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了一张照片。电脑屏幕。
照片很小,但能看清标题的一部分。
“……家庭共有财产纠纷中的……”
我盯着那几个字。
放大。
看不太清后面的内容,但前面的字很清楚——
“家庭共有财产。”
她的毕业论文。
写的是家庭共有财产纠纷。
5.
第二天,我去找了律师。
孙明远。三十四岁。开了一家小律所,就在我饭馆隔壁那条街上。
我经常给他家送外卖。
他看了传票。
看了起诉状。
又看了一遍。
“你姐是原告?”
“对。”
“法学研究生?”
“对。刚毕业。”
他放下文件。
“这诉状写得很专业。”
我说:“她学了七年。”
他看了我一眼。没接这句话。
“拆迁补偿款三十八万,打到你的账户上,对吧?”
“对。我户口在老家。爸走了之后,那个房子一直是我名下的。妈和姐的户口早就迁出去了。”
“你用这笔钱开了饭馆?”
“不全是。饭馆一共投了二十六万。拆迁款用了十八万,剩下八万是我自己攒的。”
“你有流水记录吗?”
“有。”
“好。现在最关键的问题——你姐说这个拆迁款是‘家庭共同财产’,但房子是你名下的,拆迁协议是你签的,补偿款是打到你账上的。”
“那她凭什么告?”
“她主张的是——房子虽然在你名下,但原本是你父亲建的,是家庭共有财产。你父亲去世后没有进行过遗产分割,所以她和你母亲都有份额。”
我愣了。
“这……成立吗?”
孙律师想了想。
“有一定法律依据。如果你父亲去世后确实没有做过遗产分割,理论上你姐和你妈确实对房屋享有继承份额。但具体到拆迁补偿——还得看拆迁协议是怎么签的,户口在谁名下,补偿对象是谁。”
“只有我。拆迁协议上只有我的名字。”
“那你的胜面比较大。但对方是法学研究生,她敢告,说明她有一定把握。”
我沉默了一会儿。
“孙律师,我有一个问题。”
“你说。”
“我从十六岁开始打工,七年。我所有的工资,除了自己的吃住,全部给了我姐和我妈。学费、生活费、考研费、生活费、过年过节的钱。七年。这些钱……能算吗?”
他看着我。
“你有转账记录吗?”
“有。都是微信和银行转的。”
“都留着?”
“每一笔都有。”
他点点头。
“整理出来。从第一笔到最后一笔。每一笔的日期、金额、用途。做一个明细。”
我说好。
那天晚上,饭馆打烊后,我坐在收银台后面,打开了手机银行。
从七年前的第一笔开始看。
2017年4月。
第一笔。
工资到账后第二天。1500元。转给陈桂英。备注:姐学费。
第二笔。2017年5月。1500元。
第三笔。2017年6月。1500元。
一笔一笔。
一个月一个月。
七年。
我拿了一个计算器。
一笔一笔加。
每加一笔,按一下。
我没哭。
我只是加。
转给我妈的。转给我姐的。学费、生活费、考研培训费、笔记本电脑、过年红包、“姐我这个月有点紧你先帮我垫一下”的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