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都以为我陆泽是个混世魔王,是个不学无术的学渣。他们不知道,我那些所谓的“叛逆”,有一大半都是为了吸引一个人的注意。
那个人就是苏晚。
她刚来我们学校的时候,才22岁,大学刚毕业,是我们那个死气沉沉的年级里唯一的一抹亮色。她第一次走上讲台做自我介绍,穿着一条简单的白裙子,声音清澈,笑容温暖,说:“大家好,我叫苏晚,以后的语文课,就由我陪大家一起度过。”
那一刻,窗外的阳光正好,微风吹起她额前的碎发,我的世界,仿佛瞬间被点亮了。
从那天起,我的语文课本上,密密麻麻记满了笔记,不是知识点,而是关于她的一切。她喜欢穿什么颜色的衣服,她讲课时有什么样的小动作,她笑起来的时候眼角会有多弯。
为了让她注意到我,我开始变着法地“犯事”。上课睡觉,故意让她来敲我的桌子;跟同学传纸条,等着她来没收;甚至假装早恋,写一些酸倒牙的情书,故意让她“截胡”。
我以为我做得天衣无缝,却忘了她是个何等冰雪聪明的人。
有一次,她把我叫到办公室,指着我桌肚里一堆崭新的、连包装都没拆的零食,问我:“陆泽,你是不是觉得老师很傻?”
我当时还嘴硬:“苏老师,这都是同学送我的,我人缘好,没办法。”
她没生气,只是静静地看着我,看了很久,然后叹了口气,说:“我给你换个座位吧,坐到第一排来。”
从此,我的“卧铺”被强行升级成了“观景位”。每天一睁眼,就是她站在讲台上的身影。她讲李白,我就仿佛看到了月下的酒仙;她讲苏轼,我就好像尝到了东坡肉的滋味。
我送过她一盆白色的风信子,藏在一堆作业本里。白色风信子的花语是:不敢表露的爱。
她收下了,第二天,那盆花就出现在了办公室的窗台上。我开心了好几天,觉得这是我们之间心照不宣的秘密。
直到那天,高三毕业典礼结束,我鼓足了所有的勇气,想去跟她告白。我看到她从校门口走出去,一辆黑色的奥迪A8停在她面前,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走下来,很自然地接过她手里的东西,为她打开了车门。
那一瞬间,我所有的勇气和幻想,都碎得一干二净。
原来,她不是没人要,只是不要我。
后来,我拿着家里的拆迁款,赌气一样地出了国,在国外浑浑噩噩地混了几年,直到被我妈一通电话骂了回来。
我以为我已经忘了她,把那段年少轻狂的暗恋尘封在了记忆的角落。
直到今天,在咖啡店里,当她抬起头,那双熟悉的眼眸望向我时,我才知道,那团火,从来没有熄灭过。它只是被埋在了灰烬之下,只需要一阵微风,就能重新燃起燎原之势。
苏晚,这一次,我不会再放手了。
机会很快就来了。高中同学结婚,新郎是我当年的同桌,新娘是隔壁班的。巧的是,苏晚是新娘的老师,被请去做证婚人。
婚礼上,我特意选了和苏晚同一桌。她今天穿了一件淡紫色的旗袍,更显得身段窈窕,气质端庄。看着她,我不禁有些恍惚,仿佛又回到了那个穿着校服的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