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是沈括豢养的金丝雀,也是他商业帝国最锋利的刃。 他一句“腻了”,我便被送入对手怀中,成为他精心设计的美人计棋子。 任务完成那夜,我捏着窃听器找他复命,却听见他慵懒带笑的声音:“林晚?不过是个有趣玩意儿,死了也就死了。” 我沉默转身,将窃听器扔进大海,连同我对他十年的爱恋。 三个月后,京市新贵顾晚宁小姐的订婚宴上,沈括红着眼闯进来。 他攥着我的手腕,声音哑得不成样子:“晚晚,跟我回家。” 我看着他,唇角弯起恰到好处的弧度:“沈总,认错人了吧?” 身旁的未婚夫温柔揽住我的腰,语气却冷:“沈先生,请放开我的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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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厢里的空气是粘稠的,混杂着昂贵的雪茄烟味、酒气和一种更原始的、令人作呕的欲望气息。林晚坐在那个脑满肠肥的王总身边,纤细的手指被他油腻的胖手紧紧攥着,像是被沼泽里的藤蔓缠住。
王总的另一只手,正试图攀上她裸露的肩头。
“王总,您喝多了。”林晚微微侧身,避开那只手,声音柔得像羽毛,眼底却是一片冻僵的荒原。她身上那件黑色吊带裙,是沈括挑的,他说够衬她,也够“方便”。
“没多,没多!看见林小姐,高兴!哈哈……”王总喷着酒气,嘴几乎要凑到她脸上。
林晚的指尖在微微发抖,不是因为害怕这个肥猪,而是因为坐在主位上的那个男人。
沈括。
他慵懒地靠在沙发上,指尖夹着烟,烟雾模糊了他过于出色的眉眼。他正含笑看着这边,像是在欣赏一出与己无关的好戏。甚至,当王总的手越发不规矩时,他还举了举杯,示意了一下。
那眼神,和林晚记忆中第一次见他时一模一样。十年前那个雨夜,他也是这样,高高在上,带着一丝玩味,看着淋得湿透、狼狈不堪的她,然后递过来一把伞,和一份她无法拒绝的契约。
十年。她成了他手里最听话的刀,最趁手的工具,以及……最隐秘的情人。她帮他拿下了无数项目,扫清了无数障碍,甚至在他胃疼的深夜守在一旁,在他醉酒后默默收拾残局。
她以为,冰块也能被捂热。
直到三天前,他掐着她的下巴,语气轻慢得像在讨论天气:“林晚,我腻了。王总那边,你去一趟。他喜欢你这款,陪他玩场大的,把他手里那块地皮的底价和合同细节,给我套出来。”
他甚至没有问她愿不愿意。
就像安排一件物品的去处。
此刻,王总几乎要把她搂进怀里。林晚闭上眼,深吸一口气,再睁开时,眼底只剩下一片麻木的瞬从。她借着倒酒的动作,挣脱开一点,指尖无声地探入裙摆内侧一个极其隐秘的小口袋。
那里,藏着一枚比指甲盖还小的微型窃听器。沈括要的“底价”和“细节”,正在实时传回他的设备。
这场令人作呕的戏,终于在一个小时后落幕。王总被灌得烂醉如泥,被手下搀扶着离开,临走前还依依不舍地摸着林晚的手,约她“下次再聚”。
林晚站在会所金碧辉煌的走廊上,只觉得浑身冰冷,那些被触摸过的地方像爬满了蛆虫。她快步走进洗手间,反锁上门,趴在洗手台上干呕,却什么也吐不出来,只有眼泪生理性地呛出。