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朝中动荡,他举家搬去了陇右。
我以为我会不同,可我和那些被遣散的婢女、小厮有什么不同?
他道貌岸然地把我交给一个老嬷嬷,说什么边疆风沙大,我身子畏寒受不住,理应在京城读书。
他说他会回来,让我等,于是,我就信了。这一等,就是十年。
政通十年,太白楼,文人雅集。
桃花直透三层浪,蜂飞蝶舞,粉白相间,群贤毕至,少长咸集。
时年我刚满十四,端得是豆蔻年华,众人中数我最是年少。我身着白袷,簪鲜花,长身玉立,皓齿轻启,挥毫泼墨,朗吟于夕阳中,颇有几分王勃的豪气。
“霖哥,歪了”,少女叽叽喳喳地跟在他身旁,粉面含笑。
我心跳如擂鼓,颤颤巍巍地打量着目标人物。
他长得更结实了,边关的风沙并没有在他脸上留下多少印记,他还是玉面郎君的模样,一袭青绿的长衫,腰间坠着上好的和田玉,折扇轻摇,风雅无限,侧头宠溺地替少女拨正了头上的簪花。
众人皆喟然搁笔,问我姓名,我捂着袖口下凌乱的伤疤,踌躇不敢答,只是呆呆地看着他。
“这位贤弟我们在哪里见过吗,恭喜夺得头魁,鄙人韩霖,方便交个朋友吗”,他温文尔雅,轻轻发问,一副无辜的样子。
是呢,十年了,被抛弃那会我还是个小屁孩呢,人家怎么会记得我,是我经年痴心妄想了,我落寞地把疑问的话咽回了肚子里。
“他不是秦昼的那个义子吗?”,我还是被认出来了,义子的说法实在是婉转,我想在他们心里,更想把我叫做走狗吧。
果然,“走狗”,“畜牲”,他们谩骂道,众人中十有九人堪白眼,更有甚者退避三舍,视我如污秽,唯恐沾染。
“原来文化人骂人也这么直白啊,认出来还敢这么对我”,我语气凌厉,理直气壮地一杯酒泼过去。
韩霖不愧是习武之人,一个侧身,酒全被他挡了去。
我也没脸呆下去了,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正邪不两立,这一杯后,我俩恩怨两消吧。
世人皆知秦昼有断袖之癖,好男风,府上养了不知多少义子,亦不知埋了多少骸骨。其实事情并不全是世人看到的那样,只有皮相特别好的才会被放于屋内,大多数义子这辈子都见不得光,或成为影卫,或成为别人脚下的骸骨。
我皮相尚可,皮肤白皙,本来是被遴选为枕边人的。但我性情倔强,激怒秦昼后,自请了五十鞭,去了试炼场。小小的人儿,沾染了一身血,嘴里进气多出气少,挣扎着捡起地上的刀杀死了最后一位同伴。
秦昼叹了句可惜,正准备离开,我不知从哪里来的力气,竟挣扎着站了起来。
“好孩子,以后你就是第78号影卫了”,秦昼请了御医为我诊治,又颇费了些天材地宝。
十年生死,秦昼膝下始终无子,我有幸成为了最特殊的那个,秦昼允许我抛头露面,甚至许诺让我去参加来年的科举。
我一贯不知何处来,也不知往何处去,我这个本该生活在黑暗里的人,独自喝了半宿的闷酒,竟试图追忆起往昔岁月里的一点光亮来。
当乞丐的时候我没哭,被发卖的时候我也没流泪,辗转被献给了秦昼的时候我还是没哭,尸山血海里,沉浮数年,我憋着一口气一步步从烂泥爬到了秦昼心腹,但今日,我的霖哥没了,我想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