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他买我回去,哪是念着初恋?是叶凌雪总抱怨“家里缺个镇得住的摆件”,是她在拍卖行画册上指着我的照片说“这釉色像极了我去年丢的那只玉镯”。
然后,就是那场晚宴。
衣香鬓影,水晶灯折射出炫目的光,酒杯碰撞声清脆。我被摆在最显眼的位置,承受着各色目光的洗礼。
“宋总,这个花瓶真是绝品,这釉色,这光感!”
“艺术品,绝对是艺术品!”
宋至端着酒杯,游刃有余地周旋着。酒意微醺,他走到我身边,手指再次抚上我冰凉的瓶身。
宾客们安静下来,期待主人的解说。
他清了清嗓子,脸上带着一种混杂着炫耀和某种诡异深情的表情。
“感谢各位赏光。其实,这件藏品,对我而言,意义非凡。”他停顿,目光扫过全场,很满意造成的效果,“它并非普通的骨瓷。它的原料里,掺入了骨灰。”
细微的惊叹声响起。
他微笑,加深了那个残忍的秘密:“是我初恋的骨灰。”
空气凝固了一瞬,随即爆发出更热烈的赞叹,只是那赞叹里,裹挟着不易察觉的惊悚和猎奇。
“天哪!太浪漫了!”一个女客捂嘴惊呼,眼神发亮。
“宋总真是至情至性之人!”
“独一无二的纪念啊!”
浪漫?纪念?我的胃部一阵翻江倒海,如果我还有胃的话。谋杀被粉饰成深情,占有欲被歌颂为浪漫。这群光鲜亮丽的行尸走肉!
他指尖停在瓶身最细的地方——那里烧着我左边的肋骨,当年他总说“这里最软,最会藏算计”。我突然想起二十一岁那年的秋天,他穿着定制西装站在苏家大宅玄关,手里捏着份撕碎的画稿,画稿上是个穿米白色连衣裙的姑娘,眉眼弯弯的,发尾卷得像秋波。“苏清,”他声音冷得像结了冰,“你把凌雪藏哪了?”
凌雪。叶凌雪。宋至的白月光,美术学院的系花,当年和他在画室共用一块调色板,指尖沾着同一种钴蓝颜料。我第一次见她时,她正蹲在画室角落给向日葵换水,宋至站在她身后调颜料,阳光落在两人发顶,暖得刺眼。那天我回了苏家就摔了所有的画具,母亲抚着我的背说:“清儿想要,妈就让宋家给你。”
顶层公寓的落地窗蒙着灰,宋至把我摆在钛合金展台上时,射灯从四个方向打过来,连瓶底烧制时留的气孔都亮得难堪。第一晚他坐在对面沙发上,手里捏着支没点燃的烟,烟盒上印着“骆驼”——是叶凌雪当年最喜欢的牌子,她总说“烟味呛,可宋至身上的好闻”。
“你还记得凌雪吗?”他突然对着瓷面开口,烟蒂在烟灰缸里碾了碾,“当年你把她的录取通知书藏进壁炉时,是不是没想到有今天?”
怎么会不记得?那年叶凌雪考上了巴黎美术学院,录取通知书寄到了苏家大宅——是我故意让管家递错的。我抱着通知书站在壁炉前,听着里面的火焰噼啪响,母亲在身后说:“烧了它,宋至就只能娶你了。”后来叶凌雪没走成,蹲在画室哭了三天,宋至找到她时,她眼睛肿得像核桃,抓着他的手说“我不怪你,是我命不好”。
那天宋至冲进苏家大宅时,领带都扯歪了。他攥着我的手腕往壁炉前拖,火舌舔着我的裙摆,他声音抖得厉害:“苏清!你把通知书给我!”我望着他发红的眼笑:“宋至,签了联姻协议,我就告诉你凌雪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