如同一颗重磅炸弹,在工友中彻底引爆。

“什么?这个制度还要审批?我们厂申请了吗?”

“贡献时长换评优?去年评优的那个是王厂长的小舅子吧?有个屁用!”

“这不就是变相让我们免费给他干活吗?我不同意!”

恐慌和愤怒的情绪开始蔓延。

第二天上班,我明显感觉到气氛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