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的第一次勘验尸检初步结论:
死者一:章春。胸口有剪刀刺伤,位置偏左心口,伤口较深,但并未立刻致命。从力道角度来说不是女生所为,身上有多处殴打痕迹。
死者二:患者的父亲。后脑有严重钝击创口,颅骨骨折,当场死亡可能性极大。双臂、胸口亦有搏斗痕迹。
现场环境:
客厅茶几下方发现一把剪刀,沾有血迹。
沙发旁倒着一根木棍,木棍一端血迹浓重。
地毯缝隙里血迹分布凌乱,有多条拖拽痕迹。
门锁完好,没有外力破坏痕迹。
与此同时,警方也在走访小区邻居。
一位住在二楼的阿姨说:“那天晚上雨大,我在阳台上收衣服,模模糊糊听见楼上有争吵,好像是她爸爸的声音,很凶,说什么‘畜生,你敢’……具体没听清。”
另一位回家的中年男人补充:“我下午见过章春,他手里拿着一包糖,傻笑着塞给那姑娘。雨大,我没细看,但她好像接了。”
3
第二次见刘梅,她直接开门见山:
“你那天提到有重要的事要赶回家,能具体说说吗?”
我笑了笑,神色中带着几分羞涩:“那天是我们家的固定节日,那个人会和我玩游戏。”
“什么游戏?”刘梅的声音微微发紧,“你们一直都有这个习惯吗?”
“那个人说是很特别的。”我低下头,脸颊泛红。
“你和那个人关系如何?”
“他对我很好,我们无话不说,有时候会睡在一起……”
啪——刘梅的笔滑落在桌上。她深吸一口气捡起笔,克制着语气:“你今年成年了对吗”
我有些诧异她的反应:“这没什么不对的。”
刘梅的手在纸上缓缓写下几个字:那个人——长期不当行为——持续性伤害。
那些在我身上陈旧又新鲜的伤痕,终于有了合理的解释。
刘梅在诊疗室里,一遍又一遍地回忆那女孩的陈述。
她的表情,她的语调,她的停顿。
——太平静。
——太完整。
——像是早已演练过的稿子。
普通人在极度惊恐和创伤后,回忆往往会碎裂、前后矛盾,甚至出现语义上的跳跃。可这个女孩,虽然情绪激烈,但细节却精准得异常。
她又翻到另一页,写下三个关键词:
那个人:关系存疑。她说“我们感情很好”,但同时提到“特别的游戏”,这种矛盾说明关系极不寻常。
章春:她口中“傻子”,但邻居的描述却显示两人并非毫无交集。他时常在楼下等她,甚至送过糖。
自首:自首本身就是不合逻辑的。如果她真的因为恐惧而自卫杀人,第一反应往往是惊慌逃避,而不是冷静地在大雨里走到派出所。
刘梅把笔按在纸上,默默写下:
“她为什么要主动认下杀人?”
警方的尸检结果显示,两名死者互殴致死,与我口供中“我杀了人”的情节并不吻合。刘梅认为,我可能是目睹了全过程,并在精神冲击下出现记忆混乱。
由于受到精神刺激,刘梅建议我在医院接受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