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晚沉默着,将两部手机递了过去。
陆聿白快速解锁白色手机,立刻点开通话记录。
最新通话,根本没有拨打给沈墨笙的记录。
他死死盯着屏幕。
没错,这是他的私人电话,可为什么没有那条通话?
他又迅速切到微信,点开沈墨笙的聊天框,依旧空空如也,没有通话记录,没有消息提示。
怎么可能?
他明明打通了的。
难道……他不是用私人电话打的?
是用工作电话?
他立刻换到那部黑色工作机,迅速翻找。
工作手机的通话记录更加干净,除了陈助理和几个高管,几乎没有私人痕迹。
这一切,难道只是他在濒死前的幻觉?
那种明明握住过希望、却在指缝间化为乌有的巨大冲击,让他整个人陷入一种空茫的绝望。
他握着两部手机,手臂无力地垂下。
林晚站在床边,将他所有的急切、翻找、乃至最后那灰败下去的眼神和几乎要垮掉的肩膀,都尽收眼底。
酸涩的疼痛蔓延开来,堵得她几乎无法呼吸。
陆聿白缓缓抬眸,漆黑的眼穿透病房里的灯光,直直锁住她的眼睛。
被他这样探究的目光注视着,林晚心脏一跳,可她的脸上依旧平静无波,找不出半分情绪变化。
他嗓音越发沙哑。
“救我的时候,你有没有看到别人?”
电话可能是幻觉,但他无比确定,救他的人很像姑姑。
怀抱的温度像,就连在意识模糊之际,他都嗅到一股熟悉的淡雅香气,和姑姑身上的味道一模一样。
与他对视数秒,林晚缓缓摇头:“没有别人。”
顿了顿,她语气依旧平稳:
“不过,陆总一直在喊姑姑。
我想你口中的姑姑对你来说应该是非常重要的人。
而且,你当时情况非常危急,所以我就顺势安抚你,说我就是姑姑。
大概就是这样,才帮你撑到了医院。”
就……只是这样?
又是他的幻觉?
陆聿白闭上了眼睛,回想当时的细节。
记忆里只有那通被打通的电话,还有救他时隐约看到的一双琥珀色眼睛。
难道,真的是因为她这双眼睛太像了?
像到让他在濒死之际,产生了如此强烈的错觉,将眼前这个陌生女人错认成了姑姑?
头痛欲裂。
比车祸撞击时更甚。
那是一种精神被反复撕扯、认知被不断颠覆后的剧烈疲惫和痛苦。
他抬手用力按着突突直跳的太阳穴,额角的纱布下传来隐隐的刺痛。
“……你先出去吧。”
他声音里透着疲惫与烦躁。
林晚的唇瓣微微动了一下,却什么声音也没发出来。
她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转身走出了病房。
门在身后轻轻关上。
林晚没有立刻离开,而是站在走廊上,透过玻璃窗望进去。
病房里,陆聿白坐在床上,修长的十指深深插入碎发中,死死抱着头,肩膀微微佝偻,小臂上青筋隐现。
看着这一切,林晚酸涩的痛楚从心口一路蔓延至眼眶,滚烫的液体涌了上来,视线迅速变得模糊。
就在这时,眼角的余光瞥见一个熟悉的黑色身影从电梯间走出。
林晚吸了几口气,用力将泪意憋回去。
再抬起头时,脸上已经恢复了惯常的平静。
陈助理走到她面前。
“陆总醒了吗?”
“嗯,醒了。”
陈助理朝病房看了一眼,随后温声道:“你也辛苦了,早点回去吧,这里有我。”
林晚点头。
她现在确实需要离开这个地方,整理自己濒临失控的情绪。
抬步要走,却被陈助理叫住。
“对了,有个事……想麻烦你一下。”
林晚停下脚步,回头看他。
“你会做饭吗?”陈助理问。
林晚微微一怔,随即点头:“会。怎么了?”
“是这样的,”陈助理推了推眼镜,“陆总的胃一直不太好,是老毛病了。
这次受伤住院,胃口肯定更差。
保姆阿姨做的菜,陆总不爱吃。
医院食堂的,他恐怕也是一口都吃不下。
我想着,给陆总换换口味。
所以,能不能麻烦你,明天来的时候,顺便给陆总带点饭菜过来?
家常的就好。”
陆总母亲和继父早逝,多年没有体会过家的味道。
林晚上有六十多岁的老母亲,下有一个五岁的儿子。
他想,她应该是能做得一手好吃的家常菜的。
陆聿白胃不好?
林晚瞳孔一颤。
她把他从十岁养到十八岁,精心照顾了整整八年。
他从小身体底子被她养得极好,从来没有犯过胃病,甚至可以说是吃嘛嘛香,身体倍儿棒。
尤其是初高中那几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他处在疯长的青春期,饭量大得惊人,一天吃五六顿都不在话下。
她那时候还常常一边笑着抱怨“要被你吃破产了”,一边变着花样给他做好吃的,生怕他营养跟不上。
那个被她用爱心和耐心喂养大的、健康茁壮的少年,怎么会在她离开之后,就把自己的胃搞坏了?
还成了“老毛病”?
一股尖锐的心疼狠狠攫住了她。
她下意识地转头看向病房。
陆聿白已经放下了抱着头的手,只是无力地靠在床头,双眼空洞地望着前方,没有任何焦距。
失血让他本就苍白的脸色更加难看,唇瓣更是淡得几乎失了血色。
整个人死气沉沉。
林晚赶忙移开目光,不敢再看下去。
她怕再多看一眼,那勉强筑起的堤坝就会彻底崩溃,所有伪装的平静都会化为乌有。
“……好。”
她听见自己的声音响起,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
“我明天带饭过来。”
不等陈助理再说什么,她几乎是落荒而逃。
滚烫的泪水,再也无法控制,汹涌而出。
大滴大滴的泪珠,砸在医院光洁却冰冷的地砖上。
......
京北的七月,入夜的风也是燥热的。
林晚却只觉得浑身冰冷。
街道两边商铺琳琅,灯光闪烁,人群三五成群的逛街笑闹,路上的车辆一点不见少,充斥着喇叭声。
回家的路,她骑得浑浑噩噩。
经过一家生鲜超市时,她的车头却像有自己的意识,拐了进去。
冰柜前,她拿起了一只大小适中、肉质紧实的土鸡——是陆聿白以前最爱的那种。
陆聿白最喜欢她做的鸡汤。
他初中和高中那会儿,个子窜的快,她几乎每周都会做一顿鸡汤给他补营养。
有一次,少年笑着打趣:“又是鸡汤?姑姑,再喝下去,我头上都要长鸡冠了!”
她举着勺子威胁。
“给你做饭你还挑三拣四的,不喝是吧?那我一会儿就全倒楼下,喂流浪狗。”
“别呀姑姑!”少年立刻服软,蹭过来讨好,“流浪狗哪有我吃的明白。
我就是跟姑姑开玩笑的。
我这一米九的大高个,还不都是姑姑投喂的功劳。
我巴不得姑姑给我做一辈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