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张叔一边继续包花,一边像是想起什么似的,用他那特有的、不急不缓的语调说道:“刚才啊,大概七八点的时候,看见则言了。”

陈郁捧着杯子的手几不可察地抖了一下,几滴姜茶溅出来,落在手背上,有点烫。

“跟他那个未婚妻一起来的。”张叔语气平常,像是在唠家常,“小两口看起来挺登对。来买花,挑了半天,选了一大束粉色的郁金香,说是要放在新房子里,添点喜气。” 他顿了顿,拿起一张印着花坊老logo的牛皮纸——那logo还是陈郁大学时设计的作业,一朵抽象化的郁金香,被张叔沿用至今——仔细地包裹着白色的花束,“对了,则言那孩子还特意问我,问你是不是还喜欢去老糖粥铺喝赤豆粥,是不是还喜欢加两勺桂花,不要糖。”

“咔哒”一声,是陈郁的心弦绷紧又断裂的声音。他记得。他居然还记得她这种细微到近乎矫情的习惯。

她低下头,长长的睫毛掩盖住眼底翻涌的情绪,声音轻得几乎听不见:“他要结婚了啊。”

像是为了寻找一个支撑点,她的目光下意识地飘向花坊最里侧的墙角。那里安静地放着一台老式的蝴蝶牌缝纫机,金属部分已经有些锈蚀,木质台面却被打磨得光滑如镜。那是张叔的老伴生前最爱用的物件。以前,她和陆则言常泡在花坊里,帮忙打理花材,累了就窝在那个角落。张叔的老伴会给他们做好吃的酒酿圆子,而陆则言则会捡一些裁剩下的、颜色好看的碎布头,坐在缝纫机前,笨拙又认真地蹬着踏板,给她做各种各样的小零钱包。

他总说:“陈郁,你老是丢三落四,零钱到处乱放。给你做个钱包,以后就不会丢钱了。” 每个小小的钱包里,他都会偷偷在夹层里,用紫色的丝线缝上一片郁金香形状的碎布——那是她当时最迷恋的颜色。针脚歪歪扭扭,形状也常常不太标准,却充满了笨拙的诚意。去年冬天大扫除,陈郁从旧物箱底翻出三个这样的钱包,布料的边缘已经磨损,那些紫色的郁金香绣线也快要磨断了,却依然能清晰地看出制作人当年的那份小心翼翼和认真。

“七年了,”张叔将包好的花束递给她,声音里带着看透世事的温和,“小郁啊,你还没放下?”

陈郁接过那束沉甸甸的白色郁金香,花瓣柔嫩冰凉,蹭过她的指尖,那触感柔软得让她想起多年前,他第一次送她花时,指尖相触传来的温度。她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张叔,我早放下了。”

可她心里比谁都清楚,“放下”这两个字,说出来轻易,真正做到却难于登天。她至今买奶茶,还会下意识地对店员说“三分糖,加珍珠”,然后在那瞬间愣住,因为那是当年陆则言最喜欢的口味,她总是抢他的喝。她走在街上,只要看到花店橱窗里摆放着白色郁金香,无论多匆忙,都会下意识地驻足,眼前浮现出他递花时,那双亮得惊人的眼睛和微微泛红的耳根。

那些习惯和记忆,早已像血液一样,流淌在她的身体里,成为她的一部分,如何轻易剥离?

抱着花束走出花坊,清冷的夜风迎面吹来,让她打了个寒颤。巷口不远处,昏黄的路灯下,安静地停着一辆黑色的宾利轿车,流线型的车身在夜色中泛着冷冽的光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