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一松,手机掉在了地上,摔得四分五裂。
就像我的心一样。
我瘫坐在地上,办公室窗外的城市依旧繁华,但我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我的世界,只剩下无边无际的悔恨和痛苦。
我不是人。
我他妈就是个畜生。
我亲手杀了自己的孩子,还亲手推开了那个我生命里唯一的光。
周子昂冲进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我失魂落魄的样子。他捡起手机,看到了通话记录,瞬间明白了什么。
他没说话,只是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
“哲子,想哭就哭出来吧。”
我没哭。
我的眼泪,好像已经流干了。
我只是觉得冷,一种从骨头缝里渗出来的冷。
原来,我失去的,不只是运气。
我失去的,是一个家,一个本该属于我的,完整的家。
那天下午,我做了一个决定。
公司,我不要了。
我现在唯一的念头,就是找到林晚。
就算她恨我,就算她一辈子都不会原谅我,我也要找到她。我要跪在她面前,告诉她,我错了。
我错了。
我开始像个疯子一样,满世界地找她。我不再管公司的烂摊子,把它全权交给了周子昂。赵启明的攻击越来越猛烈,公司的股价已经跌成了狗屎。我知道,公司快完了。
但这一切,都无所谓了。
我去了她以前最喜欢去的所有地方。那家能看到猫的咖啡馆,那条种满了梧桐树的小路,那个我们第一次约会的电影院。
都没有她。
她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我的霉运,还在继续。
找她的路上,我被高空抛物砸中了脑袋,缝了三针。住的酒店,半夜水管爆裂,淹了我的房间。点的外卖,吃出了虫子。
我变得狼狈不堪,胡子拉碴,像个流浪汉。
但我没有停下。
我心里有个声音在告诉我,我受的这点罪,和林晚受的苦比起来,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
这是我应得的报应。
5
我终于找到林晚的时候,是一个下着小雨的午后。
我是在一座离我们城市很远的江南小镇上找到她的。那个小镇很安静,青石板路,白墙黑瓦,像一幅水墨画。
我是在一家叫“晚晴”的花店门口看到她的。
她穿着一件白色的连衣裙,外面套着一件米色的针织衫,头发剪短了,看起来比以前更清爽。她正在给一盆绣球花浇水,侧脸很温柔,嘴角还带着一丝淡淡的笑意。
她看起来,过得很好。
比跟我在一起的时候,好太多了。
我的脚,像灌了铅一样,再也挪不动一步。
我看到一个男人从店里走出来,手里拿着一把伞。是那天周子昂照片里的那个男人。他叫沈屿,是这家花店的老板,也是……现在陪在林晚身边的人。
他很自然地撑开伞,为林晚挡住那细密的雨丝。林晚抬起头,对他笑了笑,那个笑容,干净得像雨后的天空。
他们站在一起,真的很般配。
像一幅画。
而我,站在画外,像一个多余的、肮脏的污点。
我没敢上前。
我怕我的出现,会打破那份美好和宁静。
我就那么站在雨里,隔着一条湿漉漉的青石板路,看着她。雨水打湿了我的头发,我的衣服,顺着我的脸颊往下流,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