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码半,右脚外八字。
和去年专家说的一模一样。
而最深处,泥水里浮着半截火柴,烧过,熄灭,像一根小小的蜡烛。
我知道——
1994还没到,可凶手已经等不及了。
4 替罪羊
1994年开春,雪化得慢。镇子像一块被泡胀的冻豆腐,到处是泥水坑,踩一脚就陷到脚踝。那会儿我总做同一个梦:一个穿大衣的人站在雪地里,手里拎着红围巾,一动不动地看着我,嘴里念着:「1994见。」
我醒了,冷汗湿透后背。
三月十六,镇东林场的临时工贾三驴被拎进了派出所。他是被他媳妇哭着送来的——说他半夜总往外跑,回来裤脚沾着泥,嘴里嘟囔「该她了」。
我们早盯他半年了。
脖子细长,走路一摇一晃,右脚明显外八字——和专家记录的脚印特征对得上。
更巧的是,他在1991年案发前半个月,刚从劳改农场回来,罪名是「猥亵妇女」。档案上写:有暴力倾向,喜藏女性贴身衣物。
「就是他。」老刘拍桌子,「三起案子,他都在现场附近打过零工!」
我们连夜审。贾三驴坐在灯下,头低着,手指不停抠桌角,指甲缝里嵌着黑泥。问他话,他要么不答,要么笑。
直到我拿出那张「1994见」的血字照片,他突然抬头,眼珠子瞪得像要裂开:
「这不是我写的!我没杀她!是……是有人让我看的!」
「谁?」我问。
他嘴一闭,再不开口。
我们搜了他的仓房。在炕洞里翻出一摞旧日记本,本子上画满女人,脖子上都缠着红绳。还有一双女式布鞋,鞋垫上用圆珠笔写着「救我」——和后来1996年平安夜发现的那只鞋,**字迹一模一样**。
证据链看上去全了。
所长牛镇苕拍板:「关!先关37天,撬开他嘴再说。」
贾三驴被关在拘留室最里间,每天只给一顿饭。他不吵不闹,就在墙上画脚印,一遍一遍画,42码半,右脚外八字。
第30天,他开始自言自语,说「围巾不是我的」「我只是看见」「他让我替他记日子」。
我们以为他快招了。
可第37天清晨,看守老周去送饭,发现门从里面反锁,贾三驴吊在房梁上,脖子歪着,脚离地半尺,右脚少了一只鞋。
我们砸开门,剪下尸体。法医李技术员来验,剪开他指甲时,突然「咦」了一声。
「怎么?」我问。
他举起镊子——指甲缝里嵌着一根红毛线,短而卷曲,和红围巾材质一致。
「可……」我脑子一炸,「那条围巾不是一直锁在物证室吗?」
「是。」李法医点头,「但这一根,洗过,还沾着碱性残留——和周小芹案发现场那根‘替换毛线’完全一致。」
我浑身发冷。
如果贾三驴没碰过围巾,这根红毛线哪来的?
除非——
有人在他被抓前,把围巾给他看过,甚至让他碰过。
更诡异的是,我们翻他遗物,在他枕头底下找到一张皱巴巴的日历纸,是1991年11月的。
11号那天,被人用红笔狠狠圈了九次,像刻上去的。
而背面,写着一行小字:
> 「第九个,轮到我了。」
我盯着那行字,手直抖。
前三起案子,死者都是十九岁,按年份推,1999年才该有第九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