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咧嘴一笑,露出八颗白牙。
「是,前任小叔。」
2.
我第二天就搬进了贺清漪在半山的别墅。
我所有的家当就是一个背包,里面是几件换洗的T恤和短裤。
别墅大得吓人,装修是极简的冷色调,跟她的人一样,漂亮,但没烟火气。
我心安理得地当起了她的「丈夫」,或者说,是她养在笼子里的金丝雀,只不过我这只金丝雀黑了点,壮了点。
我开口跟她要五十万一个月的生活费,只是想试探她的底线。
她连眼都没抬,助理第二天就给我办了张无限额的黑卡。
「密码你生日。」她淡淡地说。
我愣了一下,我的生日?她怎么会知道。
后来才想明白,贺家为了联姻,肯定把我们家祖宗十八代都查了个遍,我这个见不得光的私生子自然也在其中。
我用她的钱,把别墅里一间空置的阳光房,改造成了我的专属健身房。
顶级的器械,专业的力训架,还有一整面墙的落地镜。
每天下午,我都会在这里挥汗如雨。
汗水顺着我的肌肉线条滑落,砸在地板上。
我看着镜子里那个充满力量的身体,这是我唯一的资本。
贺清漪偶尔会端着咖啡站在门口看一会儿。
她从不进来,也不说话,眼神平静得像一潭深水,我看不透她在想什么。
有一次深夜,我看见她书房灯还亮着,人却靠在沙发上睡着了,眉头紧锁,脸上满是疲惫。
我鬼使神差地走进厨房,翻箱倒柜,最后只找到一包速食面。
我笨拙地烧水、下面,连调料包都差点倒在外面。
我把那碗热气腾腾的面放在茶几上,然后悄悄退了出去。
第二天,那只碗被洗得干干净净,放在了厨房的沥水架上。
我们谁也没提。
我一周七天,随叫随到。
她心情不好的时候,会让我陪她喝酒。
她酒量很好,但总把自己喝到微醺,然后靠在我肩膀上,一言不发。
她需要我的时候,一个电话,我就得立刻出现在她床上。
我们之间没有前戏,没有温存,只有最原始的身体碰撞。
她喜欢在我背上留下抓痕,像是在确认某种所有权。
圈子里的人都说,贺清漪受了刺激,疯了。
放着陆屿那样的青年才俊不要,找了我这么个乡下来的野狗玩。
他们看我的眼神,就像在看一个靠身体上位的玩物。
我的那些狐朋狗友也羡慕我,说我走了天大的狗运,一步登天。
「沉哥,那可是贺清漪啊!港区来的财神爷!你小子这辈子值了!」
我只是笑笑,把酒灌进喉咙。
值了吗?或许吧。
我不再需要为下个月的房租发愁,可以买最新款的球鞋,可以请兄弟们去最高档的会所。
但夜深人静的时候,我躺在那张大得离谱的床上,闻着身边女人身上清冷的香气,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她给了我一切物质上的满足,却吝于给我一个真实的眼神。
我们是最亲密的陌生人。
我安分守己地扮演着我的角色——一个听话、体力好、随时能让她泄愤的工具。
直到那天,我正在健身房练得满身是汗,她的贴身保镖阿力敲了敲门。
阿力是贺清漪从港区带来的,一个沉默寡言的男人,看我的眼神总带着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