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小城里最朴素最踏实的温暖:一家有饭,两家香。
晚上,两人凑在一盏台灯下写作业。
不是安安静静眉眼相对的暧昧,是写两分钟,玩三分钟。你在我本子上画小乌龟,我用铅笔头轻轻戳你胳膊。一会儿忍不住笑出声,一会儿被门外大人一声咳嗽吓得赶紧坐直。
周末的多个午后,两张椅子并排,书本摊开,笔尖在纸上沙沙作响。窗外的杨树叶子被风吹得哗啦响,阳光透过叶缝漏进来,在桌面上投下晃动的光斑。
有时候写着写着,苏晚会困。脑袋一点一点,像啄米的小鸟,最后实在撑不住,就直接伏在臂弯里睡过去。头发软软地散在作业本上,遮住半张脸。
林屿笔尖一顿,停下动作。他不敢动,不敢出声,只是安安静静地看着她。
睫毛很长,在眼下投出一小片浅影。呼吸很轻,带着少年人独有的干净气息。就这么一眼,他心跳忽然乱了节奏,撞得胸口发疼。
他慌忙移开目光,假装继续看书,可视线模糊,一个字也看不进去。
心底有什么东西,在那个夏天,悄悄发了芽。轻得像风,淡得像云,却又清晰得,一辈子都忘不掉。
那时候,他们不懂什么是爱情,不懂什么是遗憾,不懂什么是失去。只懂:有人一起玩,一起笑,一起疯,一起吃一根冰棍,就是全世界最好的日子。
他们不知道,这段干净、明亮、没有杂念的时光,会是他们这一生,最富有、再也回不去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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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八年,他只说了四个字:等我回来
十年,一晃就过去了。
当年在胡同里疯跑的野孩子,悄悄长成了沉默的少年。身高拔了节,声音变了调,脸上的稚气一点点褪去,眼神里多了几分大人的模样。
二〇〇八年,林屿要走了。
去国外,去很远很远的大都市,去走一条所有人都说“有出息”的路。他拿到了国外深造的机会,消息传来那天,整条巷子都替他高兴。
整个胡同都在为他骄傲。父母欣慰,邻居称赞,老师夸奖。所有人都告诉他:走出去,才叫成功;离开小城,才能过上好日子。
他信了。年少的心,总是向往远方。总觉得外面的世界更大、更亮、更精彩,总觉得现在拥有的一切,太平凡、太普通、太不值钱。
苏晚没有拦着。
她从小就知道,林屿不属于这条胡同。他心大,眼高,不甘于困在一条小巷里。他属于更远、更亮、更繁华的地方。而她,天生就喜欢安稳。她喜欢熟悉的墙,熟悉的人,熟悉的饭菜香,熟悉的风。
她喜欢的,是眼前,是此地,是不变的日常。
离别的日子定在秋天。
火车站人潮汹涌,到处是拖着行李箱的人,广播声、脚步声、说话声混在一起,嘈杂得让人心慌。
林屿穿着简单的白T恤、牛仔裤,还是十年前那个干净少年的模样,只是眼神里多了几分坚定,也多了几分即将远行的忐忑。
苏晚陪他走到检票口。
没有哭,没有闹,甚至没有太多表情。她一向如此,情绪藏得很深,深到别人以为她什么都不在意。
苏晚后来无数次想起那一天。
她那时候不知道,一分别,就是天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