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杳杳跑回房中,心想这一世和姜彻明明还没有什么关系,为什么会那么紧张呢?
算了,他毕竟为她付出了五十年的寿命。
这一世,找到前世的真凶要紧。
她找了一张巨大的白纸贴在墙上,哼哧哼哧的将自己前世所认识的人和周围的人物关系都写在了上面。
理论上,自己所有认识的人都有可能是前世杀害自己的凶手。
她准备在今后用排除法,通过一一排除那些人来找到凶手,发现第一个被她排除的人竟是,姜彻。
她觉得好笑,明明是死前希望下辈子,不要再见面的人,却又不得不重新跟他走一遍十六岁之后的岁月。
并且,真的见面了,打心眼里,她又觉得这一切又不算太糟?
“姜彻,想不到,你竟是我重生后唯一可以信任的人。”她自嘲,苦笑。
唯一信任的人也就是她未来的盟友,好在她能预知,这个盟友在未来足够强大。
完成后,她将一幅巨大的山水画卷挂在上面,将那张白纸挡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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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彻把马羁放回了马房,此时马夫也把卸下的马牵到了马房里。
如同往常一样,他开始刷马,清洁马背。
趁着无人注意的时候,他偷偷从衣襟里拿出一盒胭脂,正是刚才裴文钦送出又被拒绝的同款。
她说,她不喜欢吗?
这是他替别人抄书半年攒下的钱买的,半年无数个夜晚,就换来这么一小盒,本想偷偷放在她窗下的……
和偷偷习武一样,他自小也会偷偷习文,用的是她丢弃的旧书,白日里,他是丞相府无人在意的小马奴,夜里,偷偷练字看书,写得一手漂亮的小楷。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只是小时候,娘亲还在清醒的时候,一遍遍对他说:“彻儿呀,你一定要习武,一定要上进用功,要写得一手漂亮的文章……”
彻儿是他的小名,是从小到大娘亲一直唤他的名字,他不知道自己的姓,更不知道自己的爹是谁。
七岁那年,在他快要饿死的时候来了丞相府,她给他赐了名,从此成为了他的小主人。
马奴是不该觊觎自己的主人的,就像飞蛾不该觊觎烛火,可他是生长在阴湿角落的飞蛾,她却是他世界的光与热。
正要将她不要,厌弃的胭脂扔掉,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一声明媚的,响亮的“孟星!”
他回头,看见大小姐迎着春日灿烂的日光,笑吟吟的朝他走来。
他不动声色的,将那盒胭脂快速收入袖中。
“大小姐。”
在得知他一直在暗搓搓的觊觎她后,孟杳杳再见他时,心里起了微妙的变化。
她端详着他:“你昨日的伤怎么样了?”
“奴已无碍了。”
孟杳杳道:“对了,今后我都不会踩在你背上下车,我已经让小冰糖为我准备了下车凳。以后,你在府上,为我喂喂马,刷刷马背就好。”
毕竟是未来的盟友,得体面点。
孟杳杳拿出了一瓶药递给他:
“为了感谢你今日帮本小姐正骨,这是我淘置来的药膏,不会留疤的,你记得每日早晚擦一下。”
他迟疑了一下接过,知道她那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正似笑非笑的望着他,眼睛都不知道该往哪看。
感觉今日的大小姐怪怪的。
“谢谢大小姐。”
“会写字吗?”孟杳杳仍然笑吟吟的盯着他。
他意外,一时不知该作何回答,听见她又娇气的说:“我昨儿个又被先生罚抄书了,抄得我手都疼死了,若你会写字,能帮我抄抄书就好了,若你不会写,本小姐教教你?”
孟杳杳前世是知道他是会写字的,字还写得还很漂亮,当时她在御书房看见他工整的字迹,震惊了许久,就问了一句何时学的,才知道他在府上当马奴时,一直靠替外面抄书获得一些收入。
她让他帮她抄书,就给了他一个明面上学习写字的契机。
“奴……不会,但是,奴愿意学。”
他并不想让他知道,他先前偷偷捡她旧书学习,但是听到后一句话,蓦然心动。
她愿意教他写字?
孟杳杳对这个回答很满意,漂亮的眼睛笑成了一对月牙:“你要是写得好的话,本小姐可以给你一些赏银,并且减轻你一些马房的工作。”
他“嗯”了一声。
孟杳杳是行动派,很快命人搬来了书案,笔墨和宣纸,就放在马房里。
书案后面放着两张小凳子。
孟杳杳让他坐下,然后坐在他旁边,翻开一本字帖,将沾好墨汁的狼毫递给他。
字帖上是她的字迹,她让他在宣纸上试着模仿。
不能暴露太多,他认真又拘谨的握着笔,对照着字帖的字迹在宣纸上一笔一划,如同新手一般笨拙。
孟杳杳心里看着好笑,看了一会儿,终于忍不住纠正他握笔的姿势。
他故意表演出不会写字的模样,自然握笔的姿势也不标准。
她将手握在他握笔的手上,握着那双清瘦而骨节分明的手一笔一划。
“再试试。”
少年耳根上的红,红到要滴血。
孟杳杳突然觉得,现在在低位,青涩时期的他还是有几分可爱的,尤其爱看他脸红的模样。
她握着他的手又继续写了几个字,一个是孟杳杳,一个是孟星。
用她的字迹,将两个人的名字并排写在一张纸上,格外旖旎。
她指着这两个名字对他说:
“这一个是我,一个是你。”
写完她就起身,
“今后你可以在马房继续练字,练好了代替本小姐抄书,一千字给你一两银子。”
说完她准备离开了,然而刚转过身去,却听到“叮咣”一声。
有什么东西从他的袖子里滚出,滚落在了案几边上。
她被声音吸引,低头,却见他慌乱的要从地上捡起,然而她眼疾手快,已经快一步的从小案几旁边捡起。
“这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